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4年(1945年)11月23日,中共晋察冀党中央局关于《目前对内蒙古政策的几个要点》中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目前的任务,除广泛发动内蒙古群众运动外,要帮助各盟旗建立和改造各盟旗政权,将来以这个团体为基础建立内蒙古统一的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指出:“应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别受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领导和帮助”。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有关地区由中国共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帮助改造建立的盟旗以上行政建制单位有:
兴安省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决定设置兴安省,治所海拉尔。民国35年(1946年)5月26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召开的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上,决定改组兴安省政府和临时参议会。改建后的兴安省政府主席特木尔巴根,临时参议会议长博彦满都。兴安省政府受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时,决定撤销原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辖的各省建制。同年5月28日,新的兴安省政府在王爷庙街正式成立,辖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4个盟和地区(由于战争原因,6月21日,兴安省政府机关由王爷庙街迁驻海拉尔;10月,兴安省政府又迁驻扎兰屯)。民国36年(1947年)“五·一”大会后,兴安省政府宣布取消。
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9月,原伪兴安北省省长额尔钦巴图等数十名蒙古族、达斡尔族人士在海拉尔发动“民族自治运动”。10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0月8日,在海拉尔召开“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成立大会。驻海拉尔苏蒙军城防司令部、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馆也派员参加。会议推举出主席、副主席。随后,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请求国民政府支持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遭到拒绝。民国35年(1946年)3月,将“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更名为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0月,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将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改建为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1月1日,设立呼伦贝尔地方自治行政委员会,行施行政管理权。辖索伦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左旗、额尔古纳右旗、牙克石街、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市、海拉尔市。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驻海拉尔市。在此之前(1946年7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呼伦贝尔地方分会已经成立。
纳文慕仁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2月,在苏蒙军支持下,兴安东地区行署在扎兰屯成立。民国35年(1946年)2月24日,西布特哈旗政府成立,3月改称莫力达瓦旗政府。同年3月27日,成立纳文慕仁省,驻扎兰屯,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7日,撤销纳文慕仁省政府,改建为纳文慕仁盟政府(盟长)。隶属兴安省政府。
哲里木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0月,科尔沁左翼三旗联席会议在巴彦塔拉召开,决定撤销三旗维持会,成立科尔沁左翼三旗联合办事处,并成立科尔沁左翼中旗自治政府。民国35年(1946年)4月,成立哲里木省政府,驻巴彦塔拉,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1日,撤销哲里木省政府,改建为哲里木盟政府(设主席),隶属辽吉行政公署。同年12月10日,因撤销辽吉行政公署,哲里木盟改隶辽北省,盟政府设盟长。辖科尔沁左翼3旗、奈曼旗、库伦旗、通辽县。
昭乌达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0月,林西县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成立。民国35年(1946年)1月7日,喀喇沁中旗自治政府在宁城大城子成立。同年1月10日,翁牛特右旗政府成立。同年3月,新东县政府在敖汉旗贝子府成立。同时,敖汉旗蒙古自治政府在菜园子成立。同年3月17日,成立昭乌达省政府,驻林东,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5月上旬,热河省决定将平泉县划为平泉、宁城两个县,分别成立县政府。同年6月5日,热河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热北专署,改昭乌达省政府为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设主席),隶属热河省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年9月3日,改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为昭乌达盟政府(盟长)。辖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扎鲁特、阿鲁科尔沁5旗和林西、开鲁2县。
察哈尔盟民主政府 民国35年(1946年)3月26日~4月1日,察哈尔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明安旗女子部(伪察哈尔盟女子中学校址)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察哈尔盟民主政府(盟长),隶属于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同年7月3日,察哈尔省将察哈尔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察哈尔盟辖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旗、正蓝旗、正白旗、镶白旗、镶黄旗、明安旗、商都旗、多伦旗。各旗都成立了自治运动支会和旗民主政府。并将各旗租银地调整划分为哈巴嘎、龙王庙、东井子、六支箭、七号地、大仓6个行政区。后改组为4个行政区(一、二、三、四区)。
锡林郭勒盟民主政府 民国35年(1946年)4月11日,在贝子庙成立锡林郭勒盟民主政府,隶属察哈尔省人民政府。7月3日,察哈尔省将锡林郭勒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同年11月7日,为适应战争形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贝子庙召开第六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设置锡察地方行政委员会,作为自治运动联合会总部的代表机构(设主任),行使地区一级行政机关的职责。
民国35年(1946年)11月18日,中共西满分局致中共中央、东北局的电文称:现在东蒙地区,无论老年、青年、进步的、落后的,都主张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情况下,我们对内蒙古自治政府问题应采取如何态度,是否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准备成立比自治运动联合会更具政权性质的机关。同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晋察冀党中央局、冀热辽分局、晋绥分局、东北局、西满分局和乌兰夫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电》:“为了团结内蒙人共同抵抗蒋介石的军事进攻与政治压迫,现在即可联合东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发布施政纲领。” “此事请即考虑,提出具体意见,进行具体准备,便于最近内实现”。
民国34年(1945年)11月23日,中共晋察冀党中央局关于《目前对内蒙古政策的几个要点》中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目前的任务,除广泛发动内蒙古群众运动外,要帮助各盟旗建立和改造各盟旗政权,将来以这个团体为基础建立内蒙古统一的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指出:“应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别受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领导和帮助”。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有关地区由中国共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帮助改造建立的盟旗以上行政建制单位有:
兴安省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决定设置兴安省,治所海拉尔。民国35年(1946年)5月26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召开的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上,决定改组兴安省政府和临时参议会。改建后的兴安省政府主席特木尔巴根,临时参议会议长博彦满都。兴安省政府受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时,决定撤销原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辖的各省建制。同年5月28日,新的兴安省政府在王爷庙街正式成立,辖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4个盟和地区(由于战争原因,6月21日,兴安省政府机关由王爷庙街迁驻海拉尔;10月,兴安省政府又迁驻扎兰屯)。民国36年(1947年)“五·一”大会后,兴安省政府宣布取消。
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9月,原伪兴安北省省长额尔钦巴图等数十名蒙古族、达斡尔族人士在海拉尔发动“民族自治运动”。10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0月8日,在海拉尔召开“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成立大会。驻海拉尔苏蒙军城防司令部、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馆也派员参加。会议推举出主席、副主席。随后,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请求国民政府支持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遭到拒绝。民国35年(1946年)3月,将“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更名为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0月,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将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改建为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1月1日,设立呼伦贝尔地方自治行政委员会,行施行政管理权。辖索伦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左旗、额尔古纳右旗、牙克石街、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市、海拉尔市。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驻海拉尔市。在此之前(1946年7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呼伦贝尔地方分会已经成立。
纳文慕仁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2月,在苏蒙军支持下,兴安东地区行署在扎兰屯成立。民国35年(1946年)2月24日,西布特哈旗政府成立,3月改称莫力达瓦旗政府。同年3月27日,成立纳文慕仁省,驻扎兰屯,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7日,撤销纳文慕仁省政府,改建为纳文慕仁盟政府(盟长)。隶属兴安省政府。
哲里木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0月,科尔沁左翼三旗联席会议在巴彦塔拉召开,决定撤销三旗维持会,成立科尔沁左翼三旗联合办事处,并成立科尔沁左翼中旗自治政府。民国35年(1946年)4月,成立哲里木省政府,驻巴彦塔拉,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1日,撤销哲里木省政府,改建为哲里木盟政府(设主席),隶属辽吉行政公署。同年12月10日,因撤销辽吉行政公署,哲里木盟改隶辽北省,盟政府设盟长。辖科尔沁左翼3旗、奈曼旗、库伦旗、通辽县。
昭乌达盟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10月,林西县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成立。民国35年(1946年)1月7日,喀喇沁中旗自治政府在宁城大城子成立。同年1月10日,翁牛特右旗政府成立。同年3月,新东县政府在敖汉旗贝子府成立。同时,敖汉旗蒙古自治政府在菜园子成立。同年3月17日,成立昭乌达省政府,驻林东,隶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5月上旬,热河省决定将平泉县划为平泉、宁城两个县,分别成立县政府。同年6月5日,热河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热北专署,改昭乌达省政府为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设主席),隶属热河省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年9月3日,改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为昭乌达盟政府(盟长)。辖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扎鲁特、阿鲁科尔沁5旗和林西、开鲁2县。
察哈尔盟民主政府 民国35年(1946年)3月26日~4月1日,察哈尔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明安旗女子部(伪察哈尔盟女子中学校址)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察哈尔盟民主政府(盟长),隶属于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同年7月3日,察哈尔省将察哈尔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察哈尔盟辖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旗、正蓝旗、正白旗、镶白旗、镶黄旗、明安旗、商都旗、多伦旗。各旗都成立了自治运动支会和旗民主政府。并将各旗租银地调整划分为哈巴嘎、龙王庙、东井子、六支箭、七号地、大仓6个行政区。后改组为4个行政区(一、二、三、四区)。
锡林郭勒盟民主政府 民国35年(1946年)4月11日,在贝子庙成立锡林郭勒盟民主政府,隶属察哈尔省人民政府。7月3日,察哈尔省将锡林郭勒盟委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同年11月7日,为适应战争形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贝子庙召开第六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设置锡察地方行政委员会,作为自治运动联合会总部的代表机构(设主任),行使地区一级行政机关的职责。
民国35年(1946年)11月18日,中共西满分局致中共中央、东北局的电文称:现在东蒙地区,无论老年、青年、进步的、落后的,都主张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情况下,我们对内蒙古自治政府问题应采取如何态度,是否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议,准备成立比自治运动联合会更具政权性质的机关。同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晋察冀党中央局、冀热辽分局、晋绥分局、东北局、西满分局和乌兰夫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电》:“为了团结内蒙人共同抵抗蒋介石的军事进攻与政治压迫,现在即可联合东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发布施政纲领。” “此事请即考虑,提出具体意见,进行具体准备,便于最近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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