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全年用于民生的支出2.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41%。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39 800元,同比增长10%。12件好事实事全部落实,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建成4.5万平方米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86户居民将喜迁新居。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免费为全区教师进行健康体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深入,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明显,精街道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积极推进城市监控与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实现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全覆盖。
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全年用于民生的支出2.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41%。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39 800元,同比增长10%。12件好事实事全部落实,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建成4.5万平方米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86户居民将喜迁新居。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免费为全区教师进行健康体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深入,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明显,精街道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积极推进城市监控与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实现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全覆盖。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