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生命体,新陈代谢随时都在发生。呼和浩特市持续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不仅仅是整治“城市病”,做好提升城市“颜值”的“显功”,更是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做好强健城市“体魄”的“隐功”。记者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2018年,呼和浩特市持续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治理手段法治化。尽快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对城市管理的机制体制、责任范围、源头治理、综合执法、公众参与等内容做出具体规范,对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民不文明行为等做出明确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法制化水平。
治理方式科学化。按照“大城管”的理念,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明确市区两级,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范围、权限清单、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对一些重叠、交叉和尚未明确的职能予以明确,着力解决好治理缺位和治理越位的问题。
治理机制市场化。扎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道路养护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
治理过程社会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能政府唱“独角戏”,要树立“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致力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治理目标长效化。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推进政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通过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实现从经验式管理向科学式治理转变,从运动式管理向制度化治理转变,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治理转变,促进城市长效治理目标的落实。(责任编辑:曹桢)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生命体,新陈代谢随时都在发生。呼和浩特市持续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不仅仅是整治“城市病”,做好提升城市“颜值”的“显功”,更是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做好强健城市“体魄”的“隐功”。记者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2018年,呼和浩特市持续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治理手段法治化。尽快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对城市管理的机制体制、责任范围、源头治理、综合执法、公众参与等内容做出具体规范,对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民不文明行为等做出明确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法制化水平。
治理方式科学化。按照“大城管”的理念,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明确市区两级,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范围、权限清单、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对一些重叠、交叉和尚未明确的职能予以明确,着力解决好治理缺位和治理越位的问题。
治理机制市场化。扎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道路养护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
治理过程社会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能政府唱“独角戏”,要树立“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致力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治理目标长效化。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推进政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通过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实现从经验式管理向科学式治理转变,从运动式管理向制度化治理转变,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治理转变,促进城市长效治理目标的落实。(责任编辑:曹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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