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改革思路和保障措施,结合自治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讨论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自治区党委审批。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按照自治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教育厅认真履行自治区校安办职责,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工程实施。截至2010年底,累计开工面积1 668.2万平方米,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5.8%,列全国省市自治区第2位、西部省市自治区第1位。
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成立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并派出巡回指导检查组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0年初召开了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对高校党建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研究制订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
教育法制建设
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义务教育
代自治区政府起草《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取得新进展。继续实施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所在地初中的政策,一定程度上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了条件。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成为自治区第二个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旗县。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起草《自治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42所项目学校实训基地。党中央下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9 710万元,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7个、“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6个。
专业课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推荐14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选派5名教师赴德国进修、15名校长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校长培训班、500名教师参加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举办了专业课教师和校长培训班。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的教学模式改革,在三年级学生中推广顶岗实习一年的做法。适度扩大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各类高校从中职毕业生中录取8 000多人。有3.9万名中职毕业生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
招生职普比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教育部下达自治区的中职招生计划。2010年招生13.4万人,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达到4.5:5.5,基本实现了大体相当。
学分制改革
组织召开全区本科高校推进学分制改革暨深入实施“质量工程”研讨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学分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遴选8所本科高校于2011年首批实施学分制改革,其它高校将于2012年全面展开。
质量工程
组织开展2010年度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和品牌专业评选工作,20名教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0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其中4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1门、自治区级优质精品课程40门,有40个高职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有12个专业经教育部批准为"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
重点学科建设
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中期检查。指导内蒙古农业大学制定了“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草业科学学科建设方案。制定《自治区2010-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新增10种类型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6个工程硕士领域,并列入招生计划。
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第二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高校科技工作
2010年,自治区高校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200余项,全年科技项目合同总经费5.5亿元,同比增加2亿多元。自治区高教专项经费投入1 180万元,重点支持9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5个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工业大学“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获批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获准立项的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有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民族教育投入加大
自治区继续安排2 000万元民族教育补助资金,支持61所民族中小学相关项目建设;安排近2亿元用于补助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授课寄宿学生生活费;安排2 500万元用于全区蒙古语授课高中生考入区内高校的学费减免补助。
“双语”教学
全年共组织审查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和教辅用书54种,编译审定和修订大中专蒙古文教材43种。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编制全国蒙古族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和《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完成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课件研发并组织了两次试考。
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优化
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从鼓励引导、落实优惠政策、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订了《自治区关于开展旗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试点工作的意见》,拟于2011年选择两个旗县进行试点,2014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行。
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10年,共招聘特岗教师1 244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组织37 33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国家级培训、22 800名教师参加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培训4 000多人次、自治区培训2 350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全区共有614名高校教师、15 051名中小学教师经评审核准后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部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免费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朝鲜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到2013年将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启动公办高校银行债务化解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区内高校截至2009年的54亿元银行债务分年度进行化解。2010年底前安排15.95亿元的化债资金,其余部分将在2012年底以前由自治区和盟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化解。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010年,自治区共下达各项保障经费19.3亿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600元。汉语授课农村牧区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也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750元提高到1 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0年,下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亿元,资助学生20万人;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涉牧专业免学费资金3.9亿元,补助学生26万人。国家下达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2亿元,资助15.6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为自治区安排资金1 287万元,资助1.3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8.9万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性伙食补助资金计1 390万元。6.9万多学生申请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计3.7亿元。全区普通高校中有535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10 558名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94 123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资助。
重要活动
——源自《内蒙古年鉴·2011卷》
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改革思路和保障措施,结合自治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讨论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自治区党委审批。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按照自治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教育厅认真履行自治区校安办职责,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工程实施。截至2010年底,累计开工面积1 668.2万平方米,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5.8%,列全国省市自治区第2位、西部省市自治区第1位。
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成立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并派出巡回指导检查组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0年初召开了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对高校党建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研究制订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
教育法制建设
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义务教育
代自治区政府起草《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取得新进展。继续实施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所在地初中的政策,一定程度上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了条件。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成为自治区第二个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旗县。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起草《自治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42所项目学校实训基地。党中央下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9 710万元,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7个、“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6个。
专业课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推荐14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选派5名教师赴德国进修、15名校长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校长培训班、500名教师参加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举办了专业课教师和校长培训班。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的教学模式改革,在三年级学生中推广顶岗实习一年的做法。适度扩大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各类高校从中职毕业生中录取8 000多人。有3.9万名中职毕业生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
招生职普比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教育部下达自治区的中职招生计划。2010年招生13.4万人,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达到4.5:5.5,基本实现了大体相当。
学分制改革
组织召开全区本科高校推进学分制改革暨深入实施“质量工程”研讨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学分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遴选8所本科高校于2011年首批实施学分制改革,其它高校将于2012年全面展开。
质量工程
组织开展2010年度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和品牌专业评选工作,20名教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0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其中4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1门、自治区级优质精品课程40门,有40个高职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有12个专业经教育部批准为"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
重点学科建设
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中期检查。指导内蒙古农业大学制定了“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草业科学学科建设方案。制定《自治区2010-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新增10种类型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6个工程硕士领域,并列入招生计划。
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第二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高校科技工作
2010年,自治区高校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200余项,全年科技项目合同总经费5.5亿元,同比增加2亿多元。自治区高教专项经费投入1 180万元,重点支持9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5个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工业大学“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获批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获准立项的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有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民族教育投入加大
自治区继续安排2 000万元民族教育补助资金,支持61所民族中小学相关项目建设;安排近2亿元用于补助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授课寄宿学生生活费;安排2 500万元用于全区蒙古语授课高中生考入区内高校的学费减免补助。
“双语”教学
全年共组织审查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和教辅用书54种,编译审定和修订大中专蒙古文教材43种。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编制全国蒙古族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和《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完成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课件研发并组织了两次试考。
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优化
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从鼓励引导、落实优惠政策、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订了《自治区关于开展旗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试点工作的意见》,拟于2011年选择两个旗县进行试点,2014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行。
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10年,共招聘特岗教师1 244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组织37 33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国家级培训、22 800名教师参加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培训4 000多人次、自治区培训2 350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全区共有614名高校教师、15 051名中小学教师经评审核准后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部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免费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朝鲜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到2013年将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启动公办高校银行债务化解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区内高校截至2009年的54亿元银行债务分年度进行化解。2010年底前安排15.95亿元的化债资金,其余部分将在2012年底以前由自治区和盟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化解。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010年,自治区共下达各项保障经费19.3亿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600元。汉语授课农村牧区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也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750元提高到1 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0年,下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亿元,资助学生20万人;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涉牧专业免学费资金3.9亿元,补助学生26万人。国家下达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2亿元,资助15.6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为自治区安排资金1 287万元,资助1.3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8.9万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性伙食补助资金计1 390万元。6.9万多学生申请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计3.7亿元。全区普通高校中有535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10 558名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94 123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资助。
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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