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进入“十四五”,全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一)居民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 城乡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1.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十三五”期间,全区经济运行稳定,稳中有进。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5年增长23.4%,年均增长4.3%。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2310元增长至2020年的31497元,年均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平均实际增长5.2%,高于GDP增速0.9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2020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4135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15年实际增长24.2%,年均实际增长4.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6567元,实际增长39.1%,年均实际增长6.8%,增速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从而使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84缩小至2.50。
(二)收入渠道多元化发展 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就业较为充分的发展,拉动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净收入由2015年的18989元和2250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24888元和3353元。随着各项惠民惠企政策的落地见效,市场活力迸发,助力居民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经营净收入由2015年的4801元和6185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7697元和8828元。
通过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等举措,助推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财产净收入由2015年的1870元和425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2366元和498元。随着社保制度不断完善,带动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转移净收入由2015年的4934元和1916元增加至2020年的6401元和3888元。
二、消费升级步伐加快 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内蒙古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都发生深刻的变化,居民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能力持续提升。
2020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23888元,与2015年人均消费支出21876元相比,增加2012元,增长9.2%,年均增长1.8%;2020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594元,与2015年人均消费支出10637元相比,增加2957元,增长27.8%,年均增长6.4%。
(一)“衣”
“十三五”期间,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居民衣着消费的观念逐渐改变,人们对穿衣有了更高的需求,追求更加个性化、时尚化的穿衣风格。2019年,全区居民均衣着支出1765元,比2015年的1760元增加5元。
(二)“食”
恩格尔系数稳中有降。“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食品消费支出比重逐年减小。2016—2019年,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8.6%、27.5%、27.1%、26.6%,2019年较2015年下降2.0个百分点。2020年,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恩格尔系数反弹至28.7%,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三)“住”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城市环境改造升级,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居民居住环境向着绿色环保、宽敞舒适发展。到2020年,全体居民均居住消费累计增长42.1%,年均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均居住消费累计增长38.8%,年均增长6.8%;农村牧区居民均居住消费增长44.9%,年均增长7.7%。2020年,全体居民均住房面积34.0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4.8平方米,五年来增长16.4%。
(四)“行”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地铁、共享单车等便捷交通加快布局,不断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全方位推动全区绿色交通发展。交通运输系统为建设亮丽内蒙古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全区完成货物运输总量170550.1万吨,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431.5亿吨公里;完成旅客运输总量7395.2万人,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164.9亿人公里。2020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630.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80.9万辆。随着交通网络的发展和完善,全区城镇居民交通支出的大幅度上涨,交通工具更新换代的速度逐步加快。2020年,全体居民均交通消费支出2415元,比2015年增长35.9%,年均增长6.3%。每百户汽车拥有量由2015年的28.5辆,增加到2020年的44.6辆,五年来增长56.5%。
“十四五”是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紧紧抓住新时代带来的难得机遇,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进入“十四五”,全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一)居民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 城乡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1.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十三五”期间,全区经济运行稳定,稳中有进。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5年增长23.4%,年均增长4.3%。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2310元增长至2020年的31497元,年均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平均实际增长5.2%,高于GDP增速0.9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2020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4135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15年实际增长24.2%,年均实际增长4.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6567元,实际增长39.1%,年均实际增长6.8%,增速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从而使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84缩小至2.50。
(二)收入渠道多元化发展 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就业较为充分的发展,拉动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净收入由2015年的18989元和2250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24888元和3353元。随着各项惠民惠企政策的落地见效,市场活力迸发,助力居民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经营净收入由2015年的4801元和6185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7697元和8828元。
通过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等举措,助推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财产净收入由2015年的1870元和425元分别增加至2020年的2366元和498元。随着社保制度不断完善,带动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转移净收入由2015年的4934元和1916元增加至2020年的6401元和3888元。
二、消费升级步伐加快 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内蒙古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都发生深刻的变化,居民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能力持续提升。
2020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23888元,与2015年人均消费支出21876元相比,增加2012元,增长9.2%,年均增长1.8%;2020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594元,与2015年人均消费支出10637元相比,增加2957元,增长27.8%,年均增长6.4%。
(一)“衣”
“十三五”期间,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居民衣着消费的观念逐渐改变,人们对穿衣有了更高的需求,追求更加个性化、时尚化的穿衣风格。2019年,全区居民均衣着支出1765元,比2015年的1760元增加5元。
(二)“食”
恩格尔系数稳中有降。“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食品消费支出比重逐年减小。2016—2019年,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8.6%、27.5%、27.1%、26.6%,2019年较2015年下降2.0个百分点。2020年,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恩格尔系数反弹至28.7%,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三)“住”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城市环境改造升级,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居民居住环境向着绿色环保、宽敞舒适发展。到2020年,全体居民均居住消费累计增长42.1%,年均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均居住消费累计增长38.8%,年均增长6.8%;农村牧区居民均居住消费增长44.9%,年均增长7.7%。2020年,全体居民均住房面积34.0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4.8平方米,五年来增长16.4%。
(四)“行”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地铁、共享单车等便捷交通加快布局,不断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全方位推动全区绿色交通发展。交通运输系统为建设亮丽内蒙古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全区完成货物运输总量170550.1万吨,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431.5亿吨公里;完成旅客运输总量7395.2万人,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164.9亿人公里。2020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630.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80.9万辆。随着交通网络的发展和完善,全区城镇居民交通支出的大幅度上涨,交通工具更新换代的速度逐步加快。2020年,全体居民均交通消费支出2415元,比2015年增长35.9%,年均增长6.3%。每百户汽车拥有量由2015年的28.5辆,增加到2020年的44.6辆,五年来增长56.5%。
“十四五”是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紧紧抓住新时代带来的难得机遇,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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