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区草地面积4135万公顷,占自治区总面积的35.9%;草原退化和沙化面积约3867万公顷(5.8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6.3%。
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牧面积4163.0万公顷,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1.1%,其中禁牧面积1377.1万公顷,休牧面积2785.9万公顷。调查结果显示:禁牧休牧的草原植被盖率明显提高,产草量增加20%以上。防治鼠害192.1万公顷,占应防治面积的43.7%,防治效果达96%以上;防治虫害95.5万公顷,防治效果达90%以上。在推进草原建设的同时加大草原保护力度,2002年全区禁牧休牧面积达到19 738千公顷,其中禁牧面积11 433千公顷,休牧面积8305千公顷;划区轮牧面积3113千公顷。
2004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699千公顷,同上年相比,增加20.1%。其中草原围栏2858千公顷,人工种草1252千公顷,改良草场511千公顷,种植饲料作物729千公顷,飞播牧草75千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75千公顷。增草是草原建设的主要内容,饲草料充足能够减轻天然草场放牧压力,有利于草场休养生息恢复植被。2004年,全区青贮饲料达213亿公斤,比上年增加57.5%。
2005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644.6万公顷,同上年相比,增加13.1%。其中草原围栏322.5万公顷,人工种草88.3万公顷,改良草场41.3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08.4万公顷,飞播牧草10.1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7.1万公顷。
2006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931.0万公顷,同2005年相比,增加44.4%。其中:草原围栏557.5万公顷,人工种草79.9万公顷,改良草场123.7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31.7万公顷,飞播牧草7.0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31.2万公顷。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面积4311.7万公顷,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3%,其中禁牧面积1607.7万公顷,休牧面积2703.9万公顷;轮牧面积446.9万公顷;退牧还草面积266.7万公顷。自治区草原实施“禁牧、休牧、轮牧”政策已有7年,7年来,西部地区单位面积生物量从49.5公斤/公顷增加到132.0公斤/公顷,增加167%;中部地区单位面积生物量从250.5公斤/公顷增加到547.5公斤/公顷,增加119%;东部地区单位面生物量从750.0公斤/公顷增加到1410.0公斤/公顷,增加88%,可利用草原的植被覆盖度由2001年的30.6%提高到了2006年的36.1%。其中,全区最实施禁收政策的鄂尔多斯市植被盖度由2000年的30%提高到的70%以上,畜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由2000年的614万头(只)增加到2006年的1500万头(只),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453元提高到2006年的5308元,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态提高的良性循环之路。
2007年,自治区在全区遭受严重旱灾和鼠虫灾害的情况下,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仍取得较好成绩:全区草原建设总体规模达486.49万公顷,其中草地围栏202.87万公顷,人工种草73.13万公顷,改良草场46.07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31.87万公顷,飞播牧草7.38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5.17万公顷;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牧面积4453.3万公顷,轮牧面积533.3万公顷。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全区39.99万牧户签订了草畜平衡责任书,涉及草原面积4800.0万公顷。落实草原承包到户制度取得新进展,至2007年底,全区草原承包面已达5788.2万公顷,其中承包到户面5420.5万公顷,联户承包面积304.2万公顷,涉及农牧户160多万户。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采取各项措施保护与建设草原,自治区牧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主要畜产品产量持续稳定增长。
2002年,全区草地面积4135万公顷,占自治区总面积的35.9%;草原退化和沙化面积约3867万公顷(5.8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6.3%。
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牧面积4163.0万公顷,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1.1%,其中禁牧面积1377.1万公顷,休牧面积2785.9万公顷。调查结果显示:禁牧休牧的草原植被盖率明显提高,产草量增加20%以上。防治鼠害192.1万公顷,占应防治面积的43.7%,防治效果达96%以上;防治虫害95.5万公顷,防治效果达90%以上。在推进草原建设的同时加大草原保护力度,2002年全区禁牧休牧面积达到19 738千公顷,其中禁牧面积11 433千公顷,休牧面积8305千公顷;划区轮牧面积3113千公顷。
2004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699千公顷,同上年相比,增加20.1%。其中草原围栏2858千公顷,人工种草1252千公顷,改良草场511千公顷,种植饲料作物729千公顷,飞播牧草75千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75千公顷。增草是草原建设的主要内容,饲草料充足能够减轻天然草场放牧压力,有利于草场休养生息恢复植被。2004年,全区青贮饲料达213亿公斤,比上年增加57.5%。
2005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644.6万公顷,同上年相比,增加13.1%。其中草原围栏322.5万公顷,人工种草88.3万公顷,改良草场41.3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08.4万公顷,飞播牧草10.1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7.1万公顷。
2006年,草原建设总规模达931.0万公顷,同2005年相比,增加44.4%。其中:草原围栏557.5万公顷,人工种草79.9万公顷,改良草场123.7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31.7万公顷,飞播牧草7.0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31.2万公顷。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面积4311.7万公顷,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3%,其中禁牧面积1607.7万公顷,休牧面积2703.9万公顷;轮牧面积446.9万公顷;退牧还草面积266.7万公顷。自治区草原实施“禁牧、休牧、轮牧”政策已有7年,7年来,西部地区单位面积生物量从49.5公斤/公顷增加到132.0公斤/公顷,增加167%;中部地区单位面积生物量从250.5公斤/公顷增加到547.5公斤/公顷,增加119%;东部地区单位面生物量从750.0公斤/公顷增加到1410.0公斤/公顷,增加88%,可利用草原的植被覆盖度由2001年的30.6%提高到了2006年的36.1%。其中,全区最实施禁收政策的鄂尔多斯市植被盖度由2000年的30%提高到的70%以上,畜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由2000年的614万头(只)增加到2006年的1500万头(只),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453元提高到2006年的5308元,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态提高的良性循环之路。
2007年,自治区在全区遭受严重旱灾和鼠虫灾害的情况下,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仍取得较好成绩:全区草原建设总体规模达486.49万公顷,其中草地围栏202.87万公顷,人工种草73.13万公顷,改良草场46.07万公顷,种植饲料作物131.87万公顷,飞播牧草7.38万公顷,种植饲用灌木25.17万公顷;草原保护方面,全区禁牧休牧面积4453.3万公顷,轮牧面积533.3万公顷。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全区39.99万牧户签订了草畜平衡责任书,涉及草原面积4800.0万公顷。落实草原承包到户制度取得新进展,至2007年底,全区草原承包面已达5788.2万公顷,其中承包到户面5420.5万公顷,联户承包面积304.2万公顷,涉及农牧户160多万户。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采取各项措施保护与建设草原,自治区牧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主要畜产品产量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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