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统筹推进自然生态保护。
一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同步开展红线内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数据库研发及数据整理入库工作,预计2021年10月底基本完成。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联合自治区林草局开展2018—2019年度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2020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线索核查整改,进一步完善“绿盾”台账,“绿盾”聚焦问题整改完成率94.5%。完成黄河流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评估自评估和现场核查。
三是推进生态系统质量状况评价和生产总值(GEP)核算,编制完成《2021年内蒙古生态状况及生态资产评估(GEP核算)方案》《全区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核算项目技术方案》,选取浑善达克沙地和乌珠穆沁草原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质量状况评价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浑善达克沙地年度动态变化评估和乌珠穆沁草原植被调查工作。
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监测、评估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调查。完成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上报,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期公示结果,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根河市进入拟命名名单。
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统筹推进自然生态保护。
一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同步开展红线内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数据库研发及数据整理入库工作,预计2021年10月底基本完成。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联合自治区林草局开展2018—2019年度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2020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线索核查整改,进一步完善“绿盾”台账,“绿盾”聚焦问题整改完成率94.5%。完成黄河流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评估自评估和现场核查。
三是推进生态系统质量状况评价和生产总值(GEP)核算,编制完成《2021年内蒙古生态状况及生态资产评估(GEP核算)方案》《全区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核算项目技术方案》,选取浑善达克沙地和乌珠穆沁草原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质量状况评价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浑善达克沙地年度动态变化评估和乌珠穆沁草原植被调查工作。
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监测、评估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调查。完成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上报,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期公示结果,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根河市进入拟命名名单。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