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8日,鄂托克旗自治政府筹备处成立。9月7日,鄂托克旗政务委员会成立。1950年5月,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今鄂托克前旗区域为当时鄂托克旗南部五、六、七、九、十一区的辖地。1956年,鄂托克旗撤区,在南部地区即今鄂托克前旗划设玛拉迪、哈日根图、吉拉、珠和、布拉格、毛盖图6个苏木,三段地中心区三段地、二道川、城川等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划设查汗陶勒盖、吉拉、布拉格、毛盖图、城川等人民公社。1961年,划设玛拉迪人民公社。1962年,分设三段地、二道川人民公社。1979年,又分设芒哈图人民公社。
1980年8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析鄂托克旗南部布拉格、毛盖图、玛拉迪、查汗陶勒盖、吉拉、珠和、三段地、二道川、城川、芒哈图10个人民公社的行政区域,设置鄂托克前旗建制,并增设敖勒召其镇,为旗人民政府驻地。1983年,改革农村牧区“政社合一”体制,以原人民公社、镇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分别建立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949年2月8日,鄂托克旗自治政府筹备处成立。9月7日,鄂托克旗政务委员会成立。1950年5月,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今鄂托克前旗区域为当时鄂托克旗南部五、六、七、九、十一区的辖地。1956年,鄂托克旗撤区,在南部地区即今鄂托克前旗划设玛拉迪、哈日根图、吉拉、珠和、布拉格、毛盖图6个苏木,三段地中心区三段地、二道川、城川等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划设查汗陶勒盖、吉拉、布拉格、毛盖图、城川等人民公社。1961年,划设玛拉迪人民公社。1962年,分设三段地、二道川人民公社。1979年,又分设芒哈图人民公社。
1980年8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析鄂托克旗南部布拉格、毛盖图、玛拉迪、查汗陶勒盖、吉拉、珠和、三段地、二道川、城川、芒哈图10个人民公社的行政区域,设置鄂托克前旗建制,并增设敖勒召其镇,为旗人民政府驻地。1983年,改革农村牧区“政社合一”体制,以原人民公社、镇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分别建立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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