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在保持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上持续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1—4月,全区累计临时救助7.38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681.31万元。
据了解,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持续精准实施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截至4月底,全区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其中,3.59万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开展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人口、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人群比对摸排,下发重点监测预警数据2批次2.15万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城乡和区域统筹原则,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72元/月,同比增长5.4%;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31元/年,同比增长6.7%;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比例由2020年的71%增长到2021年的73%;城市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308元/月,同比增长5%;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0533元/年,同比增长4.9%。
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在保持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上持续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1—4月,全区累计临时救助7.38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681.31万元。
据了解,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持续精准实施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截至4月底,全区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其中,3.59万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开展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人口、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人群比对摸排,下发重点监测预警数据2批次2.15万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城乡和区域统筹原则,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72元/月,同比增长5.4%;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31元/年,同比增长6.7%;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比例由2020年的71%增长到2021年的73%;城市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308元/月,同比增长5%;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0533元/年,同比增长4.9%。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