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中央、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29.3026亿元,为推动全区河湖生态持续好转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全区河湖生态用水良性循环,作为内蒙古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制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解决“大水漫灌”问题 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在统筹财政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推行农业水价改革的灌区及用水户实施精准补贴,给予节水奖励,从政策到资金,支持全区各地农业灌溉节水能力有效提升。
2024年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中央、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29.3026亿元,为推动全区河湖生态持续好转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全区河湖生态用水良性循环,作为内蒙古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制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解决“大水漫灌”问题 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在统筹财政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推行农业水价改革的灌区及用水户实施精准补贴,给予节水奖励,从政策到资金,支持全区各地农业灌溉节水能力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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