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喀喇沁”系蒙古语,意为“酿奶酒者”。喀喇沁旗地处内蒙古东部,赤峰军民合用机场坐落在境内。总面积3 050平方公里。现辖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61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至2010年底全旗总人口34.9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42万人。男女性别比124.73:100。人口出生率10.65‰,死亡率 8.74‰,自然增长率1.87‰。有少数民族12个,178 493人。
【农牧业】 2010年,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3.97亿元,增长6.7%。农业增加值8.34亿元,增长6.6%。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48 779公顷,比上年增加50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6 915公顷,比上年增加500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160 715吨,比上年增产31 626吨,增长24.5%。全年油料产量3 563吨,增长143.2%;甜菜产量10 322吨,增长17.3%;蔬菜产量261 971吨,下降28.7%。6月末牲畜存栏66.8万头只,比上年同期增长3.3%;12月末牲畜存栏37.68万头只;肉类总产量2.52万吨,比上年增长13%;禽蛋总产量2.31万吨,增长48%;奶类总产量0.54万吨,增长50%。全年造林6 666公顷,造林成活率达70%,林木覆盖率46.71%。全旗农机总动力26.8万千瓦,增长3.9%。
【工业】 2010年,全旗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家,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5.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35亿元,比上年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0.42 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实现利润1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7%。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亏损额700万元,同比下降12.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100.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 2010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2 406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6%;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 397元,增长7.6%;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3平方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 169元,比上年增长3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 984元,比上年增长10.8%;生活消费支出3 540元,增长27.3%;人均居住面积17.07平方米。
【社会保障】 2010年,全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21 675人。其中城镇4 266人,增长5.8%;农村18 000万人。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含敬老院)18个,床位930张,收养534人,社会福利企业10个,总人数2640,安置残疾人员1 576人。
【概况】 “喀喇沁”系蒙古语,意为“酿奶酒者”。喀喇沁旗地处内蒙古东部,赤峰军民合用机场坐落在境内。总面积3 050平方公里。现辖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61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至2010年底全旗总人口34.9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42万人。男女性别比124.73:100。人口出生率10.65‰,死亡率 8.74‰,自然增长率1.87‰。有少数民族12个,178 493人。
【农牧业】 2010年,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3.97亿元,增长6.7%。农业增加值8.34亿元,增长6.6%。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48 779公顷,比上年增加50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6 915公顷,比上年增加500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160 715吨,比上年增产31 626吨,增长24.5%。全年油料产量3 563吨,增长143.2%;甜菜产量10 322吨,增长17.3%;蔬菜产量261 971吨,下降28.7%。6月末牲畜存栏66.8万头只,比上年同期增长3.3%;12月末牲畜存栏37.68万头只;肉类总产量2.52万吨,比上年增长13%;禽蛋总产量2.31万吨,增长48%;奶类总产量0.54万吨,增长50%。全年造林6 666公顷,造林成活率达70%,林木覆盖率46.71%。全旗农机总动力26.8万千瓦,增长3.9%。
【工业】 2010年,全旗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家,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5.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35亿元,比上年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0.42 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实现利润1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7%。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亏损额700万元,同比下降12.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100.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 2010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2 406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6%;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 397元,增长7.6%;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3平方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 169元,比上年增长3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 984元,比上年增长10.8%;生活消费支出3 540元,增长27.3%;人均居住面积17.07平方米。
【社会保障】 2010年,全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21 675人。其中城镇4 266人,增长5.8%;农村18 000万人。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含敬老院)18个,床位930张,收养534人,社会福利企业10个,总人数2640,安置残疾人员1 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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