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确保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规模扩大为全面小康夯实基础。就业,一头连着企业生产、经济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民生冷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末,全区就业总量达到1331.0万人,比2012年增加26.1万人。城镇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保持每年增加25万人以上,累计超过2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保持在4%以内低位稳定。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总量不断攀升。2019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98万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54.7万人,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彰显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就业结构优化为全面小康增加底色。随着全区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就业形态更加丰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就业的不断壮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主导优势持续巩固。2012年,全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44.70∶18.10∶37.20,就业结构呈现“一三二”的特点,第一产业仍是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到2019年,全区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优化为41.8∶15.7∶42.4,就业结构呈现“三一二”的特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比2012年提高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特别是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互联网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就业规模均比2012年翻了一番以上;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就业比重明显提高。2019年,全区城镇就业人员619.5万人,就业比重达到46.5%,分别比2012年增加56.9万人和3.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乡村就业规模持续收窄。2019年,全区乡村就业人数为711.5万人,比2012年减少30.8万人,显示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速度逐步加快;非公经济吸纳就业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创业门槛、打造众创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强化创业服务等措施,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市场主体空前活跃,有效带动就业创业。2019年,全区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已超过199.8万户,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97.4%以上。
工资收入提高为全面小康增进民生福祉。收入增长是就业质量提高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特别是城镇居民,工资收入占其全部收入的6成以上,成为决定居民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2012年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持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效提高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563元,比2012年增加34006元,增长73%,年均增长8.1%,高于经济总量年均增速7个百分点比;2019年全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3491元,比2012年增加13730元,增长46.1%,年均增长5.6%,高于经济总量年均增速4.5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均比2010年翻了一番以上,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奠定基础。
兜牢就业底线助力全面小康伟大胜利。2020年9月,全区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区就业工作面临极大挑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灵活就业人群和建档立卡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难度显著增加。为此,各地区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优先的战略位置,本着“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信念,排除万难,全力推动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困难人群在全面奔小康的道路上不掉队。截至2020年6月底,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3.51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71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8号)要求,各地区将围绕“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就业扶贫的目标,继续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对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优先组织外出,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及时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为贫困劳动力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规范公益性岗位和政策补贴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真抓实干,高度重视,为2500万草原儿女的幸福不懈努力,共同迎接内蒙古全面小康的伟大胜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确保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规模扩大为全面小康夯实基础。就业,一头连着企业生产、经济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民生冷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末,全区就业总量达到1331.0万人,比2012年增加26.1万人。城镇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保持每年增加25万人以上,累计超过2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保持在4%以内低位稳定。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总量不断攀升。2019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98万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54.7万人,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彰显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就业结构优化为全面小康增加底色。随着全区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就业形态更加丰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就业的不断壮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主导优势持续巩固。2012年,全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44.70∶18.10∶37.20,就业结构呈现“一三二”的特点,第一产业仍是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到2019年,全区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优化为41.8∶15.7∶42.4,就业结构呈现“三一二”的特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比2012年提高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特别是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互联网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就业规模均比2012年翻了一番以上;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就业比重明显提高。2019年,全区城镇就业人员619.5万人,就业比重达到46.5%,分别比2012年增加56.9万人和3.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乡村就业规模持续收窄。2019年,全区乡村就业人数为711.5万人,比2012年减少30.8万人,显示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速度逐步加快;非公经济吸纳就业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创业门槛、打造众创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强化创业服务等措施,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市场主体空前活跃,有效带动就业创业。2019年,全区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已超过199.8万户,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97.4%以上。
工资收入提高为全面小康增进民生福祉。收入增长是就业质量提高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特别是城镇居民,工资收入占其全部收入的6成以上,成为决定居民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2012年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持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效提高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563元,比2012年增加34006元,增长73%,年均增长8.1%,高于经济总量年均增速7个百分点比;2019年全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3491元,比2012年增加13730元,增长46.1%,年均增长5.6%,高于经济总量年均增速4.5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均比2010年翻了一番以上,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奠定基础。
兜牢就业底线助力全面小康伟大胜利。2020年9月,全区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区就业工作面临极大挑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灵活就业人群和建档立卡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难度显著增加。为此,各地区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优先的战略位置,本着“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信念,排除万难,全力推动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困难人群在全面奔小康的道路上不掉队。截至2020年6月底,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3.51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71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8号)要求,各地区将围绕“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就业扶贫的目标,继续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对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优先组织外出,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及时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为贫困劳动力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规范公益性岗位和政策补贴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真抓实干,高度重视,为2500万草原儿女的幸福不懈努力,共同迎接内蒙古全面小康的伟大胜利。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