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自治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16.8万人次,资助金额56.56亿元,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大大增强。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44.32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8.3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53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85%;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2.7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79%。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4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3.08亿元。
2018年,自治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新修订了《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由原一次性发放调整为分年度发放。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建立起“普惠、助困、奖优、引导”复合型资助模式,实现了各个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副主任贺晓明介绍,全区已初步建立起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四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一支约1000多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资助管理队伍。此外,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在全区103个旗县全面实现了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
2019年1月25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自治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16.8万人次,资助金额56.56亿元,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大大增强。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44.32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8.3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53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85%;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2.7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79%。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4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3.08亿元。
2018年,自治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新修订了《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由原一次性发放调整为分年度发放。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建立起“普惠、助困、奖优、引导”复合型资助模式,实现了各个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副主任贺晓明介绍,全区已初步建立起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四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一支约1000多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资助管理队伍。此外,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在全区103个旗县全面实现了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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