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继承放垦蒙地政策,发布许多奖励条例,变本加厉地推行放垦政策。1914年,袁世凯政府的内务、农商、财政等部及蒙藏院联合制定《禁止私放蒙荒通则》《垦辟蒙荒奖励办法》。1915年又公布《边荒条例》。接着在内蒙古地区的大小军阀也纷纷制定兴办蒙垦,搜刮租银的各种《规划》《办法》《条例》,大肆开展放垦蒙地的活动,远远超过清末“放垦蒙地”的规模。
中华民国政府禁止私放蒙荒和奖励垦辟蒙荒,实际是仿效清末变私垦为官垦,既得地权又获地利。《禁止私放蒙荒通则》规定,蒙旗放荒一律要报经党中央批准,由政府出面放垦,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都要视情节轻重受到降爵、罚俸、罚畜等惩处。《垦辟蒙荒奖励办法》规定,各蒙旗凡原报垦招垦领蒙荒者,根据报垦领垦地多少,分别给予勋章职衔、匾额、荣典、奖章等奖励。《边荒条例》规定,放垦蒙旗牧地,由各旗札萨克呈报蒙藏院转呈大总统核准执行。所收银一半归中华民国政府,一半归蒙旗。这样中华民国政府既控制放垦蒙荒的大权,又坐收大量荒银。在袁世凯政府大力推行放垦政策的鼓励下,驻在内蒙古地区和邻近内蒙古地区的军阀争先恐后放垦蒙荒。奉系军阀张作霖以武力强迫东部地区蒙古王公放荒,1916年,“强迫开放达尔汗亲王旗辽河南北两岸沃土四千余方”,1922年又“占有通辽以西沃土二千八百余方”。1924年,张作霖部下“吴俊升强迫博多勒格台旗将斯卜海的土地二千垧租借九十九年”“是年吴俊升和杨宇霆同时侵占博旗松林哈特耕地二千二、三百垧”。同年,张作霖拟定《内蒙开垦大纲》,一面移民招垦,一面由军队屯垦。1928年,张作霖为进一步振兴地利,委张作华兴办兴安屯垦事宜。兴安屯垦计划以索伦为中心,东南临洮儿、归流二河与洮安县相接,西南邻乌珠穆沁,东北达扎赉特旗,西北为大兴安岭,这一大片地域位于兴安岭南麓,故名兴安屯垦区。这一片宜垦荒地有平原地带、缓坡丘陵地带,荒地总面积为9975平方公里。设立索伦山、葛根庙、佘公府、王爷庙等3个军垦团和1个军官队。初期垦殖面积共为56380亩。1927—1929年,热河军阀热河省主席汤玉麟也以武力在敖汉旗、喀喇沁旗、赤峰市郊区、翁牛特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等强行放垦大片土地,实行军垦。
1932年,在自治区西部地区(原绥远省,今呼和浩特市地区),国民政府绥靖公署主任阎锡山以御侮实边,屯垦西北为名,与绥远省主席傅作义商定在包头设立绥远省垦殖联合办事处,闫锡山自任督办,王靖国、傅作义、张荫梧任会办,由陆军七十师、七十二师、七十三师编余官兵组成3个师垦队、3个军官垦殖队、27个垦殖连队,进驻河套地区,占有绥远垦务局清丈放垦后的余地4800顷,垦点遍及河套全境。屯垦队一边开荒植谷,一边剿匪,使河套地区社会保持一定程度的安定。屯垦办事处在五原设立“农事试验场”,引进各种花卉、瓜菜、优良牧草、果木、粮糖作物、禽畜及一些机械半机械农具,对当地农业生产起一定示范作用。
屯垦队在开垦的土地开挖川惠、安惠等13道干支渠,清淤23道较大的干支渠,扩大河套地区引黄灌溉农田面积。至1934年,两年内,在河套垦区开垦荒地、二荒地20万余亩。1934年总播面积13.58万亩,其中屯垦连队自种6.5万亩,租给农民伴种7.08万亩,粮食除自给外,还有出售。1939年,傅作义将屯垦军改编为五原,临河警备旅。屯垦办事处由五原移到百川堡(今临河的新华乡)。1949年,绥远和平解放,屯垦队的土地、房屋、牛犋由各县人民政府接管,土改时全部分给贫苦农民。
至20世纪30年代,自治区东部的大兴安岭东南麓平原、河谷,中西部的河套平原、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的中部和阴山后山等地区大部分已被放大,总面积达6000万亩。
“九·一八事变”后,自治区东部地区沦为日本殖民地。日本侵略者企图公开大面积掠夺内蒙古的土地资源。1936年,日关东军司令部制定《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被选定开拓移民的地区包括哲里木盟(今通辽市)、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盟(今呼伦贝尔市)的许多地区,列入开拓土地面积达10500万亩。据1943年日本开拓总局长在日满开拓主任官联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透露:至1942年末,共收买3亿亩的开拓用地,其中已耕地即达5265万亩,在这些土地中有一部分在内蒙古地区。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继承放垦蒙地政策,发布许多奖励条例,变本加厉地推行放垦政策。1914年,袁世凯政府的内务、农商、财政等部及蒙藏院联合制定《禁止私放蒙荒通则》《垦辟蒙荒奖励办法》。1915年又公布《边荒条例》。接着在内蒙古地区的大小军阀也纷纷制定兴办蒙垦,搜刮租银的各种《规划》《办法》《条例》,大肆开展放垦蒙地的活动,远远超过清末“放垦蒙地”的规模。
中华民国政府禁止私放蒙荒和奖励垦辟蒙荒,实际是仿效清末变私垦为官垦,既得地权又获地利。《禁止私放蒙荒通则》规定,蒙旗放荒一律要报经党中央批准,由政府出面放垦,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都要视情节轻重受到降爵、罚俸、罚畜等惩处。《垦辟蒙荒奖励办法》规定,各蒙旗凡原报垦招垦领蒙荒者,根据报垦领垦地多少,分别给予勋章职衔、匾额、荣典、奖章等奖励。《边荒条例》规定,放垦蒙旗牧地,由各旗札萨克呈报蒙藏院转呈大总统核准执行。所收银一半归中华民国政府,一半归蒙旗。这样中华民国政府既控制放垦蒙荒的大权,又坐收大量荒银。在袁世凯政府大力推行放垦政策的鼓励下,驻在内蒙古地区和邻近内蒙古地区的军阀争先恐后放垦蒙荒。奉系军阀张作霖以武力强迫东部地区蒙古王公放荒,1916年,“强迫开放达尔汗亲王旗辽河南北两岸沃土四千余方”,1922年又“占有通辽以西沃土二千八百余方”。1924年,张作霖部下“吴俊升强迫博多勒格台旗将斯卜海的土地二千垧租借九十九年”“是年吴俊升和杨宇霆同时侵占博旗松林哈特耕地二千二、三百垧”。同年,张作霖拟定《内蒙开垦大纲》,一面移民招垦,一面由军队屯垦。1928年,张作霖为进一步振兴地利,委张作华兴办兴安屯垦事宜。兴安屯垦计划以索伦为中心,东南临洮儿、归流二河与洮安县相接,西南邻乌珠穆沁,东北达扎赉特旗,西北为大兴安岭,这一大片地域位于兴安岭南麓,故名兴安屯垦区。这一片宜垦荒地有平原地带、缓坡丘陵地带,荒地总面积为9975平方公里。设立索伦山、葛根庙、佘公府、王爷庙等3个军垦团和1个军官队。初期垦殖面积共为56380亩。1927—1929年,热河军阀热河省主席汤玉麟也以武力在敖汉旗、喀喇沁旗、赤峰市郊区、翁牛特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等强行放垦大片土地,实行军垦。
1932年,在自治区西部地区(原绥远省,今呼和浩特市地区),国民政府绥靖公署主任阎锡山以御侮实边,屯垦西北为名,与绥远省主席傅作义商定在包头设立绥远省垦殖联合办事处,闫锡山自任督办,王靖国、傅作义、张荫梧任会办,由陆军七十师、七十二师、七十三师编余官兵组成3个师垦队、3个军官垦殖队、27个垦殖连队,进驻河套地区,占有绥远垦务局清丈放垦后的余地4800顷,垦点遍及河套全境。屯垦队一边开荒植谷,一边剿匪,使河套地区社会保持一定程度的安定。屯垦办事处在五原设立“农事试验场”,引进各种花卉、瓜菜、优良牧草、果木、粮糖作物、禽畜及一些机械半机械农具,对当地农业生产起一定示范作用。
屯垦队在开垦的土地开挖川惠、安惠等13道干支渠,清淤23道较大的干支渠,扩大河套地区引黄灌溉农田面积。至1934年,两年内,在河套垦区开垦荒地、二荒地20万余亩。1934年总播面积13.58万亩,其中屯垦连队自种6.5万亩,租给农民伴种7.08万亩,粮食除自给外,还有出售。1939年,傅作义将屯垦军改编为五原,临河警备旅。屯垦办事处由五原移到百川堡(今临河的新华乡)。1949年,绥远和平解放,屯垦队的土地、房屋、牛犋由各县人民政府接管,土改时全部分给贫苦农民。
至20世纪30年代,自治区东部的大兴安岭东南麓平原、河谷,中西部的河套平原、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的中部和阴山后山等地区大部分已被放大,总面积达6000万亩。
“九·一八事变”后,自治区东部地区沦为日本殖民地。日本侵略者企图公开大面积掠夺内蒙古的土地资源。1936年,日关东军司令部制定《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被选定开拓移民的地区包括哲里木盟(今通辽市)、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盟(今呼伦贝尔市)的许多地区,列入开拓土地面积达10500万亩。据1943年日本开拓总局长在日满开拓主任官联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透露:至1942年末,共收买3亿亩的开拓用地,其中已耕地即达5265万亩,在这些土地中有一部分在内蒙古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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