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敖汉左、右翼两旗归属热河都统监督节制的昭乌达盟(今赤峰市)。民国3年(1914),敖汉左、右翼两旗属热河特别区管辖的昭乌达盟。民国11年(1922),敖汉左翼旗部分区域设置敖汉南旗,旗札萨克驻贝子庙,属昭乌达盟。敖汉左、右、南三旗的汉民事务属建平县,统归热河特别区都统管辖。
民国21年(1932),伪满政权建立。民国22年(1933),伪满洲国撤销昭乌达盟,将敖汉左、右、南三旗归属伪热河省管辖。民国24年(1935),设置新惠县,隶属伪热河省管辖。民国29年(1940),伪满洲国“废县存旗”撤销新惠县,并将敖汉左、右、南三旗合并为敖汉旗,伪敖汉旗公署驻新惠。
民国34年(1945)9月,新惠县政府建立,属中共热中地区委员会领导。民国35年(1946)3月底,划敖汉旗东部地区成立新东县民主政府,驻贝子府;敖汉旗西部为新惠县。同时,敖汉旗蒙民自治政府成立,均隶属于中共热辽地委领导。民国37年(1948)3月,新东、新惠两县合并为新惠县,治所在新惠街,县旗仍并存。6月,敖汉旗与新惠县组成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民主政府。12月,中共热辽地委撤销,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直属于热河省管辖。民国38年(1949)3月19日,撤销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成立敖汉旗民主政府。5月,敖汉旗民主政府改称敖汉旗人民政府,隶属热河省人民政府。
民国元年(1912),敖汉左、右翼两旗归属热河都统监督节制的昭乌达盟(今赤峰市)。民国3年(1914),敖汉左、右翼两旗属热河特别区管辖的昭乌达盟。民国11年(1922),敖汉左翼旗部分区域设置敖汉南旗,旗札萨克驻贝子庙,属昭乌达盟。敖汉左、右、南三旗的汉民事务属建平县,统归热河特别区都统管辖。
民国21年(1932),伪满政权建立。民国22年(1933),伪满洲国撤销昭乌达盟,将敖汉左、右、南三旗归属伪热河省管辖。民国24年(1935),设置新惠县,隶属伪热河省管辖。民国29年(1940),伪满洲国“废县存旗”撤销新惠县,并将敖汉左、右、南三旗合并为敖汉旗,伪敖汉旗公署驻新惠。
民国34年(1945)9月,新惠县政府建立,属中共热中地区委员会领导。民国35年(1946)3月底,划敖汉旗东部地区成立新东县民主政府,驻贝子府;敖汉旗西部为新惠县。同时,敖汉旗蒙民自治政府成立,均隶属于中共热辽地委领导。民国37年(1948)3月,新东、新惠两县合并为新惠县,治所在新惠街,县旗仍并存。6月,敖汉旗与新惠县组成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民主政府。12月,中共热辽地委撤销,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直属于热河省管辖。民国38年(1949)3月19日,撤销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成立敖汉旗民主政府。5月,敖汉旗民主政府改称敖汉旗人民政府,隶属热河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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