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66.4亿元,同比增长1.5倍(2020年1—11月为下降16.5%),比2019年1—11月增长1.1倍,两年平均增长45.8%。
从经济类型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61.0亿元,同比增长1.3倍;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65.1亿元,增长1.5倍;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62.6亿元,增长2.1倍;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3.3亿元,增长2.4倍。
从门类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764.7亿元,同比增长2.0倍;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171.4亿元,增长2.1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30.3亿元,下降42.8%。
从大类行业看,1—11月,全区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增长面达67.6%。六大支柱产业中,能源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3倍,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2.1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5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86.3%;冶金建材工业增长3.6倍,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3.3倍,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3.8倍;化学工业增长2.9倍;农畜产品加工业增长4.4%;高新技术工业增长2.4倍;装备制造业增长1.8倍。
从其他效益指标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396亿元,同比增长39.6%;发生营业成本16239.8亿元,同比增长32%;营业收入利润率为14.3%,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
11月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37809.2亿元,同比增长10.4%;负债合计21554.6亿元,增长6.4%;所有者权益合计16254.6亿元,增长16.2%;资产负债率57%,同比降低2.1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3136.2亿元,同比增长24.4%;产成品存货788.2亿元,增长30.1%。
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75.9元,同比减少4.3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7.4元,同比减少1.8元。
11月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65元,同比增加15.4元;人均营业收入270.5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4.5天,同比减少2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43天,同比减少8.8天。
(注: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1—11月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财政部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企业《资产负债表》不再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改为分别列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为与企业财务报表一致,从2020年起,停止发布月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数据,改为发布“应收账款”数据。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21年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66.4亿元,同比增长1.5倍(2020年1—11月为下降16.5%),比2019年1—11月增长1.1倍,两年平均增长45.8%。
从经济类型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61.0亿元,同比增长1.3倍;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65.1亿元,增长1.5倍;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62.6亿元,增长2.1倍;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3.3亿元,增长2.4倍。
从门类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764.7亿元,同比增长2.0倍;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171.4亿元,增长2.1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30.3亿元,下降42.8%。
从大类行业看,1—11月,全区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增长面达67.6%。六大支柱产业中,能源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3倍,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2.1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5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86.3%;冶金建材工业增长3.6倍,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3.3倍,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3.8倍;化学工业增长2.9倍;农畜产品加工业增长4.4%;高新技术工业增长2.4倍;装备制造业增长1.8倍。
从其他效益指标看,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396亿元,同比增长39.6%;发生营业成本16239.8亿元,同比增长32%;营业收入利润率为14.3%,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
11月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37809.2亿元,同比增长10.4%;负债合计21554.6亿元,增长6.4%;所有者权益合计16254.6亿元,增长16.2%;资产负债率57%,同比降低2.1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3136.2亿元,同比增长24.4%;产成品存货788.2亿元,增长30.1%。
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75.9元,同比减少4.3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7.4元,同比减少1.8元。
11月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65元,同比增加15.4元;人均营业收入270.5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4.5天,同比减少2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43天,同比减少8.8天。
(注: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1—11月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财政部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企业《资产负债表》不再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改为分别列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为与企业财务报表一致,从2020年起,停止发布月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数据,改为发布“应收账款”数据。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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