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截至7月底,自治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2.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6万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0.01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1.41亿元。
自治区重点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通过监测及时预警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建成涵盖城乡低保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救助对象等19类数据信息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截至2021年8月,全区共摸排纳入低收入人口254.5万人次,包含城乡低保对象162.4万人、特困人员9.6万人、低保边缘家庭5.8万人、支出型贫困人口76.7万人次。其中,为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1612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采取“跟进救助”“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提高临时救助精准度。
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截至7月底,自治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2.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6万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0.01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1.41亿元。
自治区重点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通过监测及时预警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建成涵盖城乡低保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救助对象等19类数据信息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截至2021年8月,全区共摸排纳入低收入人口254.5万人次,包含城乡低保对象162.4万人、特困人员9.6万人、低保边缘家庭5.8万人、支出型贫困人口76.7万人次。其中,为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1612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采取“跟进救助”“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提高临时救助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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