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截至2021年2月,通过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全区76个旗县、2087所学校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惠及116万学生,累计投入93.25亿元,校舍建设竣工面积316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金额27.22亿元,校舍建设开工率、竣工率、设备采购完成率均达到100%。
据了解,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后,自治区生均校舍面积小学达9.81平方米,较2013年增长19.05%。改造室外运动场524.3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学校达标率小学达97.34%,较2013年提高33.87个百分点;初中达97.83%,较2013年提高27.88个百分点。购置图书1100余万册,小学生均图书达到20.09册,初中达到31.38册,超出国家规定的要求。2016年起31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985所、学生25万余人。推进全区学校信息化建设,全区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全部接入互联网。
在教师培训方面,2015年后,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京蒙对口帮扶”等项目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和管理人员约40万人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共招聘特岗教师5596人。2015年,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以来,交流校长教师约4.6万人次。2017年,实施自治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以来,累计招生1828人。建立乡村教师从教20年荣誉制度,为教师5.15万人颁发荣誉证书。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乡村学校教师每人每月300元,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400元。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落实“教育脱贫一批”工作要求,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工作目标,把“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核心底线任务,推进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截至2021年2月,通过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全区76个旗县、2087所学校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惠及116万学生,累计投入93.25亿元,校舍建设竣工面积316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金额27.22亿元,校舍建设开工率、竣工率、设备采购完成率均达到100%。
据了解,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后,自治区生均校舍面积小学达9.81平方米,较2013年增长19.05%。改造室外运动场524.3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学校达标率小学达97.34%,较2013年提高33.87个百分点;初中达97.83%,较2013年提高27.88个百分点。购置图书1100余万册,小学生均图书达到20.09册,初中达到31.38册,超出国家规定的要求。2016年起31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985所、学生25万余人。推进全区学校信息化建设,全区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全部接入互联网。
在教师培训方面,2015年后,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京蒙对口帮扶”等项目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和管理人员约40万人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共招聘特岗教师5596人。2015年,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以来,交流校长教师约4.6万人次。2017年,实施自治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以来,累计招生1828人。建立乡村教师从教20年荣誉制度,为教师5.15万人颁发荣誉证书。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乡村学校教师每人每月300元,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400元。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落实“教育脱贫一批”工作要求,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工作目标,把“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核心底线任务,推进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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