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
民国34年(194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向晋察冀党中央局和晋绥分局发出《关于内蒙(古)工作的意见》电文。指出:“对内蒙古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古人的地方自治运动,建立自治政府”;“准备建立内蒙(古)自治筹委会的组织,统一各盟旗自治运动的领导,党内亦应有统一的政策”;“乌兰夫同志和两个党中央局联系,以筹划共同的行动方针及统一步骤”等。11月8日,晋察冀党中央局提出执行党中央指示的意见:先成立一个群众团体,名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带有政府的咨询机关性质,准备将来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11月9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在张家口成立。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复电晋察冀党中央局,“同意你们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以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
民国34年(1945年)11月26日,在张家口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卓索图、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伊克昭8个盟和阿拉善霍硕特、额济纳土尔扈特、东布特哈、西布特哈、索伦等36个旗的代表和中国共产党有关的党政军团体组织代表,共79人参加会议。乌兰夫在开幕典礼会上讲话指出,“很久以来即在着手筹备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今天胜利在这里举行开幕了”,这“在内蒙古历史上是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政治事件”。“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将要讨论联合会的会章和各种具体政策”。刘澜涛代表中国共产党晋察冀党中央局、晋察冀军区在大会上讲了话。他指出:“这个大会的成立,是内蒙古实现地方自治的关键,是内蒙(古)解放的新时期。”大会通过《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会章》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宣言》,会议还确定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目前工作方针》。大会选举产生由21人组成的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11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乌兰夫。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总部设在张家口。为便于开展民族自治运动,察哈尔省将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会后,各盟旗代表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派出的工作组到各地开展自治运动。
二、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
民国34年(1945年)8月18日,内蒙古东部地区的一部分“蒙古族革命者、青年知识分子、开明人士和曾在伪满洲国兴安省任职的官吏”,在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组成“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并以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名义发表《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主张“内外蒙(古)合并”。博彦满都等曾去蒙古人民共和国,要求内外蒙古合并。蒙古人民共和国方面表示,内蒙古问题由中国共产党负责。同年11月,乌力图等人到沈阳,向中共中央东北局逞递了《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中共中央东北局向他们建议:“尽快与在内蒙古西部开展自治运动工作的云泽(乌兰夫)等取得联系,共同开展自治运动”。内蒙古东部的“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派出包玉琨为代表到张家口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联系。云泽为研究解决内蒙古统一自治问题,提请中共晋察冀党中央局同意,立即组成赴东蒙工作团,团长刘春,成员克力更、孔飞、乌兰、包彦、田户等,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乌兰夫主席去王爷庙与东蒙负责人谈判。
同年12月9日,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预备会在王爷庙召开,筹备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民国35年(1946年)1月1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在葛根庙召开。会议通过《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东蒙古人民自治法》等。并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博彦满都(原伪兴安总省省长)任主席、哈丰阿(原伪兴安总省参事官)任副主席。19日,发表《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宣言》,宣布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辖区内分别建立纳文慕仁省(1946年3月27日成立),治所扎兰屯;兴安省,治所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哲里木省(1946年4月1日成立),治所巴彦塔拉(今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卓索图省;昭乌达省(1946年3月17日成立),治所林东(今巴林左旗林东镇);呼伦贝尔省(实际不受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领导和管辖)。
民国35年(1946年)1月,当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赴东蒙工作团到达王爷庙街时,正值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之时。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赴东蒙工作团会商决定,双方派代表到承德(今河北省承德市)会谈。同年3月30日~4月2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预备会在承德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乌兰夫、刘春、克力更、包彦、田户、乌力吉那仁、清格勒图;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代表博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包玉琨、白云航、义德嘎苏荣、哈斯巴特尔参加会议。会议就自治运动统一、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人事安排等问题,经过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简称“四·三”会议)在承德正式召开。会议作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主要内容是:“在目前的形势下,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统一领导机关”;“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得到解放”;“东西各盟旗均组织其分会、支会,实现其纲领,应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别接受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领导及帮助”;东蒙古自治政府“施行解散,今后在东蒙设联合会总分会”,西蒙设联合会总分会(当时划分,东蒙总分会领导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哲里木盟和地区;西蒙总分会领导乌兰察布盟、巴彦塔拉盟、伊克昭盟及宁夏蒙古地区;卓索图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直属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统一会议还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委员由21人增选为63人,候补委员由2人增加为12人;执行委员会中选出常委26人,乌兰夫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常委会主席,博彦满都为副主席,刘春为秘书长,哈丰阿为副秘书长。联合会设8部1处,奎璧任组织部长、哈丰阿任宣传部长、乌兰夫兼军事部长、包彦任文化教育部长、特木尔巴根任经济部长和青年部长、玛尼巴达拉任总务部长、乌兰任妇女部长、刘景平任秘书处长。
民国35年(1946年)5月2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在王爷庙召开,会议通过并发布《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宣言》。决定取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主任哈丰阿),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哲里木、兴安4盟、地区分别成立分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和西满分局的意见,建立兴安省政府。哈丰阿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主任,特木尔巴根任兴安省政府主席。“四·三”会议“实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西蒙自治运动的统一,确定了东西蒙统一自治的方针,而且后来一步一步地实现了”(刘春的回忆摘录,《内蒙古革命老区》第44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在中国革命事业胜利前进的影响下,“四·三”会议的成功是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和内蒙古革命历史上带有关键性的一次重要会议。
民国35年(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后,国民党傅作义部进犯张家口市等解放区。经党中央军委同意,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总部从张家口转移到锡林郭勒盟的贝子庙(今锡林浩特市)。11月9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将执委会8部1处改为6部。并任命各部部长为:行政部部长奎璧、政治部部长刘春、军事部部长乌兰夫(兼)、副部长阿思根和王再天、财政经济部长特木尔巴根、社会部部长吉雅泰、总务部部长哈丰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各盟分会详见表1-1。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辖各盟分会表
表1-1 (按成立时间先后排列)
名 称 | 主任姓名 | 成立时间 | 地 址 | 备 注 |
乌兰察布盟分会 | 李文精 | 1946年1月 | — | |
巴彦塔拉盟分会 | 奎璧 朱玉珊 | 1946年1月 | 集宁 | 同时察哈尔右翼四旗 分别成立支会 |
察哈尔盟分会 | 苏 剑 啸 | 1946年3月27日 | 明安旗道英海罕 | 当时有76个旗、苏 木支会 |
锡林郭勒盟分会 | 阿拉坦敖其尔 | 1946年4月15日 | 贝子庙 | 同年6月主任为齐 俊山 |
卓索图盟分会 | 白云航 | 1946年4月15日 | 赤峰 | 同年10月主任为 孔飞 |
西蒙总分会 | 奎璧 | 1946年4月 | — | |
昭乌达盟分会 | 乌力吉那仁 | 1946年5月1日 | 林东 | |
东蒙总分会 | 哈 丰阿 | 1946年5月26日 | 王爷庙 | 胡昭衡为总分会秘 书长 |
兴安盟分会 | 乌云达赉 | 1946年5月26日 | 王爷庙 | |
兴安省份会 | 特布信 | 1946年5月28日 | 王爷庙 | |
哲里木盟分会 | 李鸿范 | 1946年6月1日 | 通辽 | 李鸿范即协儒布僧 格 |
东蒙总分会 海拉尔办事处 | 特木尔巴根 | 1946年6月25日 | — | |
纳文慕仁盟分会 | 志达图 | 1946年6月 | 扎兰屯 | |
呼伦贝尔分会 | 哈达 | 1946年7月 | — |
注:(1)东蒙总分会辖:兴安省份会、哲里木盟分会、呼伦贝尔盟分会、兴安盟分会、纳文慕仁盟分会。
(2)西蒙总分会辖:乌兰察布盟分会、巴彦塔拉盟分会
(3)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辖:卓索图盟分会、昭乌达盟分会、察哈尔盟分会、锡林郭勒盟分会
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
民国34年(194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向晋察冀党中央局和晋绥分局发出《关于内蒙(古)工作的意见》电文。指出:“对内蒙古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古人的地方自治运动,建立自治政府”;“准备建立内蒙(古)自治筹委会的组织,统一各盟旗自治运动的领导,党内亦应有统一的政策”;“乌兰夫同志和两个党中央局联系,以筹划共同的行动方针及统一步骤”等。11月8日,晋察冀党中央局提出执行党中央指示的意见:先成立一个群众团体,名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带有政府的咨询机关性质,准备将来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11月9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在张家口成立。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复电晋察冀党中央局,“同意你们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以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
民国34年(1945年)11月26日,在张家口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卓索图、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伊克昭8个盟和阿拉善霍硕特、额济纳土尔扈特、东布特哈、西布特哈、索伦等36个旗的代表和中国共产党有关的党政军团体组织代表,共79人参加会议。乌兰夫在开幕典礼会上讲话指出,“很久以来即在着手筹备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今天胜利在这里举行开幕了”,这“在内蒙古历史上是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政治事件”。“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将要讨论联合会的会章和各种具体政策”。刘澜涛代表中国共产党晋察冀党中央局、晋察冀军区在大会上讲了话。他指出:“这个大会的成立,是内蒙古实现地方自治的关键,是内蒙(古)解放的新时期。”大会通过《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会章》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宣言》,会议还确定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目前工作方针》。大会选举产生由21人组成的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11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乌兰夫。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总部设在张家口。为便于开展民族自治运动,察哈尔省将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会后,各盟旗代表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派出的工作组到各地开展自治运动。
二、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
民国34年(1945年)8月18日,内蒙古东部地区的一部分“蒙古族革命者、青年知识分子、开明人士和曾在伪满洲国兴安省任职的官吏”,在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组成“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并以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名义发表《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主张“内外蒙(古)合并”。博彦满都等曾去蒙古人民共和国,要求内外蒙古合并。蒙古人民共和国方面表示,内蒙古问题由中国共产党负责。同年11月,乌力图等人到沈阳,向中共中央东北局逞递了《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中共中央东北局向他们建议:“尽快与在内蒙古西部开展自治运动工作的云泽(乌兰夫)等取得联系,共同开展自治运动”。内蒙古东部的“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派出包玉琨为代表到张家口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联系。云泽为研究解决内蒙古统一自治问题,提请中共晋察冀党中央局同意,立即组成赴东蒙工作团,团长刘春,成员克力更、孔飞、乌兰、包彦、田户等,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乌兰夫主席去王爷庙与东蒙负责人谈判。
同年12月9日,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预备会在王爷庙召开,筹备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民国35年(1946年)1月1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在葛根庙召开。会议通过《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东蒙古人民自治法》等。并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博彦满都(原伪兴安总省省长)任主席、哈丰阿(原伪兴安总省参事官)任副主席。19日,发表《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宣言》,宣布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辖区内分别建立纳文慕仁省(1946年3月27日成立),治所扎兰屯;兴安省,治所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哲里木省(1946年4月1日成立),治所巴彦塔拉(今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卓索图省;昭乌达省(1946年3月17日成立),治所林东(今巴林左旗林东镇);呼伦贝尔省(实际不受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领导和管辖)。
民国35年(1946年)1月,当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赴东蒙工作团到达王爷庙街时,正值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之时。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赴东蒙工作团会商决定,双方派代表到承德(今河北省承德市)会谈。同年3月30日~4月2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预备会在承德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乌兰夫、刘春、克力更、包彦、田户、乌力吉那仁、清格勒图;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代表博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包玉琨、白云航、义德嘎苏荣、哈斯巴特尔参加会议。会议就自治运动统一、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人事安排等问题,经过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简称“四·三”会议)在承德正式召开。会议作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主要内容是:“在目前的形势下,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统一领导机关”;“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得到解放”;“东西各盟旗均组织其分会、支会,实现其纲领,应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别接受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领导及帮助”;东蒙古自治政府“施行解散,今后在东蒙设联合会总分会”,西蒙设联合会总分会(当时划分,东蒙总分会领导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哲里木盟和地区;西蒙总分会领导乌兰察布盟、巴彦塔拉盟、伊克昭盟及宁夏蒙古地区;卓索图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直属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统一会议还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委员由21人增选为63人,候补委员由2人增加为12人;执行委员会中选出常委26人,乌兰夫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常委会主席,博彦满都为副主席,刘春为秘书长,哈丰阿为副秘书长。联合会设8部1处,奎璧任组织部长、哈丰阿任宣传部长、乌兰夫兼军事部长、包彦任文化教育部长、特木尔巴根任经济部长和青年部长、玛尼巴达拉任总务部长、乌兰任妇女部长、刘景平任秘书处长。
民国35年(1946年)5月2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在王爷庙召开,会议通过并发布《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宣言》。决定取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主任哈丰阿),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哲里木、兴安4盟、地区分别成立分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和西满分局的意见,建立兴安省政府。哈丰阿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主任,特木尔巴根任兴安省政府主席。“四·三”会议“实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西蒙自治运动的统一,确定了东西蒙统一自治的方针,而且后来一步一步地实现了”(刘春的回忆摘录,《内蒙古革命老区》第44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在中国革命事业胜利前进的影响下,“四·三”会议的成功是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和内蒙古革命历史上带有关键性的一次重要会议。
民国35年(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后,国民党傅作义部进犯张家口市等解放区。经党中央军委同意,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总部从张家口转移到锡林郭勒盟的贝子庙(今锡林浩特市)。11月9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将执委会8部1处改为6部。并任命各部部长为:行政部部长奎璧、政治部部长刘春、军事部部长乌兰夫(兼)、副部长阿思根和王再天、财政经济部长特木尔巴根、社会部部长吉雅泰、总务部部长哈丰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各盟分会详见表1-1。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辖各盟分会表
表1-1 (按成立时间先后排列)
名 称 | 主任姓名 | 成立时间 | 地 址 | 备 注 |
乌兰察布盟分会 | 李文精 | 1946年1月 | — | |
巴彦塔拉盟分会 | 奎璧 朱玉珊 | 1946年1月 | 集宁 | 同时察哈尔右翼四旗 分别成立支会 |
察哈尔盟分会 | 苏 剑 啸 | 1946年3月27日 | 明安旗道英海罕 | 当时有76个旗、苏 木支会 |
锡林郭勒盟分会 | 阿拉坦敖其尔 | 1946年4月15日 | 贝子庙 | 同年6月主任为齐 俊山 |
卓索图盟分会 | 白云航 | 1946年4月15日 | 赤峰 | 同年10月主任为 孔飞 |
西蒙总分会 | 奎璧 | 1946年4月 | — | |
昭乌达盟分会 | 乌力吉那仁 | 1946年5月1日 | 林东 | |
东蒙总分会 | 哈 丰阿 | 1946年5月26日 | 王爷庙 | 胡昭衡为总分会秘 书长 |
兴安盟分会 | 乌云达赉 | 1946年5月26日 | 王爷庙 | |
兴安省份会 | 特布信 | 1946年5月28日 | 王爷庙 | |
哲里木盟分会 | 李鸿范 | 1946年6月1日 | 通辽 | 李鸿范即协儒布僧 格 |
东蒙总分会 海拉尔办事处 | 特木尔巴根 | 1946年6月25日 | — | |
纳文慕仁盟分会 | 志达图 | 1946年6月 | 扎兰屯 | |
呼伦贝尔分会 | 哈达 | 1946年7月 | — |
注:(1)东蒙总分会辖:兴安省份会、哲里木盟分会、呼伦贝尔盟分会、兴安盟分会、纳文慕仁盟分会。
(2)西蒙总分会辖:乌兰察布盟分会、巴彦塔拉盟分会
(3)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辖:卓索图盟分会、昭乌达盟分会、察哈尔盟分会、锡林郭勒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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