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出行消费中,家用汽车呈现较快发展态势。全区家用汽车发展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超四成的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城乡居民44.5%的家庭拥有家用汽车。分城乡看,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比例最高,达50.2%,镇居民家庭为49.4%,乡村居民家庭为34.0%,城市家庭比乡村家庭高出16.2个百分点。
二是半数有车家庭的汽车总价在10万元以下。在拥有汽车的城乡家庭中,从汽车总价值来看,10万元以下的占51.4%,10万~20万元的占33.9%,20万~30万元的占8.6%,30万~50万元的占4.2%,50万~100万元的占1.5%,100万元以上的占0.4%。可以看出在有车家庭中85.3%的汽车总价值都在2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仅占1.9%。
三是与五年前相比,有车家庭比例成倍增长。2015年城乡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的比例为20.9%,2020年快速增长到44.5%,提高23.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7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每年大约有44.8万户家庭成为有车家庭。
四是自治区七盟市家庭汽车拥有量增长较快。从内蒙古城乡居民拥有家用汽车的现状看,居民收入较高的城市家庭拥有汽车的比例较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6.5%、64.6%、53.9%。从2020年较2015年变化情况看,全区七个盟市拥有量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为锡林郭勒盟26.5%、巴彦淖尔市26.3%、乌海市25.6%、通辽市25.2%、赤峰市25.0%、兴安盟24.5%、呼和浩特市24.1%。
自治区家庭拥有汽车比例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家用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是人民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人居品质全面提升的客观写照,体现了自治区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阔步向前,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景逐步实现。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出行消费中,家用汽车呈现较快发展态势。全区家用汽车发展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超四成的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城乡居民44.5%的家庭拥有家用汽车。分城乡看,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比例最高,达50.2%,镇居民家庭为49.4%,乡村居民家庭为34.0%,城市家庭比乡村家庭高出16.2个百分点。
二是半数有车家庭的汽车总价在10万元以下。在拥有汽车的城乡家庭中,从汽车总价值来看,10万元以下的占51.4%,10万~20万元的占33.9%,20万~30万元的占8.6%,30万~50万元的占4.2%,50万~100万元的占1.5%,100万元以上的占0.4%。可以看出在有车家庭中85.3%的汽车总价值都在2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仅占1.9%。
三是与五年前相比,有车家庭比例成倍增长。2015年城乡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的比例为20.9%,2020年快速增长到44.5%,提高23.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7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每年大约有44.8万户家庭成为有车家庭。
四是自治区七盟市家庭汽车拥有量增长较快。从内蒙古城乡居民拥有家用汽车的现状看,居民收入较高的城市家庭拥有汽车的比例较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6.5%、64.6%、53.9%。从2020年较2015年变化情况看,全区七个盟市拥有量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为锡林郭勒盟26.5%、巴彦淖尔市26.3%、乌海市25.6%、通辽市25.2%、赤峰市25.0%、兴安盟24.5%、呼和浩特市24.1%。
自治区家庭拥有汽车比例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家用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是人民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人居品质全面提升的客观写照,体现了自治区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阔步向前,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景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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