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3月,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全部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建工作,为顺利做好文物普查夯实了组织基础。从5月1日开始,全区文物普查工作将进入实地调查阶段。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治区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工作,一是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近期,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将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内蒙古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各地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截至2024年3月,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全部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建工作,为顺利做好文物普查夯实了组织基础。从5月1日开始,全区文物普查工作将进入实地调查阶段。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治区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工作,一是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近期,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将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内蒙古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各地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