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城镇低保户603户759人,占城镇人口5.1%;牧区1090户1499人,占牧业人口7.6%。城镇低保人均月标准提高到510元,牧区低保人均年标准提高到3950元。有五保供养对象25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0 109元/年,提高13%,达到全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5500元/年,提高10%。有孤儿7人,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200元,分散养育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有城镇“三无”人员26人,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全年城乡临时救助422人次,资金21.09万元。为789名城乡低保边缘人群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47.34万元。全年共支出救灾资金290.58万元,累计救助灾民11 926人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0.79万元。有80岁以上老年人359人,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51万元。
有城镇低保户603户759人,占城镇人口5.1%;牧区1090户1499人,占牧业人口7.6%。城镇低保人均月标准提高到510元,牧区低保人均年标准提高到3950元。有五保供养对象25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0 109元/年,提高13%,达到全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5500元/年,提高10%。有孤儿7人,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200元,分散养育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有城镇“三无”人员26人,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全年城乡临时救助422人次,资金21.09万元。为789名城乡低保边缘人群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47.34万元。全年共支出救灾资金290.58万元,累计救助灾民11 926人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0.79万元。有80岁以上老年人359人,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51万元。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