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五”计划期间(1991—1995)
1995年,应完成限期治理项目89项,实际完成66项,完成投资额1348.45万元。关停并转企业2个,搬迁企业、车间各1个。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4个、型煤厂12个,建成烟尘控制区52个,面积124.09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33个,面积112.4平方公里。
二、“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
从1996年在自治区工业污染源普查和第二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业污染排放系数调研基础上,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九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九五”期间环境保护绿色工程规划》,有45个项目列入国家第一批绿色工程计划,78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第一批绿色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76亿元人民币。自治区12个盟市都完成编制本地区绿色工程计划工作,其中完成较好的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哲里木盟(今通辽市)、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兴安盟,按期完成下达的环境规划目标。组织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组织西辽河、嫩江水系内蒙古段水污染现状调查,开始编制《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第四批日元贷款项目的两次三期调查,完成13个项目的签约,贷款总额100亿日元。
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项目也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整体规划之中,孪井滩水电、狼心山、哨子营水文站、生态环境监测站等9个单独工程项目共投资3166万元人民币。
1996年,自治区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12个,总投资2.43亿元,当年竣工项目101个,完成投资1.86亿元。竣工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1亿吨/年,治理废气能力213.8亿标立方米/年,治理固体废弃物24.9万吨/年。同年,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23万平方公里烟控区和121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的复验工作,对包钢稀土三厂等10个单位的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包头市环保局对排氟企业实行氟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在“九五”计划期间每年削减氟化物排放量100吨。给重点排氟企业确定年度排氟许可值指标,对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重点进行现场监理,对排氟源的排氟浓度和排氟量定期进行测试,排氟企业加快治理步伐,不断加强内部排氟设施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包头市第一化工厂在资金困难、遭受地震灾害的情况下,增加投入按期完成工程。包钢烧结厂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如期完成从工艺上消除氟污染的细磨工程,每年少用含氟精矿100余万吨。
为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成立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取得国家环保局核发的废物进口环境风险评价证书。并授权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环保局在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行使盟、市级环保部门职权。本着限制进口、从严审批的原则,截至1996年底,共受理进口废物申请40余批,退运出境1批夹杂大量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废铝渣60吨以及5批放射性水平超标的废旧金属61.48吨。
1997年,编制完成《“九五”期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限期治理计划》,计划纳入治理项目824项,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本落实治理资金的项目有578个,占项目总数的76%,投资额6.2亿元。当年,全区安排污染治理项目329项,总投资1.28亿元,完成285项,完成投资额0.74亿元,对404个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迁重污染企业18家。同年,对固体废物进口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三级审批制度,全年清退出境5批受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64.34万吨,批准入境废旧钢、铜36.1万吨。
1998年,自治区环保局编制《全区2000—2005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全区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561个,总投资9318.05万元。完成448项,完成投资9449.05万元。对48个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迁重污染企业11家。全区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9.3万吨/日;新增废气处理能力228.22万标立方米/小时;新增固体废物处理能力21.76万吨/年。对固体废物进口的审批作了更严格的限制,清退出境5批受放射性污染的废金属92.22吨。受理申请26批次,批准入境铜、铅、钢铁等(经自治区环保局复审向国家环保总局转报申请量)33万吨。
1999年,自治区确定3个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单位。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对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成严重污染。1998年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自治区限期治理和环保清洁生产审计重点单位,水泥厂重新评估,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投资2000万元,减少粉尘排放71000吨/年,年经济效益1150万元。经验收监测,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被评为全区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同年,对实施《西辽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为组长的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邀请自治区计划、财政、城建等部门3次对西辽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筛选、调研,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争取到国债贷款、赠款5800万元用于赤峰、通辽两市污染处理建设。年底,西辽河流域139家重点企业中,有62.6%的企业完成治理工作,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7027吨,西辽河水质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当年,西辽河从通辽市、辽宁省断面部分指标接近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完成年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全区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全区3046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达标治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于5月2日和22日分别在内蒙古电视台和《内蒙古日报》上公布区级63家重点污染企业名单。组成4个工作组先后4次到各盟市、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1月14—15日,召开全区环保局长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落实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主席云布龙在讲话中要求“一控双达标”必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并作为领导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下达。
全区下达限期治理项目1345个,完成770个。至1999年12月31日,全区3046家企业达标率达46.98%,其中,自治区级63家重点源达标率为38.1%,盟市级341家重点源达标率为38.12%,旗县级1181家重点源达标率为41.24%。
2000年,全区进一步展开“一控双达标”攻坚战。召开“一控双达标”工作调度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一控双达标”大会战的紧急通知》,召开全区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与各盟市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到人。对全区3046家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核实和分类指导,提出分阶段实现目标,先后3次组织检查调研组、行政监察舆论监督组、工作督察组,实地了解、指导、推动达标治理工作。对30家无任何行动的企业在《内蒙古日报》上曝光,给予黄牌警告;编制12期工作简报,12册“一控双达标”工作手册,同时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环保信息交流》开设栏目,实施追踪报道,发表稿件235篇,促进“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开展。至2000年底,3046家污染企业治理达标率达到98.1%,累计完成治理投资22亿元。
一、“八五”计划期间(1991—1995)
1995年,应完成限期治理项目89项,实际完成66项,完成投资额1348.45万元。关停并转企业2个,搬迁企业、车间各1个。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4个、型煤厂12个,建成烟尘控制区52个,面积124.09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33个,面积112.4平方公里。
二、“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
从1996年在自治区工业污染源普查和第二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业污染排放系数调研基础上,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九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九五”期间环境保护绿色工程规划》,有45个项目列入国家第一批绿色工程计划,78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第一批绿色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76亿元人民币。自治区12个盟市都完成编制本地区绿色工程计划工作,其中完成较好的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哲里木盟(今通辽市)、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兴安盟,按期完成下达的环境规划目标。组织编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组织西辽河、嫩江水系内蒙古段水污染现状调查,开始编制《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第四批日元贷款项目的两次三期调查,完成13个项目的签约,贷款总额100亿日元。
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项目也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整体规划之中,孪井滩水电、狼心山、哨子营水文站、生态环境监测站等9个单独工程项目共投资3166万元人民币。
1996年,自治区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12个,总投资2.43亿元,当年竣工项目101个,完成投资1.86亿元。竣工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1亿吨/年,治理废气能力213.8亿标立方米/年,治理固体废弃物24.9万吨/年。同年,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23万平方公里烟控区和121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的复验工作,对包钢稀土三厂等10个单位的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包头市环保局对排氟企业实行氟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在“九五”计划期间每年削减氟化物排放量100吨。给重点排氟企业确定年度排氟许可值指标,对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重点进行现场监理,对排氟源的排氟浓度和排氟量定期进行测试,排氟企业加快治理步伐,不断加强内部排氟设施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包头市第一化工厂在资金困难、遭受地震灾害的情况下,增加投入按期完成工程。包钢烧结厂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如期完成从工艺上消除氟污染的细磨工程,每年少用含氟精矿100余万吨。
为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成立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取得国家环保局核发的废物进口环境风险评价证书。并授权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环保局在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行使盟、市级环保部门职权。本着限制进口、从严审批的原则,截至1996年底,共受理进口废物申请40余批,退运出境1批夹杂大量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废铝渣60吨以及5批放射性水平超标的废旧金属61.48吨。
1997年,编制完成《“九五”期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限期治理计划》,计划纳入治理项目824项,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本落实治理资金的项目有578个,占项目总数的76%,投资额6.2亿元。当年,全区安排污染治理项目329项,总投资1.28亿元,完成285项,完成投资额0.74亿元,对404个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迁重污染企业18家。同年,对固体废物进口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三级审批制度,全年清退出境5批受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64.34万吨,批准入境废旧钢、铜36.1万吨。
1998年,自治区环保局编制《全区2000—2005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全区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561个,总投资9318.05万元。完成448项,完成投资9449.05万元。对48个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迁重污染企业11家。全区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9.3万吨/日;新增废气处理能力228.22万标立方米/小时;新增固体废物处理能力21.76万吨/年。对固体废物进口的审批作了更严格的限制,清退出境5批受放射性污染的废金属92.22吨。受理申请26批次,批准入境铜、铅、钢铁等(经自治区环保局复审向国家环保总局转报申请量)33万吨。
1999年,自治区确定3个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单位。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对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成严重污染。1998年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自治区限期治理和环保清洁生产审计重点单位,水泥厂重新评估,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投资2000万元,减少粉尘排放71000吨/年,年经济效益1150万元。经验收监测,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被评为全区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同年,对实施《西辽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为组长的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邀请自治区计划、财政、城建等部门3次对西辽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筛选、调研,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争取到国债贷款、赠款5800万元用于赤峰、通辽两市污染处理建设。年底,西辽河流域139家重点企业中,有62.6%的企业完成治理工作,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7027吨,西辽河水质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当年,西辽河从通辽市、辽宁省断面部分指标接近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完成年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全区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全区3046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达标治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于5月2日和22日分别在内蒙古电视台和《内蒙古日报》上公布区级63家重点污染企业名单。组成4个工作组先后4次到各盟市、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1月14—15日,召开全区环保局长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落实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主席云布龙在讲话中要求“一控双达标”必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并作为领导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下达。
全区下达限期治理项目1345个,完成770个。至1999年12月31日,全区3046家企业达标率达46.98%,其中,自治区级63家重点源达标率为38.1%,盟市级341家重点源达标率为38.12%,旗县级1181家重点源达标率为41.24%。
2000年,全区进一步展开“一控双达标”攻坚战。召开“一控双达标”工作调度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一控双达标”大会战的紧急通知》,召开全区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与各盟市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到人。对全区3046家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核实和分类指导,提出分阶段实现目标,先后3次组织检查调研组、行政监察舆论监督组、工作督察组,实地了解、指导、推动达标治理工作。对30家无任何行动的企业在《内蒙古日报》上曝光,给予黄牌警告;编制12期工作简报,12册“一控双达标”工作手册,同时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环保信息交流》开设栏目,实施追踪报道,发表稿件235篇,促进“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开展。至2000年底,3046家污染企业治理达标率达到98.1%,累计完成治理投资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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