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反映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重点从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审核力度、加强协作沟通、夯实工作基础、突出考核导向五个方面发力,不断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基础,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区文化产业年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突出线上指导。在国家局下发开展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工作的通知后,自治区统计局迅速行动,及时向盟市下发通知,对如何高质量开展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对文化产业单位筛选认定方法、国家联网直报程序使用方法和年报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易错点进行了重点说明,并及时通过电话指导等形式对各盟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答疑解惑。
二是强化审核力度,进行准确研判。对国家局反馈的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初步认订单位的行业代码、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业务活动等进行逐一审核,并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认真比对,对于行业代码发生变化的法人单位,及时向相关业务处室了解具体情况,通过详细掌握每一个初步认订单位的基本情况,确认其是否为文化产业单位。
三是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对企业逐一比对的基础上,将存在疑问、无法直接认定的企业名录发至各盟市统计局,通过充分调动盟市、旗县(市、区)统计机构人员力量,对相关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业务活动等基本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每一个上报单位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将文化产业年报汇总数与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2021年快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文化产业年报数据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四是功夫用在日常,夯实工作基础。自治区统计局坚持把工作做在前面,在开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全区文化产业单位的筛选、认定工作延伸至盟市,要求各盟市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筛选出本地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建立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按月进行维护,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不断夯实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基础。
五是突出考核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对照国家局印发的《各专业业务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全局原有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制定针对性更强的统计工作人员规范化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推动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为切实反映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重点从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审核力度、加强协作沟通、夯实工作基础、突出考核导向五个方面发力,不断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基础,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区文化产业年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突出线上指导。在国家局下发开展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工作的通知后,自治区统计局迅速行动,及时向盟市下发通知,对如何高质量开展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对文化产业单位筛选认定方法、国家联网直报程序使用方法和年报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易错点进行了重点说明,并及时通过电话指导等形式对各盟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答疑解惑。
二是强化审核力度,进行准确研判。对国家局反馈的2021年文化产业年报初步认订单位的行业代码、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业务活动等进行逐一审核,并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认真比对,对于行业代码发生变化的法人单位,及时向相关业务处室了解具体情况,通过详细掌握每一个初步认订单位的基本情况,确认其是否为文化产业单位。
三是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对企业逐一比对的基础上,将存在疑问、无法直接认定的企业名录发至各盟市统计局,通过充分调动盟市、旗县(市、区)统计机构人员力量,对相关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业务活动等基本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每一个上报单位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将文化产业年报汇总数与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2021年快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文化产业年报数据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四是功夫用在日常,夯实工作基础。自治区统计局坚持把工作做在前面,在开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全区文化产业单位的筛选、认定工作延伸至盟市,要求各盟市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筛选出本地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建立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按月进行维护,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不断夯实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基础。
五是突出考核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对照国家局印发的《各专业业务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全局原有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制定针对性更强的统计工作人员规范化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推动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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