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9日,土默特旗和平解放,土默特旗政府直属绥远省,归绥县属包头专员公署。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成立,驻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议事厅巷),仍沿袭“蒙汉分治”(土默特旗管理归绥、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萨拉齐、武川等县区域蒙古族居民的事务,有关各县人民政府管理本县汉族居民的事务)。
1950年3月21日,绥远省发布命令,将归绥县仍划归包头专员公署管辖,1952年,改属集宁专员公署。1954年,撤销归绥县建制,土默特旗行政区域以原归绥县行政区域为基础,仅作个别地方调整,确定管辖544个自然村,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市,属平地泉行政区。解决“旗县并存,蒙汉分治”历史遗留的问题。
1956年5月,将土默特旗的林坝乡划归和林格尔县。1956年9月20日,将台阁牧以东的17个乡、1个村划入呼和浩特市郊区(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称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日,撤销萨拉齐县建制,其区域的大部划归土默特旗,旗人民委员会移驻察素齐,属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5月,将桃花、沙尔沁、沙尔营、白庙子4个乡划归呼和浩特市郊区。同年,土默特旗区域划分为12个人民公社。
1949年9月19日,土默特旗和平解放,土默特旗政府直属绥远省,归绥县属包头专员公署。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成立,驻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议事厅巷),仍沿袭“蒙汉分治”(土默特旗管理归绥、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萨拉齐、武川等县区域蒙古族居民的事务,有关各县人民政府管理本县汉族居民的事务)。
1950年3月21日,绥远省发布命令,将归绥县仍划归包头专员公署管辖,1952年,改属集宁专员公署。1954年,撤销归绥县建制,土默特旗行政区域以原归绥县行政区域为基础,仅作个别地方调整,确定管辖544个自然村,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市,属平地泉行政区。解决“旗县并存,蒙汉分治”历史遗留的问题。
1956年5月,将土默特旗的林坝乡划归和林格尔县。1956年9月20日,将台阁牧以东的17个乡、1个村划入呼和浩特市郊区(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称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日,撤销萨拉齐县建制,其区域的大部划归土默特旗,旗人民委员会移驻察素齐,属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5月,将桃花、沙尔沁、沙尔营、白庙子4个乡划归呼和浩特市郊区。同年,土默特旗区域划分为12个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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