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十四年(1809)春,清朝裁善岱巡检官,移设包头,改包头村为包头镇,设把总一员镇守包头,隶属萨拉齐厅。清光绪十年(1884),萨拉齐理事同知改为抚民同知。清同治九年(1870),包头始筑土城垣,于同治十二年(1873)竣工,城周17里,辟东、南、西、东北、西北5座城门。由于地处要道,兼有黄河水运之利,东西客商纷沓而来,形成“塞外通衢”“水旱码头”。
民国元年(1912)4月,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绥远将军,监督节制归化城、托克托、萨拉齐等12抚民厅和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6旗(四子贝勒、达尔罕贝勒、茂名安、西公、中公、东公旗)、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7旗及归化城土默特两翼。其中,12抚民厅仍由山西省归绥道行使行政管辖权。此时包头镇属萨拉齐厅所辖。5月,中华民国政府改归绥道为归绥观察使,所属12抚民厅一律改为县,包头仍属改厅为县的萨拉齐县管辖。
清嘉庆十四年(1809)春,清朝裁善岱巡检官,移设包头,改包头村为包头镇,设把总一员镇守包头,隶属萨拉齐厅。清光绪十年(1884),萨拉齐理事同知改为抚民同知。清同治九年(1870),包头始筑土城垣,于同治十二年(1873)竣工,城周17里,辟东、南、西、东北、西北5座城门。由于地处要道,兼有黄河水运之利,东西客商纷沓而来,形成“塞外通衢”“水旱码头”。
民国元年(1912)4月,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绥远将军,监督节制归化城、托克托、萨拉齐等12抚民厅和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6旗(四子贝勒、达尔罕贝勒、茂名安、西公、中公、东公旗)、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7旗及归化城土默特两翼。其中,12抚民厅仍由山西省归绥道行使行政管辖权。此时包头镇属萨拉齐厅所辖。5月,中华民国政府改归绥道为归绥观察使,所属12抚民厅一律改为县,包头仍属改厅为县的萨拉齐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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