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伊金霍洛”系蒙古语,意为“圣主之陵园”,引申为“神圣不可侵犯”旗。伊金霍洛旗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东南部,总面积5 600平方公里,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现有总人口近1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1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46%。2010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7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0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10亿元,成为继东胜、准旗之后自治区第三个财政收入过百亿的旗(县)区,超过了除呼包鄂三市之外的其余9个盟市,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分别保持全国第一和全自治区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亿元。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第37位,跻身中国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区)前三位。
【农牧业】 2010年,完成人口整体退出107平方公里,转移农牧民849户、2 106人;投入1.2亿元,完成境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300米、77公里、776户村容村貌整治;完成“四区十线一新村”30万亩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9%,植被覆盖率达到87%。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5万亩,对已建成7153亩设施农业进行了完善,3 200亩投产。2010年一产完成投资24亿元,增长194 %,实现增加值6亿元,增长6%。
【工业】 2010年,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一批投资百亿元以上的大型煤转化项目进展顺利,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累计生产各类油品38万吨,汇能煤制气项目完成场平,神华煤制气项目进行组织报批。发展装备制造业,乌兰、中煤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开工建设,神东煤机维修中心等4个项目建成投产。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年削减二氧化硫7 863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削减化学需氧量916吨,完成目标任务的27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30亿元,增长5%,实现增加值291亿元,增长20 %。
【人民生活】 2010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 684元,年均增长19.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 774元,年均增长13.1%。
【社会保障】 2010年,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0个,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350元,其中旗财政补助达200元,筹资标准和补助水平均居全区第一;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分别达80%和10万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平均报支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5%,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32万元和1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达到1782元/月,同时年底一次性发放困难生活慰问金3 60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550元/月和350元/月,补助水平分别达450元/月和26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8 000元/年和4 500元/年,孤儿分散供养标准达1 000元/月,供养标准均居全市首位。新建经济适用房55万平方米、廉租房5.6万平方米,新建农牧民精品移民住房6万平方米,改造和新建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农村贫困户危房250户,改造林业棚户区职工住房117户。
【概况】 “伊金霍洛”系蒙古语,意为“圣主之陵园”,引申为“神圣不可侵犯”旗。伊金霍洛旗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东南部,总面积5 600平方公里,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现有总人口近1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1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46%。2010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7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0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10亿元,成为继东胜、准旗之后自治区第三个财政收入过百亿的旗(县)区,超过了除呼包鄂三市之外的其余9个盟市,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分别保持全国第一和全自治区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亿元。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第37位,跻身中国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区)前三位。
【农牧业】 2010年,完成人口整体退出107平方公里,转移农牧民849户、2 106人;投入1.2亿元,完成境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300米、77公里、776户村容村貌整治;完成“四区十线一新村”30万亩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9%,植被覆盖率达到87%。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5万亩,对已建成7153亩设施农业进行了完善,3 200亩投产。2010年一产完成投资24亿元,增长194 %,实现增加值6亿元,增长6%。
【工业】 2010年,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一批投资百亿元以上的大型煤转化项目进展顺利,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累计生产各类油品38万吨,汇能煤制气项目完成场平,神华煤制气项目进行组织报批。发展装备制造业,乌兰、中煤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开工建设,神东煤机维修中心等4个项目建成投产。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年削减二氧化硫7 863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削减化学需氧量916吨,完成目标任务的27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30亿元,增长5%,实现增加值291亿元,增长20 %。
【人民生活】 2010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 684元,年均增长19.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 774元,年均增长13.1%。
【社会保障】 2010年,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0个,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350元,其中旗财政补助达200元,筹资标准和补助水平均居全区第一;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分别达80%和10万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平均报支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5%,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32万元和1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达到1782元/月,同时年底一次性发放困难生活慰问金3 60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550元/月和350元/月,补助水平分别达450元/月和26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8 000元/年和4 500元/年,孤儿分散供养标准达1 000元/月,供养标准均居全市首位。新建经济适用房55万平方米、廉租房5.6万平方米,新建农牧民精品移民住房6万平方米,改造和新建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农村贫困户危房250户,改造林业棚户区职工住房11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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