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同普查不同,普查是根据需要调查了解的项目、内容、编制成各种不同形式的表格对调查对象逐一进行调查了解,不允许有遗漏的内容和项目,也不允许有遗漏的地区,而抽样调查则不同,由于所要了解和掌握的项目和内容,数据庞大,地域广大,不可能频繁地应用普查的方法去调查了解,而这些项目和内容又是经常需要和掌握的,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于是就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去了解和掌握。
由于中国的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对人口各项数据的获得除了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外,大量的是通过人口抽样调查去获得。人口抽样调查是从人口的全部(包括人口数量和地区)中按照随机(又称等概率)原则抽取一部分对象,按照需要调查掌握的内容项目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根据抽样调查的结果对全部对象做出估算和推断。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与普查相比,工作量较小,时间耗费的较短,但抽样调查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抽样的地点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而言,地域非常辽阔东西长达数千公里,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选取的调查地点没有什么代表性,或者是很特殊的一个地方,这样抽样调查得到的各项数据对全部做出估计和推断,肯定是偏颇很大,甚至会谬之千里;二是调查的点不宜过少,尽管我们选择的地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任何一个有代表性的地点,它的辐射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度,尤其像人口抽样调查往往不是只调查一二个内容和项目,而是需要了解和掌握多项的内容和项目,选取的点过少,同样推算出的数据会有差错。
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这是人口抽样调查中经常应用到的一种方法,
1986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关于人口情况的公报是:
1986年,全区总人口为2029.28万人,其中,蒙古族285.45万人,达斡尔族6.41万人,鄂温克族1.98万人,鄂伦春族0.25万人。据30个旗县抽样调查人口出生率为17.93‰,死亡率为5.86‰,自然增长率12.07‰,比上年有所提高。
198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统计公报是据抽样调查推算,1988年末总人口为2093.9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1.3%,其中,少数民族372.1万人,比上年增长3.6%,占总人口的14.7%,增长3.5%。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8.96‰,死亡率为5.71‰,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3.63‰,下降为13.25‰,现正面临人口生育率高峰期,控制人口增长、搞好计划生育,任务极其艰巨。
198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对于人口的公报是:
据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全区总人口为2122.23万人,比上年增加28.33万人,增长1.35‰。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9.25‰,死亡率为5.81‰,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3.25‰,上升为13.44‰。控制人口增长,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仍需继续努力。
每年的人口抽样调查公报把人口总量、增加或减少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作为人口抽样最基本的数据都在《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且编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年鉴中。
2001年和2002年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公报中,又增加了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上年增长情况等,这是因为近几年中国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老年人口增长迅速,今后将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公布这方面的人口数据同样是为了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如2002年在《内蒙古日报》上公布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数据一栏中,作了如下的公布:
“人口继续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出生人口22.83万人,人口出生率9.6‰,死亡人口14.08万人,人口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长率3.68‰,年末总人口达2378.59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在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5.9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区老年人口达142.24万人。”
2.1987年、1995年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
1%的人口抽样调查也是抽样调查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限定了抽样的样本数量为1%,这种抽样调查的方法,同样要遵守抽样调查时所遵守的原则。
这次调查的目的是摸清1982年全国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普查以来,我国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增长、地区分布、人口文化素质和社会经济构成的变化情况,查清人口出生、死亡和人口迁移状况,为有计划地进行现代化建设,执行“七五”计划,统筹安排人民生活,制定并检查人口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
这次调查地对象是被抽中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常住的人口,调查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本次调查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家庭户和集体户应登记的人口包括:
(1)常住在本市、镇、县,并已在本市、镇、县登记了常住人口的人。
(2)已在本市、镇、县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市、镇、县的人。
(3)调查时住在本市、镇、县,由于各种原因,户口待定的人。
1987年,1%抽样调查的内容有《一九八七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记表》两种调查表格。
这次自治区1%抽样调查第一个表格包括26个调查项目。按人填报的项目有17项,如姓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状况,初婚年龄,生育和存活子女数等;按户填报的项目有九项,如户别、本户编号、本户人数等;死亡人口登记表填报的项目也为九项,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死亡时间等。
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被抽中的县、市应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了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调查的领导工作,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被抽中县、市统计局,负责人口调查的组织实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及时成立了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区共抽取34个旗、县(市、区)148个乡(镇、街道)295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际调查登记7.78万户,33.73万人,抽样比约为1.6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这次抽样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整群的抽样方法,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终样本单位。
本次人口抽样调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在抽样调查前做了大量的组织准备工作,对抽样旗、县(市、区)调查员都进行了严格的挑选,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调查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并进行了试点,1987年7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间。
全部调查数据,经电子计算机汇总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普查办公室整理编写了《中国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册》一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1988年11月出版发行。
根据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人口为2056.9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057.44万人,占总人口51.41%,女性人口为999.53万人,占总人口48.59%,人口性别比为105.79;总户数为474.45万户,家庭户平均4.31人;城镇人口为999.92万人,占总人口的48.62%,乡村人口为1075.01万人,占人口51.39%。(按第二口径计算)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大学肄业24.34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76%;大学毕业或在校生为6.45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0.47%;高中程度为188.71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3.64%;初中为497.04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35.93%;小学受教育人口为666.81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48.20%;文盲和半文盲人口为365.97万人,占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的21.29%,其中男性占有16.90%,女性为26.01%。
1995年,中国又一次进行了1%的人口抽样调查,
此次调查登记地对象是常住在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并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常住的人口。
自治区此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又调查集体户。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
应在当地进行登记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在本乡、镇、街道登记了常住人口的人。
(2)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登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
(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4)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或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5)原住本乡、镇、街道,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的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汇总,汇总结果于1995年12月1日以前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与全国数据一并公布。
这次自治区1%抽样调查内容主要有下列几项:
(1)人记录有22个项目,每个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调查对象状况、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工作时间、行业、职业、婚姻状况、初婚年龄、生育子女数、存活子女数等。
(2)户记录有十四个项目,每户都填的项目主要有:户编号、户类型、本户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数、本户1994年10月1日以来的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城镇家庭户填报的项目有住房面积、住房间数等。
(3)死亡人口调查表的项目主要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死亡时间、主要职业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本次抽样调查同样采用分层、多阶段,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抽样小区。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自治区共抽取了50个旗、县、市、区,216个乡、镇、街道、苏木,1066个调查小区,1995年10月1日零时为调查时点,调查的总户数为86 940户,总人口为319 065人,抽样比为1.46%。
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95年10月1日零时,全区总人口为2277.68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5年3个月内增加了132.03万人,增长6.15%,年平均增长1.14%。人口出生率为17.23‰,出生人口39.15万人,死亡率为6.70‰,死亡人口15.2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0.53‰,全年净增23.93万人,与1994年相比,出生人口减少3.49万人,死亡人口增加0.62万人,净增长减少4.11万人。
全区家庭户为622.61万户,2253.85万人,每个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62人,与1990年相比,家庭户平均规模减少0.38人。
常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本乡、镇、街道的人口为2106.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2.50%,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142.5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6.26%。
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区男性人口为1170.73万人口,占总人口的51.40%,女性人口为1106.95万人,占总人口的48.60%,人口性别比为105.75,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自治区男女性别比降低2.55。
民族构成方面全区汉族人口为1751.99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25.69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总人口的比重80.58%下降为76.92%,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42%上升为23.08%,上升4.38个百分点。
全区居住在市、镇地区的有870.53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36.34%,上升为38.22%,提高1.88个百分点。
全区文盲和半文盲人口为279.24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2.26%,与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粗文盲率下降了3.25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同普查不同,普查是根据需要调查了解的项目、内容、编制成各种不同形式的表格对调查对象逐一进行调查了解,不允许有遗漏的内容和项目,也不允许有遗漏的地区,而抽样调查则不同,由于所要了解和掌握的项目和内容,数据庞大,地域广大,不可能频繁地应用普查的方法去调查了解,而这些项目和内容又是经常需要和掌握的,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于是就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去了解和掌握。
由于中国的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对人口各项数据的获得除了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外,大量的是通过人口抽样调查去获得。人口抽样调查是从人口的全部(包括人口数量和地区)中按照随机(又称等概率)原则抽取一部分对象,按照需要调查掌握的内容项目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根据抽样调查的结果对全部对象做出估算和推断。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与普查相比,工作量较小,时间耗费的较短,但抽样调查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抽样的地点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而言,地域非常辽阔东西长达数千公里,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选取的调查地点没有什么代表性,或者是很特殊的一个地方,这样抽样调查得到的各项数据对全部做出估计和推断,肯定是偏颇很大,甚至会谬之千里;二是调查的点不宜过少,尽管我们选择的地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任何一个有代表性的地点,它的辐射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度,尤其像人口抽样调查往往不是只调查一二个内容和项目,而是需要了解和掌握多项的内容和项目,选取的点过少,同样推算出的数据会有差错。
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这是人口抽样调查中经常应用到的一种方法,
1986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关于人口情况的公报是:
1986年,全区总人口为2029.28万人,其中,蒙古族285.45万人,达斡尔族6.41万人,鄂温克族1.98万人,鄂伦春族0.25万人。据30个旗县抽样调查人口出生率为17.93‰,死亡率为5.86‰,自然增长率12.07‰,比上年有所提高。
198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统计公报是据抽样调查推算,1988年末总人口为2093.9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1.3%,其中,少数民族372.1万人,比上年增长3.6%,占总人口的14.7%,增长3.5%。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8.96‰,死亡率为5.71‰,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3.63‰,下降为13.25‰,现正面临人口生育率高峰期,控制人口增长、搞好计划生育,任务极其艰巨。
198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对于人口的公报是:
据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全区总人口为2122.23万人,比上年增加28.33万人,增长1.35‰。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9.25‰,死亡率为5.81‰,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3.25‰,上升为13.44‰。控制人口增长,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仍需继续努力。
每年的人口抽样调查公报把人口总量、增加或减少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作为人口抽样最基本的数据都在《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且编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年鉴中。
2001年和2002年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公报中,又增加了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上年增长情况等,这是因为近几年中国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老年人口增长迅速,今后将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公布这方面的人口数据同样是为了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如2002年在《内蒙古日报》上公布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数据一栏中,作了如下的公布:
“人口继续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出生人口22.83万人,人口出生率9.6‰,死亡人口14.08万人,人口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长率3.68‰,年末总人口达2378.59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在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5.9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区老年人口达142.24万人。”
2.1987年、1995年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
1%的人口抽样调查也是抽样调查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限定了抽样的样本数量为1%,这种抽样调查的方法,同样要遵守抽样调查时所遵守的原则。
这次调查的目的是摸清1982年全国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普查以来,我国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增长、地区分布、人口文化素质和社会经济构成的变化情况,查清人口出生、死亡和人口迁移状况,为有计划地进行现代化建设,执行“七五”计划,统筹安排人民生活,制定并检查人口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
这次调查地对象是被抽中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常住的人口,调查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本次调查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家庭户和集体户应登记的人口包括:
(1)常住在本市、镇、县,并已在本市、镇、县登记了常住人口的人。
(2)已在本市、镇、县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市、镇、县的人。
(3)调查时住在本市、镇、县,由于各种原因,户口待定的人。
1987年,1%抽样调查的内容有《一九八七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记表》两种调查表格。
这次自治区1%抽样调查第一个表格包括26个调查项目。按人填报的项目有17项,如姓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状况,初婚年龄,生育和存活子女数等;按户填报的项目有九项,如户别、本户编号、本户人数等;死亡人口登记表填报的项目也为九项,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死亡时间等。
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被抽中的县、市应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了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调查的领导工作,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被抽中县、市统计局,负责人口调查的组织实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及时成立了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区共抽取34个旗、县(市、区)148个乡(镇、街道)295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际调查登记7.78万户,33.73万人,抽样比约为1.6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这次抽样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整群的抽样方法,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终样本单位。
本次人口抽样调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在抽样调查前做了大量的组织准备工作,对抽样旗、县(市、区)调查员都进行了严格的挑选,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调查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并进行了试点,1987年7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间。
全部调查数据,经电子计算机汇总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普查办公室整理编写了《中国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册》一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1988年11月出版发行。
根据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总人口为2056.9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057.44万人,占总人口51.41%,女性人口为999.53万人,占总人口48.59%,人口性别比为105.79;总户数为474.45万户,家庭户平均4.31人;城镇人口为999.92万人,占总人口的48.62%,乡村人口为1075.01万人,占人口51.39%。(按第二口径计算)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大学肄业24.34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76%;大学毕业或在校生为6.45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0.47%;高中程度为188.71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3.64%;初中为497.04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35.93%;小学受教育人口为666.81万人,占受教育人口的48.20%;文盲和半文盲人口为365.97万人,占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的21.29%,其中男性占有16.90%,女性为26.01%。
1995年,中国又一次进行了1%的人口抽样调查,
此次调查登记地对象是常住在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并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常住的人口。
自治区此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又调查集体户。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
应在当地进行登记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在本乡、镇、街道登记了常住人口的人。
(2)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登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
(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4)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或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5)原住本乡、镇、街道,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的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汇总,汇总结果于1995年12月1日以前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与全国数据一并公布。
这次自治区1%抽样调查内容主要有下列几项:
(1)人记录有22个项目,每个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调查对象状况、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工作时间、行业、职业、婚姻状况、初婚年龄、生育子女数、存活子女数等。
(2)户记录有十四个项目,每户都填的项目主要有:户编号、户类型、本户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数、本户1994年10月1日以来的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城镇家庭户填报的项目有住房面积、住房间数等。
(3)死亡人口调查表的项目主要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死亡时间、主要职业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本次抽样调查同样采用分层、多阶段,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抽样小区。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自治区共抽取了50个旗、县、市、区,216个乡、镇、街道、苏木,1066个调查小区,1995年10月1日零时为调查时点,调查的总户数为86 940户,总人口为319 065人,抽样比为1.46%。
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95年10月1日零时,全区总人口为2277.68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5年3个月内增加了132.03万人,增长6.15%,年平均增长1.14%。人口出生率为17.23‰,出生人口39.15万人,死亡率为6.70‰,死亡人口15.2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0.53‰,全年净增23.93万人,与1994年相比,出生人口减少3.49万人,死亡人口增加0.62万人,净增长减少4.11万人。
全区家庭户为622.61万户,2253.85万人,每个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62人,与1990年相比,家庭户平均规模减少0.38人。
常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本乡、镇、街道的人口为2106.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2.50%,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142.5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6.26%。
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区男性人口为1170.73万人口,占总人口的51.40%,女性人口为1106.95万人,占总人口的48.60%,人口性别比为105.75,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自治区男女性别比降低2.55。
民族构成方面全区汉族人口为1751.99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25.69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总人口的比重80.58%下降为76.92%,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42%上升为23.08%,上升4.38个百分点。
全区居住在市、镇地区的有870.53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36.34%,上升为38.22%,提高1.88个百分点。
全区文盲和半文盲人口为279.24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2.26%,与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粗文盲率下降了3.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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