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方面
社会方面的内容主要辑录教育、人口、民族、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卫生、风俗、宗教、方言,以及社会现象等。
(一)教育
1995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教育事业综合情况,主要记述教育事业的教育方针、发展策略、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当地教育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经费投入、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高中普及率、适龄儿童入学率等)、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研情况等。
各级各类教育是教育篇目的主体,教师与学生、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名校名师选介等是教育篇目的辅助部分。
1.学前教育
主要记述当地按照国家幼儿教育规定对学龄前幼儿进行的保育和教育活动,包括机构设置、保育和教育、幼儿园选介等。
2.初等教育
又称小学教育或基础教育,内容包括学习管理及设置、教学工作、学校选介等。
3.中等教育
可分为普通中学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两个部分记述。普通中学教育,包括学习管理与设置、教学工作、升学与学籍管理、学校选介等内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学习管理与设置、教学工作、就业分配、学校选介等内容。
4.高等教育
记述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国家、地方、社会创办的高等学校为获取高等学历对学生进行的教育活动。一般来说,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包括在内。高等教育篇目记述的内容主要有院校管理与设置,教学及研究活动,学生、研究生教育,教学生活设施,高校简介,等等。
5.成人教育
主要包括成人初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
6.特殊教育
记述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的特殊教育,主要内容有聋哑学校(班)、盲人学校(班)和弱智(培智)儿童学校的设置情况、学生数,残障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学制和课程设置,教材选用,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实习活动,就业情况,特殊教育师资及其培养,学校简介,等等。
(二)人口
人口的分布和迁移、增减及控制、组成结构(民族、年龄、素质),以及婚姻、家庭等与人口密切相关的情况,是地情信息资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地方综合年鉴人口部分主要记述人口基本情况、婚姻家庭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内容。
1.人口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人口规模(人口数量总量、人口变动、人口分布与密度)、人口构成(性别、年龄、民族、城乡人口、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期望寿命、劳动力人口构成、残疾人口)、人口管理及政策(户籍管理、流动管理、人口普查)等。
2.婚姻家庭情况
内容包括婚姻状况(结婚、离婚、再婚)、家庭人口规模、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等。
3.计划生育情况
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统计等。
(三)民族
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述的民族,通常是指少数民族。地方综合年鉴记述少数民族的内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少数民族聚居人口较多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篇目记述。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的地区,可在综合情况篇目或民族宗教部分设条记述。
1.民族状况
包括民族起源与历史变迁、民族人口数量与分布、民族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演变、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地区经济形态及生产水平、民族风俗习惯与文学艺术、民族关系等内容。
2.民族事务
包括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民族教育文化等内容。
(四)人民生活
人民生活的内涵包括许多方面,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由于许多内容在其他篇目得到反映,社会生活篇目中的人民生活主要是指物质生活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是城乡居民的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两部分。
1.收入水平
包括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等内容。
2.消费水平
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生活费支出、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均居住面积、耐用消费品购买力等内容。
(五)民政
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础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工作。地方综合年鉴民政部分记述的主要内容有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事业、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婚姻与收养登记、殡葬管理与服务、拥军优抚、退伍军人安置、老年人工作、慈善事业、移民安置等。
1.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主要包括社区、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自治等内容。
2.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
包括行政区划建制、区划调整、边界争议、勘界、地名管理等内容。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社会团体包括学术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
4.拥军优抚
拥军包括支持部队建设(为部队办实事、智力拥军优属、创建双拥模范活动、拥军优属基金会)、提供物资保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解决部队家属生活困难等内容。优抚包括优抚对象、介绍就业、安排生产、群众优待、复员军人优待、牺牲病故抚恤、伤残抚恤,以及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发放等内容。
5.退伍军人安置
包括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包括复员军人安置、退伍军人安置、新老兵转运、帮助农村退伍军人建房、接受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统计等。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包括部队移交、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情况统计、安置用房建设、服务管理、干休所等内容。
6.社会福利事业
包括婴幼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精神病人福利、福利事业单位管理、福利企业、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等内容。
7.慈善事业
包括慈善基金会和慈善活动情况等。
8.救灾救济救助扶贫
包括灾害救济、日常救济、低保及其他救济。
9.老年人工作
包括老年人口数量、敬老工作、老年生活及养老机构等内容。
10.婚姻与收养登记
包括结婚、离婚、复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出国人员婚姻登记,以及收养登记等内容。
11.殡葬管理与服务
包括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单位等内容。
12.移民安置
包括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资金、移民生活状况、移民从业生产条件、移民子女入学等内容。
(六)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密切关注和着力开展的一项民生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涉及面广的体系,地方综合年鉴对其的记述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社会保险
内容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
2.社会福利
包括社会福利管理(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事业、优抚对象的福利、儿童福利事业、老年人福利事业、残疾人福利事业)、福利(体育)彩票等内容。
3.社会救助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群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内容。
(七)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篇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防疫、医疗与护理、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卫生事业管理、交流与合作等。
1.卫生防疫
包括疾病防治、卫生检疫等内容。
2.医疗与护理
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等内容。
3.妇幼保健
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内容。
4.公共卫生
主要指由政府承办或负担的社会公益性卫生事业,包括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急救站和血站,以及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等病人收容收养、戒毒等。
5.爱国卫生运动
包括健康教育、害虫清除、市容环境卫生、农村改水改厕及环境卫生、卫生城市(镇、区)创建活动等内容。
6.卫生事业管理
包括行政综合管理、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和药品监督检查等。
7.交流与合作
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的交流与进修、卫生优质资源共享等内容。
(八)风俗
风俗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而又非常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风俗具有地缘性、民族性、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和地区差异性等基本特性。风俗篇目要充分反映各地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风俗的内容一般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礼仪习俗、岁时习俗、娱乐习俗、信仰习俗和流行时尚等。
(九)宗教
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同时又是一个重大而又极其复杂的问题。地方综合年鉴要客观记述当地宗教发展与活动状况、宗教文化的内涵、重要人物的思想行为,以及执行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的情况。有关宗教的内容在地方综合年鉴中分为两个部分记述:一是在综合情况篇目设置宗教条目,记述当地宗教的传播、演变、分类情况。二是在社会生活篇目中设立宗教分目,记述年度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团休、宗教事务管理等情况。在记述宗教内容时,首先,要遵守宪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体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使用违反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不符合宗教习惯、不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用语。其次,要掌握记述立场,实事求是地记述一地宗教发展历史与现状。三是宗教活动的主体是宗教自身活动情况,不能以记述慈善活动及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代替宗教自身活动。四是要严格区分非法宗教活动与正常宗教活动的界限。
(十)方言
方言可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载的方言一般指地域方言。一般在综合情况篇目设置方言条目,记述一地方言的概况,以及方言的语音、语法、词汇等内容。方言变化缓慢,方言条目资料相对稳定,首次撰写时要注意资料的权威性、全面性。
(十一)社会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新事物、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地方综合年鉴在各个篇目设立大事、新事和要事的年度动态性条目,以期全面反映一地一年来的新情况、新变化,但受框架篇目设计的限制,单个的事件并不能反映社会现象的全貌。为此,许多地方综合年鉴在社会生活篇目设置社情民意或社会调查分目,扼要摘录有关当地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有的在附录部分选登具有社会影响的调查报告原文。这些都是地方综合年鉴记录社会现象的一种有效方式方法。
五、社会方面
社会方面的内容主要辑录教育、人口、民族、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卫生、风俗、宗教、方言,以及社会现象等。
(一)教育
1995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教育事业综合情况,主要记述教育事业的教育方针、发展策略、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当地教育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经费投入、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高中普及率、适龄儿童入学率等)、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研情况等。
各级各类教育是教育篇目的主体,教师与学生、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名校名师选介等是教育篇目的辅助部分。
1.学前教育
主要记述当地按照国家幼儿教育规定对学龄前幼儿进行的保育和教育活动,包括机构设置、保育和教育、幼儿园选介等。
2.初等教育
又称小学教育或基础教育,内容包括学习管理及设置、教学工作、学校选介等。
3.中等教育
可分为普通中学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两个部分记述。普通中学教育,包括学习管理与设置、教学工作、升学与学籍管理、学校选介等内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学习管理与设置、教学工作、就业分配、学校选介等内容。
4.高等教育
记述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国家、地方、社会创办的高等学校为获取高等学历对学生进行的教育活动。一般来说,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包括在内。高等教育篇目记述的内容主要有院校管理与设置,教学及研究活动,学生、研究生教育,教学生活设施,高校简介,等等。
5.成人教育
主要包括成人初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
6.特殊教育
记述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的特殊教育,主要内容有聋哑学校(班)、盲人学校(班)和弱智(培智)儿童学校的设置情况、学生数,残障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学制和课程设置,教材选用,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实习活动,就业情况,特殊教育师资及其培养,学校简介,等等。
(二)人口
人口的分布和迁移、增减及控制、组成结构(民族、年龄、素质),以及婚姻、家庭等与人口密切相关的情况,是地情信息资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地方综合年鉴人口部分主要记述人口基本情况、婚姻家庭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内容。
1.人口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人口规模(人口数量总量、人口变动、人口分布与密度)、人口构成(性别、年龄、民族、城乡人口、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期望寿命、劳动力人口构成、残疾人口)、人口管理及政策(户籍管理、流动管理、人口普查)等。
2.婚姻家庭情况
内容包括婚姻状况(结婚、离婚、再婚)、家庭人口规模、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等。
3.计划生育情况
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统计等。
(三)民族
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述的民族,通常是指少数民族。地方综合年鉴记述少数民族的内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少数民族聚居人口较多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篇目记述。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的地区,可在综合情况篇目或民族宗教部分设条记述。
1.民族状况
包括民族起源与历史变迁、民族人口数量与分布、民族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演变、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地区经济形态及生产水平、民族风俗习惯与文学艺术、民族关系等内容。
2.民族事务
包括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民族教育文化等内容。
(四)人民生活
人民生活的内涵包括许多方面,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由于许多内容在其他篇目得到反映,社会生活篇目中的人民生活主要是指物质生活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是城乡居民的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两部分。
1.收入水平
包括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等内容。
2.消费水平
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生活费支出、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均居住面积、耐用消费品购买力等内容。
(五)民政
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础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工作。地方综合年鉴民政部分记述的主要内容有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事业、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婚姻与收养登记、殡葬管理与服务、拥军优抚、退伍军人安置、老年人工作、慈善事业、移民安置等。
1.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主要包括社区、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自治等内容。
2.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
包括行政区划建制、区划调整、边界争议、勘界、地名管理等内容。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社会团体包括学术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
4.拥军优抚
拥军包括支持部队建设(为部队办实事、智力拥军优属、创建双拥模范活动、拥军优属基金会)、提供物资保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解决部队家属生活困难等内容。优抚包括优抚对象、介绍就业、安排生产、群众优待、复员军人优待、牺牲病故抚恤、伤残抚恤,以及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发放等内容。
5.退伍军人安置
包括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包括复员军人安置、退伍军人安置、新老兵转运、帮助农村退伍军人建房、接受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统计等。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包括部队移交、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情况统计、安置用房建设、服务管理、干休所等内容。
6.社会福利事业
包括婴幼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精神病人福利、福利事业单位管理、福利企业、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等内容。
7.慈善事业
包括慈善基金会和慈善活动情况等。
8.救灾救济救助扶贫
包括灾害救济、日常救济、低保及其他救济。
9.老年人工作
包括老年人口数量、敬老工作、老年生活及养老机构等内容。
10.婚姻与收养登记
包括结婚、离婚、复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出国人员婚姻登记,以及收养登记等内容。
11.殡葬管理与服务
包括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单位等内容。
12.移民安置
包括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资金、移民生活状况、移民从业生产条件、移民子女入学等内容。
(六)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密切关注和着力开展的一项民生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涉及面广的体系,地方综合年鉴对其的记述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社会保险
内容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
2.社会福利
包括社会福利管理(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事业、优抚对象的福利、儿童福利事业、老年人福利事业、残疾人福利事业)、福利(体育)彩票等内容。
3.社会救助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群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内容。
(七)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篇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防疫、医疗与护理、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卫生事业管理、交流与合作等。
1.卫生防疫
包括疾病防治、卫生检疫等内容。
2.医疗与护理
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等内容。
3.妇幼保健
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内容。
4.公共卫生
主要指由政府承办或负担的社会公益性卫生事业,包括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急救站和血站,以及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等病人收容收养、戒毒等。
5.爱国卫生运动
包括健康教育、害虫清除、市容环境卫生、农村改水改厕及环境卫生、卫生城市(镇、区)创建活动等内容。
6.卫生事业管理
包括行政综合管理、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和药品监督检查等。
7.交流与合作
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的交流与进修、卫生优质资源共享等内容。
(八)风俗
风俗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而又非常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风俗具有地缘性、民族性、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和地区差异性等基本特性。风俗篇目要充分反映各地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风俗的内容一般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礼仪习俗、岁时习俗、娱乐习俗、信仰习俗和流行时尚等。
(九)宗教
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同时又是一个重大而又极其复杂的问题。地方综合年鉴要客观记述当地宗教发展与活动状况、宗教文化的内涵、重要人物的思想行为,以及执行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的情况。有关宗教的内容在地方综合年鉴中分为两个部分记述:一是在综合情况篇目设置宗教条目,记述当地宗教的传播、演变、分类情况。二是在社会生活篇目中设立宗教分目,记述年度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团休、宗教事务管理等情况。在记述宗教内容时,首先,要遵守宪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体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使用违反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不符合宗教习惯、不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用语。其次,要掌握记述立场,实事求是地记述一地宗教发展历史与现状。三是宗教活动的主体是宗教自身活动情况,不能以记述慈善活动及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代替宗教自身活动。四是要严格区分非法宗教活动与正常宗教活动的界限。
(十)方言
方言可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载的方言一般指地域方言。一般在综合情况篇目设置方言条目,记述一地方言的概况,以及方言的语音、语法、词汇等内容。方言变化缓慢,方言条目资料相对稳定,首次撰写时要注意资料的权威性、全面性。
(十一)社会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新事物、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地方综合年鉴在各个篇目设立大事、新事和要事的年度动态性条目,以期全面反映一地一年来的新情况、新变化,但受框架篇目设计的限制,单个的事件并不能反映社会现象的全貌。为此,许多地方综合年鉴在社会生活篇目设置社情民意或社会调查分目,扼要摘录有关当地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有的在附录部分选登具有社会影响的调查报告原文。这些都是地方综合年鉴记录社会现象的一种有效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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