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普遍推行后,除土地承包给农户外,大部分集体生产资料已转为农民所有,农民享有较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条件来从事各类专业化生产,可以从事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机服务、储运、建筑以及其它第二、三产业,一大批农户开始由“小而全”向“小而专”的方向发展。据1983年的统计,全区农村牧区涌现各类专业户和重点户252 480户,占农牧业总户数的9%,其中种植业42 300户,饲养业185 300户,加工业5500户,饮食服务业和其他专业20 000户。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许多地区还出现一批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家庭林场。这些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家庭林场开始搞较大规模的开发性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方向发展。全区农村按专业化特点划分,有谷物、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果园、林木、良种繁育等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的家庭农场200多个。这些家庭农场在发展商品生产中,都取得了较好的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据1990年对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杭锦旗45户家庭农场调查,粮食亩产1990年达379.1公斤,比1987年的226.9公斤,增加152.2公斤。户均商品量1990年达到20 147.8公斤,比1987年的2877公斤,增加17 270.8公斤。1990年人均收入达到3100元,比1987年的821.57元,增加2278.26元。呼伦贝尔盟(今呼伦贝尔市)家庭农场发展很快。1989年统计全盟已办家庭农场3401个,承包土地956 270亩,粮食总产达9176.5万公斤,上交商品粮7064.5万公斤,商品率达76.9%。专业户、重点户的大批涌现,不但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活跃了农村经济,使农村各种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据调查全区专业户、重点户服务项目达120多项。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有了出路。1983年,巴彦淖尔盟(今巴彦淖尔市)剩余劳动力及辅助劳动力有11.6万个,每年冬春剩余劳动力利用率仅为37%。随着两户的发展,多种经营的兴起,有8.3万个剩余劳动力有了出路。
在各类专业户、重点户大量涌现,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自治区还出现了一批由专业户、重点户联办的各种经济联合体。新的经济联合体,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民群众为解决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和技术的不足而实行的互助合作,在约定的项目、范围上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实行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投资分红的分配制度。新的经济联合体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组织规模、固定的工作劳动场所和人员,有相对固定的经营项目,有会计核算和分配制度。1989年底,全区农村已组织各类新经济联合体3512个,从业人员达到25 113人。1989年新经济联合体收入为8392.84万元,占当年农村总收入的1.4%。
“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普遍推行后,除土地承包给农户外,大部分集体生产资料已转为农民所有,农民享有较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条件来从事各类专业化生产,可以从事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机服务、储运、建筑以及其它第二、三产业,一大批农户开始由“小而全”向“小而专”的方向发展。据1983年的统计,全区农村牧区涌现各类专业户和重点户252 480户,占农牧业总户数的9%,其中种植业42 300户,饲养业185 300户,加工业5500户,饮食服务业和其他专业20 000户。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许多地区还出现一批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家庭林场。这些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家庭林场开始搞较大规模的开发性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方向发展。全区农村按专业化特点划分,有谷物、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果园、林木、良种繁育等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的家庭农场200多个。这些家庭农场在发展商品生产中,都取得了较好的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据1990年对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杭锦旗45户家庭农场调查,粮食亩产1990年达379.1公斤,比1987年的226.9公斤,增加152.2公斤。户均商品量1990年达到20 147.8公斤,比1987年的2877公斤,增加17 270.8公斤。1990年人均收入达到3100元,比1987年的821.57元,增加2278.26元。呼伦贝尔盟(今呼伦贝尔市)家庭农场发展很快。1989年统计全盟已办家庭农场3401个,承包土地956 270亩,粮食总产达9176.5万公斤,上交商品粮7064.5万公斤,商品率达76.9%。专业户、重点户的大批涌现,不但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活跃了农村经济,使农村各种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据调查全区专业户、重点户服务项目达120多项。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有了出路。1983年,巴彦淖尔盟(今巴彦淖尔市)剩余劳动力及辅助劳动力有11.6万个,每年冬春剩余劳动力利用率仅为37%。随着两户的发展,多种经营的兴起,有8.3万个剩余劳动力有了出路。
在各类专业户、重点户大量涌现,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自治区还出现了一批由专业户、重点户联办的各种经济联合体。新的经济联合体,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民群众为解决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和技术的不足而实行的互助合作,在约定的项目、范围上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实行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投资分红的分配制度。新的经济联合体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组织规模、固定的工作劳动场所和人员,有相对固定的经营项目,有会计核算和分配制度。1989年底,全区农村已组织各类新经济联合体3512个,从业人员达到25 113人。1989年新经济联合体收入为8392.84万元,占当年农村总收入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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