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北方的重要畜牧业基地,有草原8 66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场约6 800万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78.46﹪,占全国草原可利用面积的30.3﹪。草场类型多样,牧草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畜牧业生产条件。早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在这一地区从事狩猎和游牧等生产活动。世代生活在这里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历来以经营畜牧业为主,积累了丰富的养畜经验,为发展中国的畜牧业做出了贡献。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历代统治阶级不关心群众疾苦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加之战乱、灾荒和沉重的徭役、赋税,广大牧民生活极端贫困、生产水平低下,畜牧业生产日趋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治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畜牧业的特点,制定和推行了正确的方针政策,使全区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民主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制定了“三不两利”(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政策以及其他保护和发展畜牧业的政策;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制定了“稳宽长”(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步骤时间要长)的原则和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政策;牧业合作化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抵制“左”的干扰,实行“两定一奖”、“三定一奖”责任制,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政策和措施。到1965年,全区牲畜发展到4 176.2万头(只),比1947年自治区成立初期增长3.9倍。“文化大革命”时期,自治区的畜牧业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1976年年末,全区牲畜存栏数比1965年下降了5.7﹪,平均每年递减0.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自治区坚持拨乱反正,重新恢复畜牧业和牧区工作的正确政策,并于1981年确定了以“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建设方针,使畜牧业重新走上不断完善、健康发展的道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坚持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首先,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实行了“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实现了畜牧业经营者的责权利统一。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牧区特点的社会主义畜牧业经营管理体制,调动了广大牧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其次,把发展畜牧业作为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工作方法以及领导、投资管理、流通、加工、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使畜牧业发展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畜牧业生产的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商品畜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畜牧业适用生产技术,加快畜种改良步伐,有效地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发展。1990年末,全区牲畜存栏数达4 254.1万头(只),从数量、质量、商品率等综合效益比较,都达到一个新水平。直至2005年全区牲畜存栏数达到1.06亿头(只),同比增加1 341万头(只)。牧业实现增加值600.09亿元,占全区GDP的15.6﹪,牧民纯收入达到2 989元。
从草原类型上划分,内蒙古以典型草原为主体,主要分布于自治区的中部和东部,面积为3 933万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48.1﹪;荒漠草原分布于阿拉善盟,面积1 933万公顷,占24.8﹪;半荒漠草原分布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以东和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以西地区,面积1 000万公顷,占13.1﹪;草甸草原分布于大兴安岭山地及高平原的河流两岸、河谷湖盆低地,面积为1 133万公顷,占14﹪。内蒙古草原牧草品种资源丰富,有饲用牧草1 200多种,占全自治区植物种数的50﹪,其中重要牧草有230多种,主要有禾本科、豆科、菊科、藜科、沙草科、百合科等植物;优质和良等牧草有70多种,占可利用牧草的30﹪。正常年景每公顷草原的鲜草产量为草甸草原2.6吨,典型草原1.8吨,半荒漠草原1.5吨,荒漠草原0.75吨。产草量随着降水量的多少从东向西逐年递减。从草原载畜量看,草甸草原是0.69~0.86公顷/羊单位;典型草原是1.22~2.42公顷/羊单位,荒漠草原是2.76~7.19公顷/羊单位;草原化荒漠是3.29~8.99公顷/羊单位,荒漠4.59~10.7公顷/羊单位。
内蒙古的牲畜主要有牛、马、骆驼、驴、骡等大畜,主要是役用、奶用和肉用。在1947年自治区成立时全区仅有大牲畜262.9万头,到1990年发展到707.5万头,增长了2.7倍。全区大牲畜中,牛的数量最多,1990年末存栏数达385.3万头,占大牲畜总数的54.4﹪。全区小牲畜以绵羊、山羊为主,1990年末存栏数达3 023.9万只。著名的三河牛、三河马、草原红牛、乌珠穆沁牛、乌珠穆沁肥尾羊、敖汉细毛羊、鄂尔多斯细毛羊、阿尔巴斯白山羊、阿拉善骆驼等优良畜种闻名遐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内蒙古向国家交售各种牲畜9 000多万头只,交售各种绒毛80多万吨,皮张1.2亿多张,商品总值达120多亿元。1988年,内蒙古畜牧业总产值达18.15亿元,以畜产品为原料的轻纺、食品等企业的产值达9.74亿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15.2﹪。国家每年直接或间接从畜牧业获税约4亿元。内蒙古已成为全国主要的毛、乳、皮、肉等畜产品的集中产地,其中绒毛产量和商品量均占全国第一位,牛肉、羊肉和牛奶产量约占全国第二位。“伊利”和“蒙牛”等著名乳制品企业的产量、产品的质量及其声誉闻名世界。呼和浩特市2005年被命名为“乳都”。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北方的重要畜牧业基地,有草原8 66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场约6 800万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78.46﹪,占全国草原可利用面积的30.3﹪。草场类型多样,牧草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畜牧业生产条件。早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在这一地区从事狩猎和游牧等生产活动。世代生活在这里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历来以经营畜牧业为主,积累了丰富的养畜经验,为发展中国的畜牧业做出了贡献。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历代统治阶级不关心群众疾苦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加之战乱、灾荒和沉重的徭役、赋税,广大牧民生活极端贫困、生产水平低下,畜牧业生产日趋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治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畜牧业的特点,制定和推行了正确的方针政策,使全区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民主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制定了“三不两利”(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政策以及其他保护和发展畜牧业的政策;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制定了“稳宽长”(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步骤时间要长)的原则和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政策;牧业合作化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抵制“左”的干扰,实行“两定一奖”、“三定一奖”责任制,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政策和措施。到1965年,全区牲畜发展到4 176.2万头(只),比1947年自治区成立初期增长3.9倍。“文化大革命”时期,自治区的畜牧业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1976年年末,全区牲畜存栏数比1965年下降了5.7﹪,平均每年递减0.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自治区坚持拨乱反正,重新恢复畜牧业和牧区工作的正确政策,并于1981年确定了以“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建设方针,使畜牧业重新走上不断完善、健康发展的道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坚持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首先,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实行了“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实现了畜牧业经营者的责权利统一。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牧区特点的社会主义畜牧业经营管理体制,调动了广大牧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其次,把发展畜牧业作为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工作方法以及领导、投资管理、流通、加工、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使畜牧业发展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畜牧业生产的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商品畜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畜牧业适用生产技术,加快畜种改良步伐,有效地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发展。1990年末,全区牲畜存栏数达4 254.1万头(只),从数量、质量、商品率等综合效益比较,都达到一个新水平。直至2005年全区牲畜存栏数达到1.06亿头(只),同比增加1 341万头(只)。牧业实现增加值600.09亿元,占全区GDP的15.6﹪,牧民纯收入达到2 989元。
从草原类型上划分,内蒙古以典型草原为主体,主要分布于自治区的中部和东部,面积为3 933万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48.1﹪;荒漠草原分布于阿拉善盟,面积1 933万公顷,占24.8﹪;半荒漠草原分布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以东和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以西地区,面积1 000万公顷,占13.1﹪;草甸草原分布于大兴安岭山地及高平原的河流两岸、河谷湖盆低地,面积为1 133万公顷,占14﹪。内蒙古草原牧草品种资源丰富,有饲用牧草1 200多种,占全自治区植物种数的50﹪,其中重要牧草有230多种,主要有禾本科、豆科、菊科、藜科、沙草科、百合科等植物;优质和良等牧草有70多种,占可利用牧草的30﹪。正常年景每公顷草原的鲜草产量为草甸草原2.6吨,典型草原1.8吨,半荒漠草原1.5吨,荒漠草原0.75吨。产草量随着降水量的多少从东向西逐年递减。从草原载畜量看,草甸草原是0.69~0.86公顷/羊单位;典型草原是1.22~2.42公顷/羊单位,荒漠草原是2.76~7.19公顷/羊单位;草原化荒漠是3.29~8.99公顷/羊单位,荒漠4.59~10.7公顷/羊单位。
内蒙古的牲畜主要有牛、马、骆驼、驴、骡等大畜,主要是役用、奶用和肉用。在1947年自治区成立时全区仅有大牲畜262.9万头,到1990年发展到707.5万头,增长了2.7倍。全区大牲畜中,牛的数量最多,1990年末存栏数达385.3万头,占大牲畜总数的54.4﹪。全区小牲畜以绵羊、山羊为主,1990年末存栏数达3 023.9万只。著名的三河牛、三河马、草原红牛、乌珠穆沁牛、乌珠穆沁肥尾羊、敖汉细毛羊、鄂尔多斯细毛羊、阿尔巴斯白山羊、阿拉善骆驼等优良畜种闻名遐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内蒙古向国家交售各种牲畜9 000多万头只,交售各种绒毛80多万吨,皮张1.2亿多张,商品总值达120多亿元。1988年,内蒙古畜牧业总产值达18.15亿元,以畜产品为原料的轻纺、食品等企业的产值达9.74亿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15.2﹪。国家每年直接或间接从畜牧业获税约4亿元。内蒙古已成为全国主要的毛、乳、皮、肉等畜产品的集中产地,其中绒毛产量和商品量均占全国第一位,牛肉、羊肉和牛奶产量约占全国第二位。“伊利”和“蒙牛”等著名乳制品企业的产量、产品的质量及其声誉闻名世界。呼和浩特市2005年被命名为“乳都”。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