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1948年开展对外贸易出口业务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批传统商品和骨干商品。随着自治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自治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逐步打开销路并占领一些市场,出口贸易发展较快,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1948—1957年
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同年建立出口收购管理机构。为了支援解放战争,以易货贸易形式与苏联、蒙古人民共和国换取军需物资。1948—1949年,易货贸易出口的主要商品是冻牛肉和冻羊肉,1950—1952年,出口商品又增加了冻鱼和山鸡。随着自治区工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57年,外贸出口收购的主要商品由冻牛肉、冻羊肉、野禽、干蛋(冻鸡蛋)、冻鱼扩大到大豆、玉米、小米、荞麦、蓖麻子、猪鬃、肠衣、绵羊毛、山羊毛、羊绒、驼毛和砩石等初级产品。
二、1958—1965年
这个时期虽然受到“大跃进”浮夸风、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撕毁经济合同的严重影响,但外贸出口收购的商品品种仍比1957年增加了20个,增加的商品有葵花子、猪肉罐头、地毯、钨砂、粗铅砂、云母、长毛绒和长毛绒大衣等。
三、1966—1977年
自治区尽力排除“文化大革命”对外经贸事业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1972年以来,利用国家的各项经济措施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先后建立了家兔、小茴香、养牛等生产基地,并对外贸自属加工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有力地促进了出口商品生产,使自治区的外贸出口商品品种增加到310种。增加的商品主要有三爪卡盘、工艺陶瓷、铝锭、呢绒、蜂蜜、骨胶、明胶、鹿茸、甘草膏、亚麻等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
四、1978—1992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自治区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外贸出口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 国家对外贸易出口继续执行经济扶持政策
为了支持外贸出口,发展工农牧业生产,在落实奖售政策的同时,实行补助和换购办法,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加出口商品货源,出口商品发展到六大类400多个品种。一是粮油食品类,有高粱、大豆、杂豆、玉米、荞麦、活牛、活羊、冻牛肉、冻兔肉、土豆、牛肉罐头等;二是土畜产品类,有黑(白)瓜子、苦杏仁、蜂蜜、地毯、肠衣、绵羊毛、驼毛、羊绒、无毛绒、水貂皮、猪鬃、植物性饲料、裘皮制品等;三是五矿化工类,有煤炭、电石、砩石块、钢材、铝锭、金属硅、硅铁、铅锌精矿、焦炭、钨砂、硫化碱、元明粉、糠醛、稀土产品等;四是纺织品类,有棉布、化纤布、羊绒衫、呢绒、服装等;五是轻工工艺机械产品类,有劳保手套、铜锁、瓷砖、平板玻璃、电视机、工艺鞋、草编制品、卡盘等;六是医药类,有甘草、甘草膏、枸杞、鹿茸、黄芪等。同时还有十几种出口创汇上千万美元的商品。
2. 出口商品货源快速发展时期
由于国内经济的迅速增长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1985年,自治区对外贸易出口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主要对天津、北京、大连、广州等口岸供货为主,到1985年实行全面自营出口,全年出口创汇比1984年增长71.8%,创历史新高。之后连续八年外贸出口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对商品货源的需求大增。至1992年出口商品收购额达24.9亿元,比1991年增长30%,出口总值已占到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的8.7%,自治区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又上升到77%,是仅次于1989年78%的好成绩,出口创汇数增加了61.8%。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
五、1993—1997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内的商品生产发展较快,国家财政对外贸出口的补贴也越来越大,从1991年起,国家在调整汇率的基础上取消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逐步使外贸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联合统一对外的轨道。国家给自治区核定的出口额、出口收汇额、上缴党中央外汇额三项承包指标,自治区又分解给各盟市和各专业公司。1992年,自治区给各盟市下达的出口商品收购额改为指导性计划。1993年,根据国内市场的变化,自治区不再编制下达出口商品收购计划,至此,连续40多年的出口商品收购计划由市场调节取代。各外贸企业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在国内自行组织出口商品,这样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外贸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也促使生产企业按照国际市场需要组织生产,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生产发展,活跃和繁荣了流通市场。自治区的出口商品几年间从400多种发展到680多种,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逐年增多,农副产品出口比重逐年下降。至1996年底,农副产品由1980年占出口总额的64%下降到不足27%,工业制成品的出口由1980年占出口总额的30%多上升到73%以上。
自治区自1948年开展对外贸易出口业务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批传统商品和骨干商品。随着自治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自治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逐步打开销路并占领一些市场,出口贸易发展较快,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1948—1957年
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同年建立出口收购管理机构。为了支援解放战争,以易货贸易形式与苏联、蒙古人民共和国换取军需物资。1948—1949年,易货贸易出口的主要商品是冻牛肉和冻羊肉,1950—1952年,出口商品又增加了冻鱼和山鸡。随着自治区工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57年,外贸出口收购的主要商品由冻牛肉、冻羊肉、野禽、干蛋(冻鸡蛋)、冻鱼扩大到大豆、玉米、小米、荞麦、蓖麻子、猪鬃、肠衣、绵羊毛、山羊毛、羊绒、驼毛和砩石等初级产品。
二、1958—1965年
这个时期虽然受到“大跃进”浮夸风、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撕毁经济合同的严重影响,但外贸出口收购的商品品种仍比1957年增加了20个,增加的商品有葵花子、猪肉罐头、地毯、钨砂、粗铅砂、云母、长毛绒和长毛绒大衣等。
三、1966—1977年
自治区尽力排除“文化大革命”对外经贸事业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1972年以来,利用国家的各项经济措施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先后建立了家兔、小茴香、养牛等生产基地,并对外贸自属加工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有力地促进了出口商品生产,使自治区的外贸出口商品品种增加到310种。增加的商品主要有三爪卡盘、工艺陶瓷、铝锭、呢绒、蜂蜜、骨胶、明胶、鹿茸、甘草膏、亚麻等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
四、1978—1992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自治区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外贸出口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 国家对外贸易出口继续执行经济扶持政策
为了支持外贸出口,发展工农牧业生产,在落实奖售政策的同时,实行补助和换购办法,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加出口商品货源,出口商品发展到六大类400多个品种。一是粮油食品类,有高粱、大豆、杂豆、玉米、荞麦、活牛、活羊、冻牛肉、冻兔肉、土豆、牛肉罐头等;二是土畜产品类,有黑(白)瓜子、苦杏仁、蜂蜜、地毯、肠衣、绵羊毛、驼毛、羊绒、无毛绒、水貂皮、猪鬃、植物性饲料、裘皮制品等;三是五矿化工类,有煤炭、电石、砩石块、钢材、铝锭、金属硅、硅铁、铅锌精矿、焦炭、钨砂、硫化碱、元明粉、糠醛、稀土产品等;四是纺织品类,有棉布、化纤布、羊绒衫、呢绒、服装等;五是轻工工艺机械产品类,有劳保手套、铜锁、瓷砖、平板玻璃、电视机、工艺鞋、草编制品、卡盘等;六是医药类,有甘草、甘草膏、枸杞、鹿茸、黄芪等。同时还有十几种出口创汇上千万美元的商品。
2. 出口商品货源快速发展时期
由于国内经济的迅速增长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1985年,自治区对外贸易出口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主要对天津、北京、大连、广州等口岸供货为主,到1985年实行全面自营出口,全年出口创汇比1984年增长71.8%,创历史新高。之后连续八年外贸出口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对商品货源的需求大增。至1992年出口商品收购额达24.9亿元,比1991年增长30%,出口总值已占到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的8.7%,自治区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又上升到77%,是仅次于1989年78%的好成绩,出口创汇数增加了61.8%。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
五、1993—1997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内的商品生产发展较快,国家财政对外贸出口的补贴也越来越大,从1991年起,国家在调整汇率的基础上取消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逐步使外贸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联合统一对外的轨道。国家给自治区核定的出口额、出口收汇额、上缴党中央外汇额三项承包指标,自治区又分解给各盟市和各专业公司。1992年,自治区给各盟市下达的出口商品收购额改为指导性计划。1993年,根据国内市场的变化,自治区不再编制下达出口商品收购计划,至此,连续40多年的出口商品收购计划由市场调节取代。各外贸企业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在国内自行组织出口商品,这样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外贸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也促使生产企业按照国际市场需要组织生产,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生产发展,活跃和繁荣了流通市场。自治区的出口商品几年间从400多种发展到680多种,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逐年增多,农副产品出口比重逐年下降。至1996年底,农副产品由1980年占出口总额的64%下降到不足27%,工业制成品的出口由1980年占出口总额的30%多上升到7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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