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牧区)幼儿教育的兴起和发展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一度兴起大办农村托幼园所的热潮,终因不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1962年后大批园所都停办了。
1973年,昭乌达盟赤峰县城子公社(今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率先办起幼儿班,当时称作“育红班”。育红班的兴办,既提高了家庭妇女的劳动出勤率,也使孩子们在育红班受到良好的环境熏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而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支持。当时,赤峰县将此做法在全县推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下发〔1979〕82号文件,推广湖南省桃江县发展农村幼教、普教、业教一齐抓的经验,简称“三教一齐抓”。昭乌达盟在学习桃江“三教一齐抓”的同时,在全盟范围内推广“城子公社”兴办幼儿班的做法,推动了全盟农村、牧区幼教事业的发展。赤峰县于1981年被评为自治区托幼工作先进集体,派员参加了自治区托幼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1988年,国家教委授予赤峰市郊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区)”称号。至1990年,赤峰市271个乡镇苏木中有中心园166所,村村都有学前班,农村、牧区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83%,成为自治区农村、牧区幼儿教育的先进地区,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嘉奖。
20世纪80年代初,哲里木盟通辽县农村幼儿教育开始兴起。1980年,全县22个公社中有6个公社办起学前班,其余公社也有70%的大队办起了学前班,全县入学前班幼儿增加至9000余人,比1978年增长了8倍。
20世纪90年代初,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政府作出规定:由乡镇从每年的教育费附加中提取5%,用于乡镇、村办学前班、幼儿园(班)。这一举措的实施,使该市农村3~6岁幼儿入园率上升到42%。
20世纪80年代后期,牧区的幼儿教育也开始萌发。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在牧区中心小学试办半年制的学前班;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自治旗办起“游戏组”,牧民称之为“大篷车”,即用拖拉机装上一些玩教具、图书等,定期送到设在各个点上的“游戏组”,供幼儿玩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教育厅将此种教育形式推广到锡林郭勒盟的阿巴嘎旗、西乌旗、镶黄旗牧区,并取名为“草原流动幼儿园”或“游戏点”。其做法是:由设点旗县提供交通工具、配备巡回辅导教师;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培训教师(包括课程教材教法、图书阅读指导、玩具的使用及简单的维修等),并给每个游戏点配备价值1万元的玩具和图书。
1992年8月,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在锡林郭勒盟召开中国社区教育现场论证会,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们实地考察了西乌旗、阿巴嘎旗两个游戏点,一致认为:“草原流动幼儿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20世纪90年代后期,“草原流动幼儿园”已经推广到呼伦贝尔盟、赤峰市的一些牧业旗县,并且引起了有关省市及香港有关团体和友好人士的关注。有关旗县先后收到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香港何耀光基金会、香港慈善基金会及香港霍冯坚妮、黄梁曼丽、杨田凤歧女士等机构和个人捐赠给草原流动幼儿园的汽车四辆和价值上万港元的玩具。
二、教育形式及保育工作
农村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学前班。招收对象为6周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学制为一年,一般附设于小学。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如赤峰、通辽、巴彦淖尔等地,除学前班外,还办有招收3~6周岁幼儿的中心幼儿园及幼儿班。中心幼儿园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具有大、中、小三个班的简易幼儿园(即达不到自治区规定的分类定级标准)。幼儿班是指不具备三个班型的幼教机构,一般设在自然村。
牧区幼儿教育的形式有两种:一是附设在苏木寄宿制小学的学前班,招收7周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幼儿和小学生一样在校寄宿,经过半年或一年的集体生活和学习后升入小学一年级。另一种是“草原流动幼儿园”,也称“游戏点”,是为牧区4~6周岁幼儿设立的季节性的、非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
学前班设有语言、常识、计算、体育、音乐、美工、游戏等课程,每周18~24课时。从1990年起,统一使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教育厅组织编写、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前班幼儿读物丛书》,包括《语言》《数学》《常识》《美工》《智能训练》《思想品德》6本教材。“草原流动幼儿园”没有成形的教材,教师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导,参考一般幼儿园教材,结合当地幼儿的水平,吸收本民族传统文化中适合幼儿心智发展的部分自编教材。“草原流动幼儿园”实行季节性教育,每年5—9月,由旗属幼儿园的专职教师定期驾车携带玩教具、图书,到设在嘎查的固定场所,为分散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幼儿进行集中教育。活动日的内容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室内活动,由教师向幼儿传授知识技能,以上课、智力游戏、桌面游戏为手段;二是户外活动,一般进行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游戏。每逢活动季节,任课教师便在所负责的几处“游戏点”上巡回开展教育活动。这种教育形式既适应牧区幅员辽阔、居住分散的实际状况,也适应牧业生产依季节更换场所的游牧特点,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设备和玩具、教具及师资的作用。集中教育期间,常采用幼儿和家长一同学习的方法,以利于回家后家长继续辅导幼儿。由此,“流动幼儿园”起到了在教育幼儿的同时也培训了家长的双重作用。
农村、牧区幼儿教师在保教工作中,注意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利用周边环境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如赤峰县城子乡画匠沟门幼儿园的教师,引导幼儿观察一年四季动植物和气候的变化,让幼儿通过自身体验、比较,发现其中的规律。通过观察、体验,培养幼儿热爱大自然、探索自然奥妙的兴趣;利用自然形成的草坪、小山坡、小沟、小溪等,开展摔跤、投掷、跳跃、平衡、爬坡等体育活动,锻炼幼儿的体魄;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物如树叶、秸秆、泥土、沙子、动物皮毛骨头等,师生一道制作玩教具,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培养幼儿动手动脑的习惯及操作技能;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观察成人劳动的情景,让幼儿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
一、农村(牧区)幼儿教育的兴起和发展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一度兴起大办农村托幼园所的热潮,终因不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1962年后大批园所都停办了。
1973年,昭乌达盟赤峰县城子公社(今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率先办起幼儿班,当时称作“育红班”。育红班的兴办,既提高了家庭妇女的劳动出勤率,也使孩子们在育红班受到良好的环境熏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而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支持。当时,赤峰县将此做法在全县推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下发〔1979〕82号文件,推广湖南省桃江县发展农村幼教、普教、业教一齐抓的经验,简称“三教一齐抓”。昭乌达盟在学习桃江“三教一齐抓”的同时,在全盟范围内推广“城子公社”兴办幼儿班的做法,推动了全盟农村、牧区幼教事业的发展。赤峰县于1981年被评为自治区托幼工作先进集体,派员参加了自治区托幼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1988年,国家教委授予赤峰市郊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区)”称号。至1990年,赤峰市271个乡镇苏木中有中心园166所,村村都有学前班,农村、牧区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83%,成为自治区农村、牧区幼儿教育的先进地区,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嘉奖。
20世纪80年代初,哲里木盟通辽县农村幼儿教育开始兴起。1980年,全县22个公社中有6个公社办起学前班,其余公社也有70%的大队办起了学前班,全县入学前班幼儿增加至9000余人,比1978年增长了8倍。
20世纪90年代初,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政府作出规定:由乡镇从每年的教育费附加中提取5%,用于乡镇、村办学前班、幼儿园(班)。这一举措的实施,使该市农村3~6岁幼儿入园率上升到42%。
20世纪80年代后期,牧区的幼儿教育也开始萌发。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在牧区中心小学试办半年制的学前班;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自治旗办起“游戏组”,牧民称之为“大篷车”,即用拖拉机装上一些玩教具、图书等,定期送到设在各个点上的“游戏组”,供幼儿玩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教育厅将此种教育形式推广到锡林郭勒盟的阿巴嘎旗、西乌旗、镶黄旗牧区,并取名为“草原流动幼儿园”或“游戏点”。其做法是:由设点旗县提供交通工具、配备巡回辅导教师;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培训教师(包括课程教材教法、图书阅读指导、玩具的使用及简单的维修等),并给每个游戏点配备价值1万元的玩具和图书。
1992年8月,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在锡林郭勒盟召开中国社区教育现场论证会,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们实地考察了西乌旗、阿巴嘎旗两个游戏点,一致认为:“草原流动幼儿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20世纪90年代后期,“草原流动幼儿园”已经推广到呼伦贝尔盟、赤峰市的一些牧业旗县,并且引起了有关省市及香港有关团体和友好人士的关注。有关旗县先后收到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香港何耀光基金会、香港慈善基金会及香港霍冯坚妮、黄梁曼丽、杨田凤歧女士等机构和个人捐赠给草原流动幼儿园的汽车四辆和价值上万港元的玩具。
二、教育形式及保育工作
农村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学前班。招收对象为6周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学制为一年,一般附设于小学。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如赤峰、通辽、巴彦淖尔等地,除学前班外,还办有招收3~6周岁幼儿的中心幼儿园及幼儿班。中心幼儿园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具有大、中、小三个班的简易幼儿园(即达不到自治区规定的分类定级标准)。幼儿班是指不具备三个班型的幼教机构,一般设在自然村。
牧区幼儿教育的形式有两种:一是附设在苏木寄宿制小学的学前班,招收7周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幼儿和小学生一样在校寄宿,经过半年或一年的集体生活和学习后升入小学一年级。另一种是“草原流动幼儿园”,也称“游戏点”,是为牧区4~6周岁幼儿设立的季节性的、非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
学前班设有语言、常识、计算、体育、音乐、美工、游戏等课程,每周18~24课时。从1990年起,统一使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教育厅组织编写、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前班幼儿读物丛书》,包括《语言》《数学》《常识》《美工》《智能训练》《思想品德》6本教材。“草原流动幼儿园”没有成形的教材,教师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导,参考一般幼儿园教材,结合当地幼儿的水平,吸收本民族传统文化中适合幼儿心智发展的部分自编教材。“草原流动幼儿园”实行季节性教育,每年5—9月,由旗属幼儿园的专职教师定期驾车携带玩教具、图书,到设在嘎查的固定场所,为分散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幼儿进行集中教育。活动日的内容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室内活动,由教师向幼儿传授知识技能,以上课、智力游戏、桌面游戏为手段;二是户外活动,一般进行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游戏。每逢活动季节,任课教师便在所负责的几处“游戏点”上巡回开展教育活动。这种教育形式既适应牧区幅员辽阔、居住分散的实际状况,也适应牧业生产依季节更换场所的游牧特点,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设备和玩具、教具及师资的作用。集中教育期间,常采用幼儿和家长一同学习的方法,以利于回家后家长继续辅导幼儿。由此,“流动幼儿园”起到了在教育幼儿的同时也培训了家长的双重作用。
农村、牧区幼儿教师在保教工作中,注意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利用周边环境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如赤峰县城子乡画匠沟门幼儿园的教师,引导幼儿观察一年四季动植物和气候的变化,让幼儿通过自身体验、比较,发现其中的规律。通过观察、体验,培养幼儿热爱大自然、探索自然奥妙的兴趣;利用自然形成的草坪、小山坡、小沟、小溪等,开展摔跤、投掷、跳跃、平衡、爬坡等体育活动,锻炼幼儿的体魄;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物如树叶、秸秆、泥土、沙子、动物皮毛骨头等,师生一道制作玩教具,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培养幼儿动手动脑的习惯及操作技能;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观察成人劳动的情景,让幼儿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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