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六年(1649),以诺延达喇济农据有的四营为主,编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东胜区的大部,杭锦旗和达拉特旗各一部,以及陕西省神木县长城以北地区)。清朝封多罗郡王额璘臣领札萨克,故又称郡王旗,下辖4参领17佐领。
清乾隆元年(1736),析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地一部分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乌审旗)东边地,增置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西南部和陕西省榆林、神木两县长城以北部分地),以定咱拉什为札萨克,俗称札萨克旗。下辖3参领、12佐领;还有随成吉思汗陵寝的达尔扈特部落驻牧地亦划于旗境。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开始放垦长城北沿界牌地,允许汉人进入耕种。清乾隆八年(1743),向北延伸开垦“黑界地”。随着蒙地陆续开垦,移入汉族农民越来越多,蒙汉民交涉事宜,初由神木理事司员查旗协理,后来将南部垦区分别划属神木、府谷县管辖。
清顺治六年(1649),以诺延达喇济农据有的四营为主,编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东胜区的大部,杭锦旗和达拉特旗各一部,以及陕西省神木县长城以北地区)。清朝封多罗郡王额璘臣领札萨克,故又称郡王旗,下辖4参领17佐领。
清乾隆元年(1736),析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地一部分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乌审旗)东边地,增置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西南部和陕西省榆林、神木两县长城以北部分地),以定咱拉什为札萨克,俗称札萨克旗。下辖3参领、12佐领;还有随成吉思汗陵寝的达尔扈特部落驻牧地亦划于旗境。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开始放垦长城北沿界牌地,允许汉人进入耕种。清乾隆八年(1743),向北延伸开垦“黑界地”。随着蒙地陆续开垦,移入汉族农民越来越多,蒙汉民交涉事宜,初由神木理事司员查旗协理,后来将南部垦区分别划属神木、府谷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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