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用于民生领域的投入达15.0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8.45%。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6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被列为自治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试点旗县。年末,全旗社会保险覆盖114 306人次,征缴社会保险费10 672.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24 166人,收缴3797.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6 484人,收缴1342.3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0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15 398人,收缴3821.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覆盖24 904人,收缴981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74万元),工伤保险覆盖7142人,收缴313万元,生育保险核定参保8912人,收缴102.1万元,失业保险覆盖7300人,征缴315万元。各项社会保险累计支出18 971.84万元。其中:为9107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 968万元,为12 398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39.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276.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出544.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93.6万元,生育保险支出21.7万元,失业保险支出28.14万元。城镇新增就业95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83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9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8%。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13 495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10 121人。组织就业再就业培训1317人,其中农牧民技能培训763人,城镇技能培训554人,创业培训446人,培训后成功创业504人,带动就业178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00万元。接收安置“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100名,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37人,社区民生志愿者63人;招聘16名乡财所财会人员和17名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45名,充实到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引导216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就业,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技能培训2期,培训75名,共计452人。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加强。城镇低保共保障2681户、4555人,月保障标准达到446元,发放低保金1565.86万元;农牧区低保共保障7791户、10 569人,年保障标准达到3255元,发放低保金1933万元。五保集中供养、五保分散供养、孤儿、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718元、3815元、1310元、1130元和700元,发放生活保障资金3839.35万元。其中:供养五保对象269名,发放160.27万元;供养孤儿56名,发放津贴和补助123.15万元;供养城镇“三无”人员67名,发放57.07万元。为2.9万户低收入农牧民发放取暖补贴1767万元,为250名环卫工人免费体检和提供营养早餐。民政福利基础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牧区型中心敬老院运转正常,已入住供养对象77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福乐康运转正常,已入住90多人;石哈河、德岭山、川井3处幸福互助院建成入住,解决了216名老人的养老问题。
2014年用于民生领域的投入达15.0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8.45%。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6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被列为自治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试点旗县。年末,全旗社会保险覆盖114 306人次,征缴社会保险费10 672.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24 166人,收缴3797.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6 484人,收缴1342.3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0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15 398人,收缴3821.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覆盖24 904人,收缴981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74万元),工伤保险覆盖7142人,收缴313万元,生育保险核定参保8912人,收缴102.1万元,失业保险覆盖7300人,征缴315万元。各项社会保险累计支出18 971.84万元。其中:为9107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 968万元,为12 398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39.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276.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出544.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93.6万元,生育保险支出21.7万元,失业保险支出28.14万元。城镇新增就业95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83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9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8%。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13 495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10 121人。组织就业再就业培训1317人,其中农牧民技能培训763人,城镇技能培训554人,创业培训446人,培训后成功创业504人,带动就业178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00万元。接收安置“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100名,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37人,社区民生志愿者63人;招聘16名乡财所财会人员和17名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45名,充实到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引导216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就业,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技能培训2期,培训75名,共计452人。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加强。城镇低保共保障2681户、4555人,月保障标准达到446元,发放低保金1565.86万元;农牧区低保共保障7791户、10 569人,年保障标准达到3255元,发放低保金1933万元。五保集中供养、五保分散供养、孤儿、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718元、3815元、1310元、1130元和700元,发放生活保障资金3839.35万元。其中:供养五保对象269名,发放160.27万元;供养孤儿56名,发放津贴和补助123.15万元;供养城镇“三无”人员67名,发放57.07万元。为2.9万户低收入农牧民发放取暖补贴1767万元,为250名环卫工人免费体检和提供营养早餐。民政福利基础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牧区型中心敬老院运转正常,已入住供养对象77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福乐康运转正常,已入住90多人;石哈河、德岭山、川井3处幸福互助院建成入住,解决了216名老人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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