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负责领导自治区各级文化、文物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法规,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具体负责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行政执法管理、文物鉴定、执法监督、文物安全、文物维修、博物馆事业;组织全区文物普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监测、管理,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实施;承担全区文物保护规划、方案设计、审核上报、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资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及时与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盟市、旗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97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局文物处成立,具体负责全区文物保护管理、法制建设、文物安全、文物普查、考古发掘、博物馆展览、文物维修保护、文物行政执法、对外文物宣传、展览等行政管理工作。
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自治区文物局设在自治区文化厅。此后,在上级领导支持下自治区文物局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发展。①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历任领导为:席宣政、文浩、赵芳志、刘兆和(兼局长)、高延青、王志诚、安泳鍀(兼局长)。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局长安泳锝、副局长塔拉、王大方。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历任文物处处长为:阿日贡、苏俊、王大方;副处长(含副处级)为:吴焕茹、丁学芸、王晓华、哈达、赵景琦、富永军、陈雅光、王宝山。在文物处工作过的处级干部有:贺奇、王佩璋、敏娜、刘淑云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负责领导自治区各级文化、文物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法规,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具体负责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行政执法管理、文物鉴定、执法监督、文物安全、文物维修、博物馆事业;组织全区文物普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监测、管理,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实施;承担全区文物保护规划、方案设计、审核上报、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资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及时与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盟市、旗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978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局文物处成立,具体负责全区文物保护管理、法制建设、文物安全、文物普查、考古发掘、博物馆展览、文物维修保护、文物行政执法、对外文物宣传、展览等行政管理工作。
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自治区文物局设在自治区文化厅。此后,在上级领导支持下自治区文物局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发展。①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历任领导为:席宣政、文浩、赵芳志、刘兆和(兼局长)、高延青、王志诚、安泳鍀(兼局长)。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局局长安泳锝、副局长塔拉、王大方。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化厅(文物局)历任文物处处长为:阿日贡、苏俊、王大方;副处长(含副处级)为:吴焕茹、丁学芸、王晓华、哈达、赵景琦、富永军、陈雅光、王宝山。在文物处工作过的处级干部有:贺奇、王佩璋、敏娜、刘淑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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