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组成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7人、委员37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改称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人。
1958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呼伦贝尔、哲里木、乌兰察布、伊克昭、察哈尔5盟的一级政权建制改为盟行政公署。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河套行政区,所辖地区归划巴彦淖尔盟;撤销平地泉行政区,所属辖区划归乌兰察布盟。
1958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8人、委员36人。
1960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人民委员会副主席4人。
1964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委员38人。
(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决定,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监察厅、财政厅、粮食厅、工业厅、商业厅、交通厅、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厅等14个厅;对外贸易局、地质局、城市建设局、劳动局、文化局、统计局、物资供应局、气象局、人事局、机要交通局等10个局;计划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宗教事务处、外事处、参事室等4个处室和政法、文教、财贸、工业、农牧、国家资本主义6个办公室。至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基本完成。
1956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设有办公厅、民政厅、司法厅、监察厅、人事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机要交通局、公安厅、参事室、宗教事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工业厅、建设工程局、统计局、劳动局、手工业管理局、财政厅、税务局、物资储备局、商业厅、粮食厅、采购厅、对外贸易局、交通厅、农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文化局、教育厅、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字改革委员会、国防体育协会、广播事业管理局、水土保持局、林业厅、畜牧厅、地质局、外事处。
各厅、局、委、办的沿革情况如下所述:
计划委员会 1958年,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委员会,其管理工作分别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和新建立的建设厅管理。1960年,自治区建设委员会恢复;1961年,再次撤销,建设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全部交由计划委员会管理。1966年2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常委会第96次会议决定成立五大委(交通委员会、财贸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农牧林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直属局有:建设厅、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厅、物价委员会、储备局、成套局。同年9月2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撤销“五大委”,恢复原厅局建制。
经济委员会 1960年5月4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经济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工作瘫痪。
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8年3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1959年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委员会。
财政厅 1965年8月20日,成立自治区财贸委员会,将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贸委员会财政局。1966年9月2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撤销“五大委”,恢复原厅局建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恢复原称。
人事局 1955年3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部改为人事局。1962年5月,人事局与民政厅合并,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人事厅。1963年1月重新恢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局建制。
建设厅 1956年10月,组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委员会。1958年3月,组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厅。1966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五大委”,建设厅归属计划委员会领导,改为计划委员会建设局。1966年9月,又恢复建设厅建制。
物资厅 1955年1月12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物资供应局。1957年4月27日,将物资局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1958年3月25日,物资局和储备局合并,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储备局。1960年4月26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物资厅。
农业厅 1955年5月5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办公室。1956年6月30日,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办公室,分为农业厅和畜牧厅。1960年7月1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林办公室。1966年2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林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林办公室,1966年9月23日,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林委员会。
重工业厅 1955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部改为工业厅。1958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厅分为自治区重工业厅、轻工业厅、燃料化学工业厅、地质局、邮电管理局。1960年2月,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局从重工业厅分出。1960年7月,重工业厅分为冶金工业厅和机械局。1961年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业机械局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械局合并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械厅。1961年,冶金厅和机械厅重新合并,经营全区的冶金、机械、电子和地方军工企业。1964年,军工从重工业厅分出,成立军工局。
煤炭局 1959年6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煤炭工业管理局。
轻工业厅 1958年9月29日,撤销工业厅,成立重工业厅、轻工业厅、燃料化学工业厅等。1961年10月14日,轻工业厅与石油化学工业局合并,成立轻工业厅。1965年9月10日,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轻工化工管理局。
交通厅 1965年2月28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交通委员会,交通厅改为工业交通委员会所属之交通局。同年9月23日,撤销工业交通委员会,恢复交通厅。
商业厅 1958年10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外贸局合并到商业厅。1959年8月,商业厅与外贸局分设。1965年,供销社并入商业厅。1966年,自治区成立“五大委”,在财贸委员会下设商业局;同年9月23日,撤销“五大委”,恢复商业厅。
外贸局 1958年10月,外贸局与商业局合并。1959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外贸局和商业厅分设。
文化局 1966年2月,成立“五大委”,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文化局;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机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教育厅 1966年2月,成立“五大委”,文教委员会下设教育局;同年9月23日,撤销“五大委”,恢复教育厅。
卫生厅 1966年6月2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厅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卫生局;同年9月23日,撤销文教卫生委员会,恢复卫生厅。
广播事业管理局 1956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广播事业管理局,与电台合署办公。
司法厅 1955年7月2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司法厅成立。1959年3月5日,司法厅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59年7月23日,撤销司法厅,有关工作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承担。
民政厅 1955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部改为民政厅。1962年5月,民政厅与人事局合并,称民政人事厅。1963年1月,民政人事厅分为民政厅、人事局。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95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宗教局与民族事务委员会合并,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964年12月,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宗教事务局,挂两个牌子,内部一套机构。
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1955年7月,以蒙文研究会为基础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1958年3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1960年10月1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语文工作委员会。1962年1月12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语文工作委员会。
监察厅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决定,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设立监察厅。1959年,监察厅撤销。
办公厅 1955年6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办公厅。
物价局 1957年2月1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物价委员会成立。物价委员会成立之初,分管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6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贸部改为财贸办公室,物价委员会对外保留名义,在财贸办公室内设物价处。1965年,物价委员会归计划委员会领导。
新闻出版局 1961年,建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新闻出版局,1962年撤销,业务归文化局承担。
档案局 1958年12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批转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事业机构的意见》,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局。
外事机构 1955年,国家外交部将满洲里联络处下放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5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成立驻集宁外事组。1957年1月,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驻集宁外事组,将满洲里外事处迁至呼和浩特市,外事处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指示,1958年8月12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和外事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计量局 1957年10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成立。1962年,自治区标准计量局归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二级单位。
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1965年7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防空委员会将人民防空指挥部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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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组成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7人、委员37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改称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人。
1958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呼伦贝尔、哲里木、乌兰察布、伊克昭、察哈尔5盟的一级政权建制改为盟行政公署。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河套行政区,所辖地区归划巴彦淖尔盟;撤销平地泉行政区,所属辖区划归乌兰察布盟。
1958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8人、委员36人。
1960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人民委员会副主席4人。
1964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届人民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委员38人。
(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决定,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监察厅、财政厅、粮食厅、工业厅、商业厅、交通厅、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厅等14个厅;对外贸易局、地质局、城市建设局、劳动局、文化局、统计局、物资供应局、气象局、人事局、机要交通局等10个局;计划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宗教事务处、外事处、参事室等4个处室和政法、文教、财贸、工业、农牧、国家资本主义6个办公室。至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基本完成。
1956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设有办公厅、民政厅、司法厅、监察厅、人事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机要交通局、公安厅、参事室、宗教事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工业厅、建设工程局、统计局、劳动局、手工业管理局、财政厅、税务局、物资储备局、商业厅、粮食厅、采购厅、对外贸易局、交通厅、农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文化局、教育厅、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字改革委员会、国防体育协会、广播事业管理局、水土保持局、林业厅、畜牧厅、地质局、外事处。
各厅、局、委、办的沿革情况如下所述:
计划委员会 1958年,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委员会,其管理工作分别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和新建立的建设厅管理。1960年,自治区建设委员会恢复;1961年,再次撤销,建设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全部交由计划委员会管理。1966年2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常委会第96次会议决定成立五大委(交通委员会、财贸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农牧林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直属局有:建设厅、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厅、物价委员会、储备局、成套局。同年9月2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撤销“五大委”,恢复原厅局建制。
经济委员会 1960年5月4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经济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工作瘫痪。
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8年3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1959年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学技术委员会。
财政厅 1965年8月20日,成立自治区财贸委员会,将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贸委员会财政局。1966年9月2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撤销“五大委”,恢复原厅局建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恢复原称。
人事局 1955年3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部改为人事局。1962年5月,人事局与民政厅合并,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人事厅。1963年1月重新恢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事局建制。
建设厅 1956年10月,组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委员会。1958年3月,组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厅。1966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五大委”,建设厅归属计划委员会领导,改为计划委员会建设局。1966年9月,又恢复建设厅建制。
物资厅 1955年1月12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物资供应局。1957年4月27日,将物资局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1958年3月25日,物资局和储备局合并,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储备局。1960年4月26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物资厅。
农业厅 1955年5月5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办公室。1956年6月30日,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办公室,分为农业厅和畜牧厅。1960年7月1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林办公室。1966年2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林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农牧林办公室,1966年9月23日,撤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林委员会。
重工业厅 1955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部改为工业厅。1958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厅分为自治区重工业厅、轻工业厅、燃料化学工业厅、地质局、邮电管理局。1960年2月,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局从重工业厅分出。1960年7月,重工业厅分为冶金工业厅和机械局。1961年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牧业机械局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械局合并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械厅。1961年,冶金厅和机械厅重新合并,经营全区的冶金、机械、电子和地方军工企业。1964年,军工从重工业厅分出,成立军工局。
煤炭局 1959年6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煤炭工业管理局。
轻工业厅 1958年9月29日,撤销工业厅,成立重工业厅、轻工业厅、燃料化学工业厅等。1961年10月14日,轻工业厅与石油化学工业局合并,成立轻工业厅。1965年9月10日,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轻工化工管理局。
交通厅 1965年2月28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工业交通委员会,交通厅改为工业交通委员会所属之交通局。同年9月23日,撤销工业交通委员会,恢复交通厅。
商业厅 1958年10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外贸局合并到商业厅。1959年8月,商业厅与外贸局分设。1965年,供销社并入商业厅。1966年,自治区成立“五大委”,在财贸委员会下设商业局;同年9月23日,撤销“五大委”,恢复商业厅。
外贸局 1958年10月,外贸局与商业局合并。1959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外贸局和商业厅分设。
文化局 1966年2月,成立“五大委”,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文化局;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机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教育厅 1966年2月,成立“五大委”,文教委员会下设教育局;同年9月23日,撤销“五大委”,恢复教育厅。
卫生厅 1966年6月2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厅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卫生局;同年9月23日,撤销文教卫生委员会,恢复卫生厅。
广播事业管理局 1956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广播事业管理局,与电台合署办公。
司法厅 1955年7月2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司法厅成立。1959年3月5日,司法厅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59年7月23日,撤销司法厅,有关工作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承担。
民政厅 1955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政部改为民政厅。1962年5月,民政厅与人事局合并,称民政人事厅。1963年1月,民政人事厅分为民政厅、人事局。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95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宗教局与民族事务委员会合并,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964年12月,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宗教事务局,挂两个牌子,内部一套机构。
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1955年7月,以蒙文研究会为基础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1958年3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1960年10月1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语文工作委员会。1962年1月12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语文工作委员会。
监察厅 1955年4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决定,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设立监察厅。1959年,监察厅撤销。
办公厅 1955年6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办公厅。
物价局 1957年2月1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物价委员会成立。物价委员会成立之初,分管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6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贸部改为财贸办公室,物价委员会对外保留名义,在财贸办公室内设物价处。1965年,物价委员会归计划委员会领导。
新闻出版局 1961年,建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新闻出版局,1962年撤销,业务归文化局承担。
档案局 1958年12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批转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事业机构的意见》,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局。
外事机构 1955年,国家外交部将满洲里联络处下放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5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成立驻集宁外事组。1957年1月,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驻集宁外事组,将满洲里外事处迁至呼和浩特市,外事处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指示,1958年8月12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和外事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计量局 1957年10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成立。1962年,自治区标准计量局归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二级单位。
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1965年7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防空委员会将人民防空指挥部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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