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持续壮大
截至2023年2月底,全区6000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380万千瓦,同比增加962万千瓦,占全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6.6%,比重较2022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较2022年12月末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垃圾焚烧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较2022年同期增加761.8万千瓦、195.1万千瓦、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
二、新能源发电比重创历史新高
1—2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能源发电量2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占全部发电量的20.6%,比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风力发电量200.3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88.4%,同比增长32.8%,拉动全区新能源发电量增长28个百分点,是带动全区新能源发电量增长的主动力。
三、新能源发电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全区新能源电力生产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1—2月,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和通辽市新能源发电量位居全区前三位,合计占全区新能源发电量的比重超五成,占比为50.3%;兴安盟在风力发电快速增长带动下新能源发电量增速最高,增长120.9%。
一、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持续壮大
截至2023年2月底,全区6000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380万千瓦,同比增加962万千瓦,占全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6.6%,比重较2022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较2022年12月末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垃圾焚烧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较2022年同期增加761.8万千瓦、195.1万千瓦、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
二、新能源发电比重创历史新高
1—2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能源发电量2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占全部发电量的20.6%,比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风力发电量200.3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88.4%,同比增长32.8%,拉动全区新能源发电量增长28个百分点,是带动全区新能源发电量增长的主动力。
三、新能源发电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全区新能源电力生产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1—2月,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和通辽市新能源发电量位居全区前三位,合计占全区新能源发电量的比重超五成,占比为50.3%;兴安盟在风力发电快速增长带动下新能源发电量增速最高,增长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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