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遇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及时得到关爱帮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
一是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初步建成全区统一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10月,全区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
二是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等“四项机制”,深入推进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两类救助”。10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1.82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6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20年增长5.4%和6.7%。
三是扎实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上海市民政局签订深化儿童福利领域交流合作协议,全区孤儿2171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39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两项补贴”政策惠及31.81万困难残疾人和29.18万重度残疾人。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纳入“平安内蒙古”建设考核内容,2021年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523人次。
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遇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及时得到关爱帮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
一是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初步建成全区统一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10月,全区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
二是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等“四项机制”,深入推进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两类救助”。10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1.82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6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20年增长5.4%和6.7%。
三是扎实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上海市民政局签订深化儿童福利领域交流合作协议,全区孤儿2171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39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两项补贴”政策惠及31.81万困难残疾人和29.18万重度残疾人。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纳入“平安内蒙古”建设考核内容,2021年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5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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