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位于中国正北方,聚居着蒙、汉、回、满、达斡尔、朝鲜、鄂温克、鄂伦春等十多个民族,共约2 390万人口。土地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直线距离2 400多公里,南北跨距为1 700多公里。辽阔的疆域,多样的气候,独特的地理和生态环境,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为野生动物、植物生存和繁衍的天然宝库。蒙药材品种多达2 200余种,较常用的有1 342种。经普查发现,全区仅野生植物药材就有500多种,其中已经开发利用的有120多种。独有的自然环境,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使全区医疗卫生事业自萌生以来就一直面对着无可回避的烈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等诸多挑战。从20世纪初到194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共发生大小鼠疫41次,死亡8万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有47个黄鼠鼠疫疫源县,其中27个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全国仅有5个布氏田鼠疫源旗县,全部集中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05年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共有54个鼠疫自然疫源地旗县,疫区面积33.7万多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疫源地旗县总数的1/4 和全国疫区面积的1/2。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广大的草原牧区,畜牧业、林业较发达,同时,畜群中也易发生布鲁氏菌病;许多地区地质中氟的富集,导致水氟含量增高,人畜饮用高氟水后多发生氟中毒;还有些地区地质构造中碘元素缺乏,常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发生。
二
据有关史料记载,辽国在重视发展本地区本民族医药事业的同时,十分重视搜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各种医药学典籍和国内没有的药材、药品。金朝在确立自己的统治后,在政治、文化和医药保健制度建设等许多方面,学习、保留、沿用了辽朝和北宋政权的许多比较好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设太医院统一管理医政、药政与医疗药事始于金朝。元承金制,太医院依旧是国家最高的医药管理机关。元朝在加强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还颁布、制订了许多旨在加强医政管理、规范医师行为的医事法律和规定。元朝十分重视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元朝的医官,品极高,待遇优厚,年过古稀可以不退休。而且,医官的后人,能承继父辈的医术者,均可得到破格任用。元朝政府对医官的考核,也很认真、严格。元朝太医院的太医,大多是通过严格的考试,层层选拔上来的。元朝还制定有“选试太医法”。
蒙古汗国和元帝国的建立,密切了蒙古民族与中华各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族和藏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并且也开启并导致了蒙古传统文化与印度、阿拉伯、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而蒙古族人民在长期同大自然和疾病斗争的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独具特色的蒙医学,经过萌生初发、积累经验阶段,并借鉴和吸收了藏、汉等一些民族医学的理论和经验后,到明、清时期,其理论体系日益完备,逐渐成为独树一帜的民族医药学的瑰宝。蒙医学逐渐形成并走向成熟的标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生了不同的学术流派;二是构建并完善了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三是涌现出大批奠基性的蒙医药经典著作和医学人物。清朝政府在党中央和地方医疗机构里特别增设了“蒙古医士”这一特殊的编制,专司正骨和各种外伤的治疗及蒙医正骨人才的培养。与大清国接壤的俄罗斯为此不远千里派留学生,专门学习“蒙古医士”的正骨技术。
清朝后期,清廷的六部亦逐渐改用新名称。民政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等均设立了卫生司、军医司、监医司等医事管理机构。从辛亥革命到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初期,中华民国的卫生行政机构基本上是沿袭晚清朝时期的一套制度。卫生行政机构归属民政部门领导,或由警务部门兼办。
民国时期多次发生执政当局歧视、取缔中国传统医学和民族医药学事件,引起广大民众的不满和抗争。为缓和中国传统医学界的抗争,仿照国术馆之成例,国民政府于民国20年(1931年)3月在南京设立了党中央国医馆。一些省市县也先后设立了分馆、支馆。绥远省国医分馆成立于民国26年(1937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内蒙古地区疾病丛生、缺医少药,各族劳动人民贫病交加。尤其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出生率低,死亡率高,人口连年急剧下降。1941年日本人三浦运曾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进行过一次调查,蒙古族游牧民的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为21.7‰,死亡率为28.3‰,人口年平均下降6.6‰。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从进入19世纪到民国元年(1912年)的一百多年间,人口由103万下降为87.8万人,锐减了15.2万人。到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全区蒙古族只剩下83.2万人,比1912年又减少了4.6万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威胁各族人民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有鼠疫、性病等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许多地区都曾是鼠疫猖獗流行的历史疫区。民国6~35年,全区鼠疫源地面积33.7万多平方公里,遍及11个盟市的54个旗县。1917~1947年,人间鼠疫连年不断,几乎每年皆有流行。
性病在内蒙古牧区长期蔓延,范围甚广,危害惨重。据1950~1953年在呼伦贝尔及锡林郭勒、察哈尔盟部分牧区的普查统计,患病率高的地区占人口总数的70~80%,低的地区在15%以上,平均患病率为57.47%。性病患者中16~45岁的青壮年占70%左右,严重影响了劳动生产。性病对少年儿童和妇女健康的损害尤其严重,有的牧区15岁以下儿童中有25%~28%的人患有先天梅毒;患有性病的妇女有30%以上不育;怀孕后流产、死产者,占妇女妊娠总数的13%以上,出生后婴儿的死亡率高49%。1950年在呼伦贝尔盟东三旗进行了一次调查,地方性甲状腺肿患病率为20.8%,大骨节病患病率为9.3%,克山病区克山病的患病率为20%。仅1948年冬至1950年春就发病1 569人,死亡321人,死亡率20.5%。1942~1952年,扎兰屯达斡尔族自治乡哈拉斯台村,有116户发生克山病,死亡164人,发病人家占全村总户数的75.49%。民国27年(1938年),呼伦贝尔盟诺敏地区一次肠伤寒流行就死亡98人,占当地鄂伦春族人口的一半以上。民国21年(1932年)包头、归绥、临河一带流行霍乱,死亡人数甚多,有的人家因此而灭门绝户。
面对猖獗的流行疫病,人们事先既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患病后又无力就医,人均期望寿命特别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内蒙古地区的人均期望寿命不到35岁,蒙古族的平均寿命只有19.6岁。
三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根据《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的规定,成立了民政部卫生局,卫生局下设医政、药政、防疫、总务四个科,编制35人,管理全区卫生行政工作。
1947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519张。这些医疗机构大多是由教会或私人举办,规模很小。全区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在农村、牧区和城镇的开业医生)共有5 000多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广大卫生工作者和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为创建人民卫生事业写下了辉煌的历史篇章。至2005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族人民人均期望寿命增长到70.7岁。
1.发展历程
1947年,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开始起步。自治区政府成立后,各级党委政府从建立机构、培养队伍、控制严重流行性疾病入手,开启建立卫生体系,预防控制疾病的征程。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各级卫生行政机构逐步设立,城乡医疗机构普遍建立,卫生队伍迅速壮大。流行猖獗的鼠疫得到基本控制,危害深重的性病得到普查普治,妇幼卫生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同时,针对细菌战争,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
1956年开始,卫生事业步入大规模建设和调整时期。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大形势下,公社卫生院迅速增多,厂矿企业的医疗保健机构快速发展。1960年后,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要求,全区卫生工作依照“人畜两旺”和“全面预防、重点消灭疾病”的工作方针,以繁荣民族人口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医学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得到重新整合、调整,较为规范的中蒙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开始启动。按照“将除害灭病作为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政治任务”的要求,迅速出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局面。同时,以防尘为重点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开始起步。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卫生事业遭到破坏。防疫、妇幼和中蒙医机构被撤销、拆迁、编并,很多医学专家学者被打倒,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上升。在城市大批医疗队下乡、合作医疗制度大范围推广、赤脚医生队伍迅速扩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同时,城市医疗卫生力量明显削弱。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坚守岗位,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服务在逆境中前行。器官移植、断肢再植以及难度较大的心脏手术技术得到开展。
1976年开始,卫生事业在整顿、调整、改革、提高中发展。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项卫生工作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各地重新建立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恢复和建设中蒙医机构,加强建设重点农村牧区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机构诊疗环境,推行医院经济改革,建立医院工作制度,创建文明医院,允许个体办医,医护质量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壮大。同时,广泛开展“阿吉奈”评比活动,推行“一役达标”灭鼠法,爱国卫生运动和地方病防治事业蓬勃发展。
1986~1996年,全区卫生工作在强基础、重建设、抓管理中积极推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全国率先开始了农村牧区卫生三项建设工作,实施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先后引进农村牧区改水、妇幼卫生等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建设医学教育基地,开展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大力培养卫生人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行计划免疫,基本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大力推行医院分级管理改革,实行责任制护理。同时,药品、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国境卫生检疫等依法、分级监督监测工作开始启动并稳步实施。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印发施行,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进入崭新的、快速前进的新时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启动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卫生监督体系以及农村牧区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等各项体制改革,在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工员聘用制、后勤服务社会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制、公开选拔聘用卫生院院长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启动实施采供血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等建设项目,卫生资源迅速壮大且效益显著提升。特别是在2003年抗击非典取得胜利后,全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建设项目以及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控制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卫生科技与教育水平,依法开展、管理卫生医疗工作,为各项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巨大成就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全区卫生事业在曲折中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反映一个地区国民健康状况的三个指标中,全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不到35岁上升到2000年的70.7岁。2005年底,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94/10万、17.76‰、21.63‰知和27.15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居民健康状况优于经济水平相当的其他西部地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族人民健康状况的极大改善,是在较少资源消耗的情况下取得的。按照测算,2002年全区城乡居民均卫生费用为360元左右,低于394元的全国平均水平。卫生支出占政府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也较低。1996年为3.64%、2002为2.15%、2005年为1.98%,总体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和完善。全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到2005年底,全区有卫生机构3 774个。其中,医院476个,妇幼保健院(所)11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6个,医学科研机构6个。血液中心1个,中心血站11个,中心血库27个。传染病院13个,感染性疾病科167个,急救中心12个。全区共设有病床69 440张,平均每千人口2.68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已覆盖全区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已经健全。2005年,全区有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38个,盟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2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21个。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有县级综合医院20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8个,妇幼保健所77个,苏木乡镇卫生院1 325个,嘎查村卫生室13 066个。特别是已经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备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蒙中医服务网络,全区旗县级以上蒙中医机构107所。较为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就近就医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内蒙古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立了与基本国情、区情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市,1952年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97年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于2000年在全区推行。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确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5年底,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00万人左右。20世纪50年代末,在农村医疗开始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曾覆盖90%以上的农村牧区人口。2003年,启动7个旗县试点工作,探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又新启动5个旗县试点工作,覆盖了全区各盟市。2005年底,试点旗县为12个,参合率为80.5%,受益面为36.7%,农牧民患病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危害严重的重点疾病得到预防和控制。1957年消灭了天花,1993年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2003年及时有效地控制了肆虐全区7盟市、26个旗县市区的非典疫情,2004年以来实现了不发生人间禽流感的目标,大多数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05年底,54个鼠疫疫源旗县中有29个达到控制标准,“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五十年代初的3 200/10万以上下降到320/10万。94个布鲁氏菌病区旗县有81个达到控制标准;88个碘缺乏病区旗县实现了阶段性消除目标;570万氟病区人口中的238万人、50万砷病区人口中的11万人,均喝上了安全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同时,全区医疗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2005年,全区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3 400万,其中住院治疗人数117.4万;病床使用率为53.15%,出院患者平均住院8.57天,病床周转次数为20.11次,病床工作日为193.99天;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日担负诊疗为2.36人次,医生人均日担负住院床日为1.2床日,诊疗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卫生技术队伍和科技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有卫生从业人员121 1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2 587人,有执业医师41 646人、执业助理医师8 662人。此外,农村牧区还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7万人。2002年,自治区确定医疗卫生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22名,青年技术骨干27名。特别是蒙中医队伍学历层次明显提升,全区有蒙医药博士8名,硕士168名。双螺旋CT、高能直线加速器、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仪、核磁共振仪等先进设备得到配置和应用,肝脏、心脏、肾脏、小肠等多种器官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以及心血管、脑血管介入治疗技术在三级医院开展应用。全区有600多项卫生科研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部分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特别是一批具有“简、便、验、廉、效”特点的蒙中医药技术得到普及,蒙医药治疗颈、腰椎疾病、骨科疾病及各类关节疾病、血液病、肝炎、肾病、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等疑难病症技术得到挖掘和推广,取得明显疗效。《蒙医病症诊断及疗效标准》、《蒙药制剂规范》、《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实验室(GLP实验室)”建设工作进展顺利,“蒙药治疗萨病”、“荜拨降血脂机理研究”等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
卫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方略得到落实。卫生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卫生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依法行政得到不断增强。除了执行国家颁布的10部卫生法律、30多部卫生行政法规、400多件部门规章外,自治区先后颁布了《爱国卫生条例》、《蒙医中医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卫生法规,以及《个体开业医生和联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行政规章,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卫生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底,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96个旗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形成独立建制,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已经建立。与2000年比较,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由92.1%提高到96%;2001年以后,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4万户次,行政处罚12.2万广次,销毁不合格食品41万公斤,罚款685万余元,食品监督和检测合格率均保持在80%务以上。
卫生事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卫生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健康保障。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方面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高素质、雄厚的人力资源,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扩大,也促进了医药、医疗器械、食品、健身等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多次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1996年的包头地震,1998年自治区东部地区的洪涝灾害,2004年包头“11·21”空难等灾害发生后,采取了及时、有力的公共卫生措施,防止了大的疫病暴发流行,保证了灾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迅速恢复,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基本经验
第一,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事业的发展史,始终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卫生发展道路的实践史。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时任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发表了1948年元旦献辞,提出了“把防疫同打仗、生产并列为内蒙古三大中心任务”的要求,打响了消除以略、消除贫困、消除疾病的战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支持和关怀卫生事业发展。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指明了新时期卫生发展方向。
在非典疫情肆虐的关键时刻,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政府主席亲临抗击非典第一线,亲自指挥防控工作,实现了抗击非典的胜利。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关注卫生发展,努力增加卫生投入,加快卫生立法进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重点卫生任务的完成。正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卫生事业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发展卫生事业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始终体现公益性质、在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指引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部门始终以实现公益性为最高追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03年以后,自治区制定了《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管理暂行规定》、《临床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加强诊疗工作的管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2005年,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自治区29家大型医院率先向社会作出20项承诺,积极推行《医患双方承诺书》制度,仅2005年,全区退回红包4.1万元,上缴红包820人次,计15.7万元。从2001年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至2005年底,医疗机构招标金额累计达17.36亿元,为患者让利达3.39亿元。
在2003年抗击非典后,国家和各级政府深刻认识到公共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力度。2003年以后,启动完成了21.81亿元的血站(库)、旗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蒙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旗县医院救治能力、卫生监督机构、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多方筹资新建或扩建了12个盟市和2所自治区综合医院的现代化门诊和住院大楼。新建了自治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中心、化学中毒救治中心、职业中毒与核辐射中毒救治中心、传染病医院,以及12个盟市级急救中心、11个盟市级传染病医院、80个旗县(市区)传染病院(区)2001~2005年,全区卫生事业固定资产增加了46.82亿元,较以往历年的总和还多出20.56亿元。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第三,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以农牧区为重点,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农村牧区居民占全区人口的大多数,只有解决好农村牧区人民的健康问题,才能实现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多年来,自治区始终抓住农牧区这个重点,深入开展各项卫生工作。1988年,自治区启动了历时十三年的农村牧区“卫生三项建设”项目,累计投资3.7亿元,配套建设苏木乡镇卫生院1 509所、县级卫生防疫站86所、县级妇幼保健所87所。在此基础上,2001年,自治区启动实施“农牧民健康工程”建设项目,五年累计投人3.2亿元,强化建设中心卫生院300所、县级卫生防疫站90个、妇幼保健所90个,以及部分贫困旗县综合医院和200所边境旗市一般卫生院。
2003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深化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2004年开始,投资2.09亿元,分三年时间,强化66个旗县和三少民族乡及边境旗市71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功能。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工程”,有1 500多人到基层服务,为农牧民看病提供方便。同时,积极落实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农牧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第四,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安全。预防保健是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减少疾病发生、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战略。多年来,全区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以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坚持以防砷、防氟改水和消除碘缺乏病以及鼠疫防治为重点,预防控制地方病;坚持以实现“两个纲要”为手段,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水平。2001~2005 年,又先后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鼠疫防治、SARS和人禽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基层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预防保健项目,各项防病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治愈率为85%。如期完成了高氟、砷地区水质监测任务。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措施也逐步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全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2005年,卫生厅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至2005年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形成,自治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增强。全区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及时率为95%,准确率为93%,及时有效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2003年后,自治区围绕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自治区制定实施了《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实施意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办法》、《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全面推进城镇医疗卫生改革,调动了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卫生工作效率显著提高。2003年,着手进行农村牧区卫生改革。先后印发实施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卫生院上划管理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公开选拔聘任卫生院院长,推行全员聘用制,创新分配机制,激活卫生单位内部活力。
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特别是1996年以后,北京市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立了卫生对口支援技术协作关系。1997年,两地卫生厅局正式签订了协议书,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由民间的、局部的,步入了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全区下上联动的发展阶段。2005年两地卫生厅局签署了“十一五”期间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规划,把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推上了新的阶段,极大地促进了自治区医疗卫生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六,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依靠科技与教育,不断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多年来,自治区各项卫生工作认真贯彻科教兴医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主线,以继续教育为基础,以高新技术引进、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教育水平。2002年,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范》,确定了18个领先学科、20个重点学科、11个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2002~2005年,自治区共投资 3 000万元进行强化建设。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到国外、区外进行专项学习。
同时,不断加大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仅自治区本级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的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项目年平均达到20项以上;以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学科覆盖率、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和达标率提前达到国家规划目标。从2004年开始,开展专为农村牧区培养卫生人才的初中后五年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和医学相关专业专科层次教育、卫生院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教育、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等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卫生人员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
第七,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充分发挥蒙中医特色优势,满足各族群众健康需求。多年来,特别是2001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医中医条例》颁布后,蒙医中医的发展环境得到改善,社会各界对蒙医中医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不断增强,蒙医中医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2001年,自治区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的国际蒙医药学术大会,进一步提高了蒙医药的国际知名度,促进了蒙医药对外交流。2003年,27门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和《蒙医病历书写规范》得以重新修订。2005 年,成立了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蒙医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蒙医药对外交流日益活跃。全区旗县级以上蒙医中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建设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县为重点,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建设;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学术继承、继续教育等形式,蒙医中医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蒙医中医人才和科研工作有所突破,《蒙医药标准》等一批国家蒙医药现代化、标准化典籍相继出版。
第八,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一大特色。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动员社会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卫生事业的热情。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发展,一些好做法在全国推广。1991年,自治区“一役达标”灭鼠技术被卫生部列为九十年代首批向农村和基层推广的十项重大推广项目之一;1994年,内蒙古率先实施的“黄豆行动”,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教委、中国轻工总会的肯定,并在全国实施了“大豆行动计划”。
199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爱国卫生条例》,全区爱国卫生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各地迅速掀起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环境和群众健康意识明显改善。与2000年相比,2005年农村牧区改水受益人口比例由70.1%上升到88.5%,自来水普及率由31.4%上升34.6%,卫生厕所普及率由31.0%提高到35.6%。通过社会群众的积极参与,全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固的健康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自治区成立后近60年的发展,全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卫生改革日趋深化,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对保障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位于中国正北方,聚居着蒙、汉、回、满、达斡尔、朝鲜、鄂温克、鄂伦春等十多个民族,共约2 390万人口。土地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直线距离2 400多公里,南北跨距为1 700多公里。辽阔的疆域,多样的气候,独特的地理和生态环境,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为野生动物、植物生存和繁衍的天然宝库。蒙药材品种多达2 200余种,较常用的有1 342种。经普查发现,全区仅野生植物药材就有500多种,其中已经开发利用的有120多种。独有的自然环境,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使全区医疗卫生事业自萌生以来就一直面对着无可回避的烈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等诸多挑战。从20世纪初到194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共发生大小鼠疫41次,死亡8万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有47个黄鼠鼠疫疫源县,其中27个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全国仅有5个布氏田鼠疫源旗县,全部集中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05年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共有54个鼠疫自然疫源地旗县,疫区面积33.7万多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疫源地旗县总数的1/4 和全国疫区面积的1/2。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广大的草原牧区,畜牧业、林业较发达,同时,畜群中也易发生布鲁氏菌病;许多地区地质中氟的富集,导致水氟含量增高,人畜饮用高氟水后多发生氟中毒;还有些地区地质构造中碘元素缺乏,常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发生。
二
据有关史料记载,辽国在重视发展本地区本民族医药事业的同时,十分重视搜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各种医药学典籍和国内没有的药材、药品。金朝在确立自己的统治后,在政治、文化和医药保健制度建设等许多方面,学习、保留、沿用了辽朝和北宋政权的许多比较好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设太医院统一管理医政、药政与医疗药事始于金朝。元承金制,太医院依旧是国家最高的医药管理机关。元朝在加强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还颁布、制订了许多旨在加强医政管理、规范医师行为的医事法律和规定。元朝十分重视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元朝的医官,品极高,待遇优厚,年过古稀可以不退休。而且,医官的后人,能承继父辈的医术者,均可得到破格任用。元朝政府对医官的考核,也很认真、严格。元朝太医院的太医,大多是通过严格的考试,层层选拔上来的。元朝还制定有“选试太医法”。
蒙古汗国和元帝国的建立,密切了蒙古民族与中华各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族和藏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并且也开启并导致了蒙古传统文化与印度、阿拉伯、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而蒙古族人民在长期同大自然和疾病斗争的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独具特色的蒙医学,经过萌生初发、积累经验阶段,并借鉴和吸收了藏、汉等一些民族医学的理论和经验后,到明、清时期,其理论体系日益完备,逐渐成为独树一帜的民族医药学的瑰宝。蒙医学逐渐形成并走向成熟的标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生了不同的学术流派;二是构建并完善了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三是涌现出大批奠基性的蒙医药经典著作和医学人物。清朝政府在党中央和地方医疗机构里特别增设了“蒙古医士”这一特殊的编制,专司正骨和各种外伤的治疗及蒙医正骨人才的培养。与大清国接壤的俄罗斯为此不远千里派留学生,专门学习“蒙古医士”的正骨技术。
清朝后期,清廷的六部亦逐渐改用新名称。民政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等均设立了卫生司、军医司、监医司等医事管理机构。从辛亥革命到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初期,中华民国的卫生行政机构基本上是沿袭晚清朝时期的一套制度。卫生行政机构归属民政部门领导,或由警务部门兼办。
民国时期多次发生执政当局歧视、取缔中国传统医学和民族医药学事件,引起广大民众的不满和抗争。为缓和中国传统医学界的抗争,仿照国术馆之成例,国民政府于民国20年(1931年)3月在南京设立了党中央国医馆。一些省市县也先后设立了分馆、支馆。绥远省国医分馆成立于民国26年(1937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内蒙古地区疾病丛生、缺医少药,各族劳动人民贫病交加。尤其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出生率低,死亡率高,人口连年急剧下降。1941年日本人三浦运曾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进行过一次调查,蒙古族游牧民的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为21.7‰,死亡率为28.3‰,人口年平均下降6.6‰。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从进入19世纪到民国元年(1912年)的一百多年间,人口由103万下降为87.8万人,锐减了15.2万人。到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全区蒙古族只剩下83.2万人,比1912年又减少了4.6万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威胁各族人民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有鼠疫、性病等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许多地区都曾是鼠疫猖獗流行的历史疫区。民国6~35年,全区鼠疫源地面积33.7万多平方公里,遍及11个盟市的54个旗县。1917~1947年,人间鼠疫连年不断,几乎每年皆有流行。
性病在内蒙古牧区长期蔓延,范围甚广,危害惨重。据1950~1953年在呼伦贝尔及锡林郭勒、察哈尔盟部分牧区的普查统计,患病率高的地区占人口总数的70~80%,低的地区在15%以上,平均患病率为57.47%。性病患者中16~45岁的青壮年占70%左右,严重影响了劳动生产。性病对少年儿童和妇女健康的损害尤其严重,有的牧区15岁以下儿童中有25%~28%的人患有先天梅毒;患有性病的妇女有30%以上不育;怀孕后流产、死产者,占妇女妊娠总数的13%以上,出生后婴儿的死亡率高49%。1950年在呼伦贝尔盟东三旗进行了一次调查,地方性甲状腺肿患病率为20.8%,大骨节病患病率为9.3%,克山病区克山病的患病率为20%。仅1948年冬至1950年春就发病1 569人,死亡321人,死亡率20.5%。1942~1952年,扎兰屯达斡尔族自治乡哈拉斯台村,有116户发生克山病,死亡164人,发病人家占全村总户数的75.49%。民国27年(1938年),呼伦贝尔盟诺敏地区一次肠伤寒流行就死亡98人,占当地鄂伦春族人口的一半以上。民国21年(1932年)包头、归绥、临河一带流行霍乱,死亡人数甚多,有的人家因此而灭门绝户。
面对猖獗的流行疫病,人们事先既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患病后又无力就医,人均期望寿命特别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内蒙古地区的人均期望寿命不到35岁,蒙古族的平均寿命只有19.6岁。
三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根据《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的规定,成立了民政部卫生局,卫生局下设医政、药政、防疫、总务四个科,编制35人,管理全区卫生行政工作。
1947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519张。这些医疗机构大多是由教会或私人举办,规模很小。全区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在农村、牧区和城镇的开业医生)共有5 000多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广大卫生工作者和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为创建人民卫生事业写下了辉煌的历史篇章。至2005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族人民人均期望寿命增长到70.7岁。
1.发展历程
1947年,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开始起步。自治区政府成立后,各级党委政府从建立机构、培养队伍、控制严重流行性疾病入手,开启建立卫生体系,预防控制疾病的征程。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各级卫生行政机构逐步设立,城乡医疗机构普遍建立,卫生队伍迅速壮大。流行猖獗的鼠疫得到基本控制,危害深重的性病得到普查普治,妇幼卫生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同时,针对细菌战争,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
1956年开始,卫生事业步入大规模建设和调整时期。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大形势下,公社卫生院迅速增多,厂矿企业的医疗保健机构快速发展。1960年后,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要求,全区卫生工作依照“人畜两旺”和“全面预防、重点消灭疾病”的工作方针,以繁荣民族人口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医学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得到重新整合、调整,较为规范的中蒙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开始启动。按照“将除害灭病作为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政治任务”的要求,迅速出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局面。同时,以防尘为重点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开始起步。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卫生事业遭到破坏。防疫、妇幼和中蒙医机构被撤销、拆迁、编并,很多医学专家学者被打倒,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上升。在城市大批医疗队下乡、合作医疗制度大范围推广、赤脚医生队伍迅速扩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同时,城市医疗卫生力量明显削弱。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坚守岗位,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服务在逆境中前行。器官移植、断肢再植以及难度较大的心脏手术技术得到开展。
1976年开始,卫生事业在整顿、调整、改革、提高中发展。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项卫生工作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各地重新建立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恢复和建设中蒙医机构,加强建设重点农村牧区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机构诊疗环境,推行医院经济改革,建立医院工作制度,创建文明医院,允许个体办医,医护质量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壮大。同时,广泛开展“阿吉奈”评比活动,推行“一役达标”灭鼠法,爱国卫生运动和地方病防治事业蓬勃发展。
1986~1996年,全区卫生工作在强基础、重建设、抓管理中积极推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全国率先开始了农村牧区卫生三项建设工作,实施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先后引进农村牧区改水、妇幼卫生等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建设医学教育基地,开展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大力培养卫生人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行计划免疫,基本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大力推行医院分级管理改革,实行责任制护理。同时,药品、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国境卫生检疫等依法、分级监督监测工作开始启动并稳步实施。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印发施行,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进入崭新的、快速前进的新时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启动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卫生监督体系以及农村牧区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等各项体制改革,在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工员聘用制、后勤服务社会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制、公开选拔聘用卫生院院长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启动实施采供血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等建设项目,卫生资源迅速壮大且效益显著提升。特别是在2003年抗击非典取得胜利后,全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建设项目以及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控制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卫生科技与教育水平,依法开展、管理卫生医疗工作,为各项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巨大成就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全区卫生事业在曲折中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反映一个地区国民健康状况的三个指标中,全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前不到35岁上升到2000年的70.7岁。2005年底,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94/10万、17.76‰、21.63‰知和27.15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居民健康状况优于经济水平相当的其他西部地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族人民健康状况的极大改善,是在较少资源消耗的情况下取得的。按照测算,2002年全区城乡居民均卫生费用为360元左右,低于394元的全国平均水平。卫生支出占政府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也较低。1996年为3.64%、2002为2.15%、2005年为1.98%,总体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和完善。全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到2005年底,全区有卫生机构3 774个。其中,医院476个,妇幼保健院(所)11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6个,医学科研机构6个。血液中心1个,中心血站11个,中心血库27个。传染病院13个,感染性疾病科167个,急救中心12个。全区共设有病床69 440张,平均每千人口2.68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已覆盖全区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已经健全。2005年,全区有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38个,盟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2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21个。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有县级综合医院20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8个,妇幼保健所77个,苏木乡镇卫生院1 325个,嘎查村卫生室13 066个。特别是已经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备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蒙中医服务网络,全区旗县级以上蒙中医机构107所。较为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就近就医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内蒙古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立了与基本国情、区情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市,1952年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97年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于2000年在全区推行。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确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5年底,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00万人左右。20世纪50年代末,在农村医疗开始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曾覆盖90%以上的农村牧区人口。2003年,启动7个旗县试点工作,探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又新启动5个旗县试点工作,覆盖了全区各盟市。2005年底,试点旗县为12个,参合率为80.5%,受益面为36.7%,农牧民患病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危害严重的重点疾病得到预防和控制。1957年消灭了天花,1993年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2003年及时有效地控制了肆虐全区7盟市、26个旗县市区的非典疫情,2004年以来实现了不发生人间禽流感的目标,大多数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05年底,54个鼠疫疫源旗县中有29个达到控制标准,“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五十年代初的3 200/10万以上下降到320/10万。94个布鲁氏菌病区旗县有81个达到控制标准;88个碘缺乏病区旗县实现了阶段性消除目标;570万氟病区人口中的238万人、50万砷病区人口中的11万人,均喝上了安全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同时,全区医疗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2005年,全区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3 400万,其中住院治疗人数117.4万;病床使用率为53.15%,出院患者平均住院8.57天,病床周转次数为20.11次,病床工作日为193.99天;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日担负诊疗为2.36人次,医生人均日担负住院床日为1.2床日,诊疗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卫生技术队伍和科技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有卫生从业人员121 1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2 587人,有执业医师41 646人、执业助理医师8 662人。此外,农村牧区还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7万人。2002年,自治区确定医疗卫生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22名,青年技术骨干27名。特别是蒙中医队伍学历层次明显提升,全区有蒙医药博士8名,硕士168名。双螺旋CT、高能直线加速器、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仪、核磁共振仪等先进设备得到配置和应用,肝脏、心脏、肾脏、小肠等多种器官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以及心血管、脑血管介入治疗技术在三级医院开展应用。全区有600多项卫生科研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部分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特别是一批具有“简、便、验、廉、效”特点的蒙中医药技术得到普及,蒙医药治疗颈、腰椎疾病、骨科疾病及各类关节疾病、血液病、肝炎、肾病、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等疑难病症技术得到挖掘和推广,取得明显疗效。《蒙医病症诊断及疗效标准》、《蒙药制剂规范》、《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实验室(GLP实验室)”建设工作进展顺利,“蒙药治疗萨病”、“荜拨降血脂机理研究”等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
卫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方略得到落实。卫生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卫生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依法行政得到不断增强。除了执行国家颁布的10部卫生法律、30多部卫生行政法规、400多件部门规章外,自治区先后颁布了《爱国卫生条例》、《蒙医中医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卫生法规,以及《个体开业医生和联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行政规章,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卫生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底,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96个旗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形成独立建制,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已经建立。与2000年比较,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由92.1%提高到96%;2001年以后,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4万户次,行政处罚12.2万广次,销毁不合格食品41万公斤,罚款685万余元,食品监督和检测合格率均保持在80%务以上。
卫生事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卫生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健康保障。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方面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高素质、雄厚的人力资源,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扩大,也促进了医药、医疗器械、食品、健身等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多次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1996年的包头地震,1998年自治区东部地区的洪涝灾害,2004年包头“11·21”空难等灾害发生后,采取了及时、有力的公共卫生措施,防止了大的疫病暴发流行,保证了灾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迅速恢复,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基本经验
第一,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事业的发展史,始终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卫生发展道路的实践史。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时任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发表了1948年元旦献辞,提出了“把防疫同打仗、生产并列为内蒙古三大中心任务”的要求,打响了消除以略、消除贫困、消除疾病的战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支持和关怀卫生事业发展。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指明了新时期卫生发展方向。
在非典疫情肆虐的关键时刻,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政府主席亲临抗击非典第一线,亲自指挥防控工作,实现了抗击非典的胜利。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关注卫生发展,努力增加卫生投入,加快卫生立法进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重点卫生任务的完成。正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卫生事业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发展卫生事业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始终体现公益性质、在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指引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部门始终以实现公益性为最高追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03年以后,自治区制定了《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管理暂行规定》、《临床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加强诊疗工作的管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2005年,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自治区29家大型医院率先向社会作出20项承诺,积极推行《医患双方承诺书》制度,仅2005年,全区退回红包4.1万元,上缴红包820人次,计15.7万元。从2001年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至2005年底,医疗机构招标金额累计达17.36亿元,为患者让利达3.39亿元。
在2003年抗击非典后,国家和各级政府深刻认识到公共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力度。2003年以后,启动完成了21.81亿元的血站(库)、旗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蒙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旗县医院救治能力、卫生监督机构、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多方筹资新建或扩建了12个盟市和2所自治区综合医院的现代化门诊和住院大楼。新建了自治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中心、化学中毒救治中心、职业中毒与核辐射中毒救治中心、传染病医院,以及12个盟市级急救中心、11个盟市级传染病医院、80个旗县(市区)传染病院(区)2001~2005年,全区卫生事业固定资产增加了46.82亿元,较以往历年的总和还多出20.56亿元。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第三,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以农牧区为重点,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农村牧区居民占全区人口的大多数,只有解决好农村牧区人民的健康问题,才能实现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多年来,自治区始终抓住农牧区这个重点,深入开展各项卫生工作。1988年,自治区启动了历时十三年的农村牧区“卫生三项建设”项目,累计投资3.7亿元,配套建设苏木乡镇卫生院1 509所、县级卫生防疫站86所、县级妇幼保健所87所。在此基础上,2001年,自治区启动实施“农牧民健康工程”建设项目,五年累计投人3.2亿元,强化建设中心卫生院300所、县级卫生防疫站90个、妇幼保健所90个,以及部分贫困旗县综合医院和200所边境旗市一般卫生院。
2003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深化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2004年开始,投资2.09亿元,分三年时间,强化66个旗县和三少民族乡及边境旗市71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功能。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工程”,有1 500多人到基层服务,为农牧民看病提供方便。同时,积极落实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农牧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第四,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安全。预防保健是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减少疾病发生、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战略。多年来,全区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以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坚持以防砷、防氟改水和消除碘缺乏病以及鼠疫防治为重点,预防控制地方病;坚持以实现“两个纲要”为手段,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水平。2001~2005 年,又先后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鼠疫防治、SARS和人禽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基层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预防保健项目,各项防病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治愈率为85%。如期完成了高氟、砷地区水质监测任务。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措施也逐步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全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2005年,卫生厅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至2005年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形成,自治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增强。全区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及时率为95%,准确率为93%,及时有效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2003年后,自治区围绕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自治区制定实施了《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实施意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办法》、《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全面推进城镇医疗卫生改革,调动了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卫生工作效率显著提高。2003年,着手进行农村牧区卫生改革。先后印发实施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卫生院上划管理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公开选拔聘任卫生院院长,推行全员聘用制,创新分配机制,激活卫生单位内部活力。
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特别是1996年以后,北京市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立了卫生对口支援技术协作关系。1997年,两地卫生厅局正式签订了协议书,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由民间的、局部的,步入了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全区下上联动的发展阶段。2005年两地卫生厅局签署了“十一五”期间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规划,把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推上了新的阶段,极大地促进了自治区医疗卫生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六,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依靠科技与教育,不断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多年来,自治区各项卫生工作认真贯彻科教兴医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主线,以继续教育为基础,以高新技术引进、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教育水平。2002年,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范》,确定了18个领先学科、20个重点学科、11个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2002~2005年,自治区共投资 3 000万元进行强化建设。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到国外、区外进行专项学习。
同时,不断加大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仅自治区本级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的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项目年平均达到20项以上;以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学科覆盖率、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和达标率提前达到国家规划目标。从2004年开始,开展专为农村牧区培养卫生人才的初中后五年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和医学相关专业专科层次教育、卫生院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教育、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等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卫生人员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
第七,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充分发挥蒙中医特色优势,满足各族群众健康需求。多年来,特别是2001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医中医条例》颁布后,蒙医中医的发展环境得到改善,社会各界对蒙医中医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不断增强,蒙医中医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2001年,自治区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的国际蒙医药学术大会,进一步提高了蒙医药的国际知名度,促进了蒙医药对外交流。2003年,27门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和《蒙医病历书写规范》得以重新修订。2005 年,成立了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蒙医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蒙医药对外交流日益活跃。全区旗县级以上蒙医中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建设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县为重点,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建设;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学术继承、继续教育等形式,蒙医中医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蒙医中医人才和科研工作有所突破,《蒙医药标准》等一批国家蒙医药现代化、标准化典籍相继出版。
第八,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一大特色。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动员社会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卫生事业的热情。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发展,一些好做法在全国推广。1991年,自治区“一役达标”灭鼠技术被卫生部列为九十年代首批向农村和基层推广的十项重大推广项目之一;1994年,内蒙古率先实施的“黄豆行动”,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教委、中国轻工总会的肯定,并在全国实施了“大豆行动计划”。
199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爱国卫生条例》,全区爱国卫生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各地迅速掀起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环境和群众健康意识明显改善。与2000年相比,2005年农村牧区改水受益人口比例由70.1%上升到88.5%,自来水普及率由31.4%上升34.6%,卫生厕所普及率由31.0%提高到35.6%。通过社会群众的积极参与,全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固的健康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自治区成立后近60年的发展,全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卫生改革日趋深化,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对保障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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