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25日,绥远省包头县人民政府成立。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为绥远省包头县管辖。1953年10月,中共绥远省委员会决定撤销包头县,成立包头市郊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将包头县下属的二、三、五区(包括今昆都仑区部分地域)划归乌拉特前旗。
1954年3月,经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绥远省撤销,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为包头市郊区管辖。5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准备建设一个规划为60万人口的包头市新区。6月,国家财委、重工业部批准包头钢铁公司厂址勘测报告。
1955年3月,包头钢铁公司第一批建设者来赴包头,第一个建筑工地搭起工棚(位于今昆都仑区66街坊西侧)。5月,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将南排乡(包括今昆都仑区部分地域)移交包头市郊区管辖。
同年4月,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开展建立新市区的筹备工作,成立新市区筹建工作组。5月,国家建委正式批准《包头市规划方案》,方案确定包头新市区建在昆都仑河东。11月1日,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新市区筹建工作组,成立新市区办事处,同时在南排地成立南排派出所和4个居民委员会。
1950年3月25日,绥远省包头县人民政府成立。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为绥远省包头县管辖。1953年10月,中共绥远省委员会决定撤销包头县,成立包头市郊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将包头县下属的二、三、五区(包括今昆都仑区部分地域)划归乌拉特前旗。
1954年3月,经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绥远省撤销,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为包头市郊区管辖。5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准备建设一个规划为60万人口的包头市新区。6月,国家财委、重工业部批准包头钢铁公司厂址勘测报告。
1955年3月,包头钢铁公司第一批建设者来赴包头,第一个建筑工地搭起工棚(位于今昆都仑区66街坊西侧)。5月,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将南排乡(包括今昆都仑区部分地域)移交包头市郊区管辖。
同年4月,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开展建立新市区的筹备工作,成立新市区筹建工作组。5月,国家建委正式批准《包头市规划方案》,方案确定包头新市区建在昆都仑河东。11月1日,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新市区筹建工作组,成立新市区办事处,同时在南排地成立南排派出所和4个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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