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庆河城址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乡政府驻地。因古城由外城、内城和大内城组成,当地人称“三套城”。1974年调查发现,1986年进行详细钻探。
大内城是官署最高行政机构所在地。在大内城外西南侧,有两处凸出地表的方形土台,发现有较大的柱础石,表明这两座建筑可能是官衙所在地。在内城北侧的低洼地大约1000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距地表0.5~1.2米的深度内,有厚约0.3~1米的动物骨骼堆积,城址内曾发现“半两”“五铢”“货泉”“大泉五十”等铜钱,还发现有铜弩机、陶罐、子母方砖、板瓦、筒瓦等遗物。在城外西、南和西北方,分布有密集的砖室墓群。
据文献记载,结合邻近地区考古发现与研究初步推断古城为汉代上郡所属的白土县故城,现暴露地表的大内城,南端城墙高达4米多,且全用灰白色的土夯筑而成,“白土”之名盖由此而来。白土县为西汉高祖时始建,王莽时改为“黄土县”,东汉复置,两汉四百余年间一直使用。
红庆河城址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乡政府驻地。因古城由外城、内城和大内城组成,当地人称“三套城”。1974年调查发现,1986年进行详细钻探。
大内城是官署最高行政机构所在地。在大内城外西南侧,有两处凸出地表的方形土台,发现有较大的柱础石,表明这两座建筑可能是官衙所在地。在内城北侧的低洼地大约1000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距地表0.5~1.2米的深度内,有厚约0.3~1米的动物骨骼堆积,城址内曾发现“半两”“五铢”“货泉”“大泉五十”等铜钱,还发现有铜弩机、陶罐、子母方砖、板瓦、筒瓦等遗物。在城外西、南和西北方,分布有密集的砖室墓群。
据文献记载,结合邻近地区考古发现与研究初步推断古城为汉代上郡所属的白土县故城,现暴露地表的大内城,南端城墙高达4米多,且全用灰白色的土夯筑而成,“白土”之名盖由此而来。白土县为西汉高祖时始建,王莽时改为“黄土县”,东汉复置,两汉四百余年间一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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