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4年(194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为迎接抗日战争的胜利,决定将绥远省境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塞北行政公署改建为绥蒙政府。辖绥西、绥中、绥南3个专员公署和雁北专署(均设专员)。民国35年(1946年)“四·三”会议做出东西蒙统一自治的决议。当时,绥蒙政府的辖区处于国民党统治区中的解放区。绥蒙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放手发动和组织蒙民的地方自治运动中,一面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一面在已解放的地区内在民主建政中建立民族自治政权。
一、绥蒙政府、绥东四旗蒙旗办事处
民国34年(1945年)9月19日,晋绥行政公署发布命令,正式设置绥蒙政府,任命云泽(乌兰夫)为主席,杨植霖、阎秀峰为副主席,受晋绥边区行署领导。同时,成立绥蒙军区。在此期间,绥蒙军区部队配合晋绥军区主力,收复丰镇、集宁、清水河、和林格尔、兴和、绥东四旗等地区。同年9月,绥蒙政府派出莫杰、朱玉珊、高兴赛、王宏烈、云治安、徐史等一批民族干部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到绥东四旗(即察哈尔右翼正红旗、正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开辟工作。经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先后改造了旧政权,分别组建了有各方面代表和民族上层参加的“过渡性”旗政府。10月5日,贺龙部队攻克武川县城,6日武川县民主政府成立。同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绥蒙政府主席云泽(乌兰夫)赴张家口负责内蒙古民族工作,领导和组织内蒙古自治运动,绥蒙政府由副主席杨植霖主持。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部奉命从五原、临河一带向绥远东部、察哈尔、热河发起进攻,占领了归绥、集宁、丰镇、陶林、凉城等广大解放区。绥蒙政府所辖绥西、绥东专员公署奉命撤销,一些旗县民主政府转入游击战争。1945 年11月,绥蒙政府辖丰镇、集宁、兴和、武东(今卓资县旗下营)、凉城、陶林及绥东四旗。12月12日,绥蒙政府决定,将卓资山地区命名为龙胜县,以凉城城北四、五区和集宁县四区及陶凉区为龙胜县区域。同时将原陶集区改为陶集县。
民国35年(1946年)4月30日,绥蒙政府发布《绥蒙区各县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同年5月20日,绥蒙政府又发布《绥蒙区蒙旗政府暂行条例》,要求建立民主自治政府,健全旗民主政府机构,实现蒙古族人民的自治权利。同期察哈尔右翼正黄旗选举产生旗民主政府,察哈尔右翼镶蓝旗改组了旗政府。民国37年(1948年)5月24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给华北局写信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委员奎璧带领120余名蒙古族干部去绥蒙地区工作。同年9月20日,晋绥行政公署命令,杨植霖任绥蒙政府主席。同年11月,第二次绥察战役结束后,绥蒙政府辖:丰镇、集宁、陶林、兴和、凉城、龙胜(今卓资县)6个完整县和归绥、和林格尔、武东、清水河4个不完整县,以及察哈尔右翼四旗。
民国38年(1949年)3月15日,绥蒙政府决定,建立绥东(察哈尔右翼)四旗办事处(设主任),驻集宁,统一领导绥东四旗的蒙旗自治工作。
二、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
绥远省伊克昭盟地区,从抗日战争初期,按中共中央决定,归属陕甘宁边区领导。伊克昭盟在组织多种形式的抗日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团体与政权双重作用”特殊政权,开展抗日斗争中,培养了大批各民族干部。
民国34年(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三段地蒙汉抗敌后援会改建为蒙汉自治联合会。民国35年(1946年),国民党打内战,伊克昭盟主要革命干部被捕。11月4日,中共西北局任命高增培为中共伊克昭盟工委代理书记,领导组织伊克昭盟地区的解放斗争。民国36年(1947年)1月17日,中共西北局决定,伊克昭盟工委与宁夏工委合并组成绥宁工委。2月,绥宁工委决定在伊克昭盟地区分设伊东和伊西两个工委。伊东工委在原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驻城川办事处基础上组建,负责准格尔、札萨克、郡王、达拉特4个旗和东胜地区的工作;伊西工委在三段地工委基础上组建,负责鄂托克、乌审、杭锦3个旗和沃野、桃力民、磴口、三盛公及陶乐、石咀山、平罗等县地区的工作。5月,伊东、伊西两工委又组建伊克昭盟工委。经中共西北局联防司令部批准,成立伊克昭盟蒙汉游击支队(队长王悦丰)。民国37年(1948年)1月26日,伊克昭盟支队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伊克昭盟支队(师级建制)。
民国38年(1949年)1月11日,伊克昭盟领导人高增培在《关于伊盟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彻底摧毁国民党在伊盟的旧政权,“实行蒙汉人民的自治”对“旧蒙古的政权组织形式”,“给以逐步的民主改革”。在条件未成熟前,成立“临时政委会”。3月25日,乌审旗临时自治委员会成立(设主任)。8月10日,乌审旗人民政府成立。9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由延安迁往西安,伊克昭盟由绥远省委领导。9月7日,鄂托克旗临时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旗长),由三段地迁驻阿拉庙。11月26日,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12月8日,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改建为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府。
三、绥远省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提出和平解决绥远问题的战略决策后,从民国38年(1949年)4月1上一篇:
民国34年(194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为迎接抗日战争的胜利,决定将绥远省境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塞北行政公署改建为绥蒙政府。辖绥西、绥中、绥南3个专员公署和雁北专署(均设专员)。民国35年(1946年)“四·三”会议做出东西蒙统一自治的决议。当时,绥蒙政府的辖区处于国民党统治区中的解放区。绥蒙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放手发动和组织蒙民的地方自治运动中,一面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一面在已解放的地区内在民主建政中建立民族自治政权。
一、绥蒙政府、绥东四旗蒙旗办事处
民国34年(1945年)9月19日,晋绥行政公署发布命令,正式设置绥蒙政府,任命云泽(乌兰夫)为主席,杨植霖、阎秀峰为副主席,受晋绥边区行署领导。同时,成立绥蒙军区。在此期间,绥蒙军区部队配合晋绥军区主力,收复丰镇、集宁、清水河、和林格尔、兴和、绥东四旗等地区。同年9月,绥蒙政府派出莫杰、朱玉珊、高兴赛、王宏烈、云治安、徐史等一批民族干部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到绥东四旗(即察哈尔右翼正红旗、正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开辟工作。经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先后改造了旧政权,分别组建了有各方面代表和民族上层参加的“过渡性”旗政府。10月5日,贺龙部队攻克武川县城,6日武川县民主政府成立。同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绥蒙政府主席云泽(乌兰夫)赴张家口负责内蒙古民族工作,领导和组织内蒙古自治运动,绥蒙政府由副主席杨植霖主持。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部奉命从五原、临河一带向绥远东部、察哈尔、热河发起进攻,占领了归绥、集宁、丰镇、陶林、凉城等广大解放区。绥蒙政府所辖绥西、绥东专员公署奉命撤销,一些旗县民主政府转入游击战争。1945 年11月,绥蒙政府辖丰镇、集宁、兴和、武东(今卓资县旗下营)、凉城、陶林及绥东四旗。12月12日,绥蒙政府决定,将卓资山地区命名为龙胜县,以凉城城北四、五区和集宁县四区及陶凉区为龙胜县区域。同时将原陶集区改为陶集县。
民国35年(1946年)4月30日,绥蒙政府发布《绥蒙区各县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同年5月20日,绥蒙政府又发布《绥蒙区蒙旗政府暂行条例》,要求建立民主自治政府,健全旗民主政府机构,实现蒙古族人民的自治权利。同期察哈尔右翼正黄旗选举产生旗民主政府,察哈尔右翼镶蓝旗改组了旗政府。民国37年(1948年)5月24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给华北局写信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委员奎璧带领120余名蒙古族干部去绥蒙地区工作。同年9月20日,晋绥行政公署命令,杨植霖任绥蒙政府主席。同年11月,第二次绥察战役结束后,绥蒙政府辖:丰镇、集宁、陶林、兴和、凉城、龙胜(今卓资县)6个完整县和归绥、和林格尔、武东、清水河4个不完整县,以及察哈尔右翼四旗。
民国38年(1949年)3月15日,绥蒙政府决定,建立绥东(察哈尔右翼)四旗办事处(设主任),驻集宁,统一领导绥东四旗的蒙旗自治工作。
二、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
绥远省伊克昭盟地区,从抗日战争初期,按中共中央决定,归属陕甘宁边区领导。伊克昭盟在组织多种形式的抗日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团体与政权双重作用”特殊政权,开展抗日斗争中,培养了大批各民族干部。
民国34年(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三段地蒙汉抗敌后援会改建为蒙汉自治联合会。民国35年(1946年),国民党打内战,伊克昭盟主要革命干部被捕。11月4日,中共西北局任命高增培为中共伊克昭盟工委代理书记,领导组织伊克昭盟地区的解放斗争。民国36年(1947年)1月17日,中共西北局决定,伊克昭盟工委与宁夏工委合并组成绥宁工委。2月,绥宁工委决定在伊克昭盟地区分设伊东和伊西两个工委。伊东工委在原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驻城川办事处基础上组建,负责准格尔、札萨克、郡王、达拉特4个旗和东胜地区的工作;伊西工委在三段地工委基础上组建,负责鄂托克、乌审、杭锦3个旗和沃野、桃力民、磴口、三盛公及陶乐、石咀山、平罗等县地区的工作。5月,伊东、伊西两工委又组建伊克昭盟工委。经中共西北局联防司令部批准,成立伊克昭盟蒙汉游击支队(队长王悦丰)。民国37年(1948年)1月26日,伊克昭盟支队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伊克昭盟支队(师级建制)。
民国38年(1949年)1月11日,伊克昭盟领导人高增培在《关于伊盟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彻底摧毁国民党在伊盟的旧政权,“实行蒙汉人民的自治”对“旧蒙古的政权组织形式”,“给以逐步的民主改革”。在条件未成熟前,成立“临时政委会”。3月25日,乌审旗临时自治委员会成立(设主任)。8月10日,乌审旗人民政府成立。9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由延安迁往西安,伊克昭盟由绥远省委领导。9月7日,鄂托克旗临时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旗长),由三段地迁驻阿拉庙。11月26日,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12月8日,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改建为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府。
三、绥远省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提出和平解决绥远问题的战略决策后,从民国38年(1949年)4月1上一篇: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