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年(1737),包头村形成。今昆都仑区属包头村一部分。清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和善岱二协理通判,今昆都仑区属萨拉齐协理通判管辖。清乾隆六年(1741),清朝置归绥道,萨拉齐厅隶属归绥道。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萨拉齐协理通判改为理事通判,后又次第改为理事同知厅、抚民同知厅。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归其管理。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绥远城将军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务,裁归化城土默特都统。由此,实行旗厅并存、蒙汉分治制度。今昆都仑区境内土默特右旗分管蒙古族事务,萨拉齐厅分管汉、回等民族事务。清嘉庆十四年(1809),清朝裁善岱巡检移设包头,包头村改置包头镇,设置巡检,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归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朝设五原厅。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朝设东胜厅,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均归其管理。
清乾隆二年(1737),包头村形成。今昆都仑区属包头村一部分。清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和善岱二协理通判,今昆都仑区属萨拉齐协理通判管辖。清乾隆六年(1741),清朝置归绥道,萨拉齐厅隶属归绥道。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萨拉齐协理通判改为理事通判,后又次第改为理事同知厅、抚民同知厅。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归其管理。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绥远城将军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务,裁归化城土默特都统。由此,实行旗厅并存、蒙汉分治制度。今昆都仑区境内土默特右旗分管蒙古族事务,萨拉齐厅分管汉、回等民族事务。清嘉庆十四年(1809),清朝裁善岱巡检移设包头,包头村改置包头镇,设置巡检,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归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朝设五原厅。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朝设东胜厅,今昆都仑区所辖地域均归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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