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留当时生活原貌
庙子沟遗址所在的黄旗海南岸丘陵台地,黄土堆积较厚,坡度较为平缓,为聚落的保存提供了基础条件。庙子沟遗址聚落内的房屋基本沿着高差1米的等高线顺坡势呈西北—东南向成排分布,从被部分破坏的沟沿到坡顶,大致可分为10排,每排横向排列4—7座房址不等,未见有打破关系。除位于遗址最北端的3座房址门向正东外,绝大部分房址均依地势坐西朝东,门向略偏东北,背风向阳。
庙子沟文化所属遗存分为早、中、晚三期,其中庙子沟遗址出土遗存分属该文化的中期和晚期阶段,年代范围应在距今5400—5000年。庙子沟遗址两期遗存应当是连续发展的,其年代跨度不是很大。在庙子沟发掘清理的52座房址中,根据房址形制和出土陶器的年代判定,属于中期的房址有15座,属于晚期的房址有35座;其余2座房址因过分残破且无遗物出土,暂未做分期(魏坚:《庙子沟与大坝沟——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545—549页)。属于中期阶段的15座房址亦均匀地分布于遗址的各个部位,反映了在聚落布局上并不存在不同阶段房址相对集中分布的状况。
庙子沟遗址的房址由沟沿向坡上渐趋密集,坡下近沟沿处,每排房址之间相距约6—10米,而坡上排与排之间缩短至约4—6米。在每排房址中,往往每两三座年代相近的房址相对要近一些,距离一般两三米。房址内多建有小型直筒状或袋形窖穴,大型的长方形直壁窖穴则分布于房址周围。庙子沟房址一般开间较小,除去4座残破无法计算面积的房址以外,两座最大的房址F10和F45也不过20余平方米,而不足10平方米的房址有7座。最小的房址F2仅有6—8平方米,10—16平方米的房址有20余座,16—20平方米的房址近10座。庙子沟遗址不仅聚落布局有规律可循,而且出土遗物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每座房屋内都或多或少地出有各类生产和生活用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聚落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由于特殊的废弃原因,庙子沟遗址基本保留了当时的生活原貌,在大部分房址内发现了成套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装饰品。例如,F15内出土113件器物;F19居住面和窖穴内出土陶、石、骨、角、蚌器47件;F22居住面和窖穴内出土陶、石、鹿角器等20件;F25内的窖穴H36中,沿圆形坑底四周,共摆放了19件陶器和3件磨石。此外,在出有人骨的单位内,常常发现成年男女与小孩合葬或同处一室的现象。例如,M25葬有三具成年女性、一具少年和两具幼童的尸骨;M29葬有三具成年人(两男一女)和一具少年的尸骨;在F8室内后角的窖穴内葬有一具青年女性的尸骨,灶坑里还放置有两具6—8岁的幼童尸骨。这些同居一室或同葬一穴的人,极有可能是同属一个家族或一个家庭的成员。
转载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基本保留当时生活原貌
庙子沟遗址所在的黄旗海南岸丘陵台地,黄土堆积较厚,坡度较为平缓,为聚落的保存提供了基础条件。庙子沟遗址聚落内的房屋基本沿着高差1米的等高线顺坡势呈西北—东南向成排分布,从被部分破坏的沟沿到坡顶,大致可分为10排,每排横向排列4—7座房址不等,未见有打破关系。除位于遗址最北端的3座房址门向正东外,绝大部分房址均依地势坐西朝东,门向略偏东北,背风向阳。
庙子沟文化所属遗存分为早、中、晚三期,其中庙子沟遗址出土遗存分属该文化的中期和晚期阶段,年代范围应在距今5400—5000年。庙子沟遗址两期遗存应当是连续发展的,其年代跨度不是很大。在庙子沟发掘清理的52座房址中,根据房址形制和出土陶器的年代判定,属于中期的房址有15座,属于晚期的房址有35座;其余2座房址因过分残破且无遗物出土,暂未做分期(魏坚:《庙子沟与大坝沟——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545—549页)。属于中期阶段的15座房址亦均匀地分布于遗址的各个部位,反映了在聚落布局上并不存在不同阶段房址相对集中分布的状况。
庙子沟遗址的房址由沟沿向坡上渐趋密集,坡下近沟沿处,每排房址之间相距约6—10米,而坡上排与排之间缩短至约4—6米。在每排房址中,往往每两三座年代相近的房址相对要近一些,距离一般两三米。房址内多建有小型直筒状或袋形窖穴,大型的长方形直壁窖穴则分布于房址周围。庙子沟房址一般开间较小,除去4座残破无法计算面积的房址以外,两座最大的房址F10和F45也不过20余平方米,而不足10平方米的房址有7座。最小的房址F2仅有6—8平方米,10—16平方米的房址有20余座,16—20平方米的房址近10座。庙子沟遗址不仅聚落布局有规律可循,而且出土遗物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每座房屋内都或多或少地出有各类生产和生活用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聚落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由于特殊的废弃原因,庙子沟遗址基本保留了当时的生活原貌,在大部分房址内发现了成套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装饰品。例如,F15内出土113件器物;F19居住面和窖穴内出土陶、石、骨、角、蚌器47件;F22居住面和窖穴内出土陶、石、鹿角器等20件;F25内的窖穴H36中,沿圆形坑底四周,共摆放了19件陶器和3件磨石。此外,在出有人骨的单位内,常常发现成年男女与小孩合葬或同处一室的现象。例如,M25葬有三具成年女性、一具少年和两具幼童的尸骨;M29葬有三具成年人(两男一女)和一具少年的尸骨;在F8室内后角的窖穴内葬有一具青年女性的尸骨,灶坑里还放置有两具6—8岁的幼童尸骨。这些同居一室或同葬一穴的人,极有可能是同属一个家族或一个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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