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力争在2018年底前将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覆盖到全国所有口岸。按照该方案要求,自治区辖内所有口岸在通关环节加强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集约、检查时间集中、检查对象便利、检查结果可查、检查信息共享的联合检查机制。避免多部门检了又检、查了又查,确保口岸通得快、管得住。
据介绍,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和实际管理需要,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口岸查验单位需要对统一对象(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开展检查时,应遵循“能联尽联”原则,采取协同手段,在合理时间区间内对同一对象实施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力争做到一次作业,一次完成检查。
据呼和浩特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呼和浩特海关将认真落实“三互”大通关和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结合自治区公路口岸特点,推进策克、甘其毛都、满都拉、二连、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卡口一次放行、地磅一次称重、关检监管设备共用、联合检查场地一次作业的“一杆、一磅、一机、一场”一站式作业模式,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查验作业由串联式转变为并联式,简化货物通关程序,大幅压缩通关时间。(责任编辑:石毅 李倩)
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力争在2018年底前将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覆盖到全国所有口岸。按照该方案要求,自治区辖内所有口岸在通关环节加强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集约、检查时间集中、检查对象便利、检查结果可查、检查信息共享的联合检查机制。避免多部门检了又检、查了又查,确保口岸通得快、管得住。
据介绍,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和实际管理需要,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口岸查验单位需要对统一对象(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开展检查时,应遵循“能联尽联”原则,采取协同手段,在合理时间区间内对同一对象实施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力争做到一次作业,一次完成检查。
据呼和浩特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呼和浩特海关将认真落实“三互”大通关和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结合自治区公路口岸特点,推进策克、甘其毛都、满都拉、二连、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卡口一次放行、地磅一次称重、关检监管设备共用、联合检查场地一次作业的“一杆、一磅、一机、一场”一站式作业模式,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查验作业由串联式转变为并联式,简化货物通关程序,大幅压缩通关时间。(责任编辑:石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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