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例丛话》。载《东方杂志》1934年第31卷第1期。在瞿氏1930年为南开、清华、燕京3所大学授课的讲稿基础上整理而成,系统阐述瞿氏方志观点。分14篇。综论方志源流、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评述前人修志理论与修志方法并评其得失。
关于方志性质,提出“方志者,地方之史而已”,推崇章学诚方志立“掌故”“文征”与州县立志科的方法。关于方志体例,主张应“合诸体例成一书,又必分诸书以还各体,方为体备而用宏”。关于续修前志,主张不变更前志而对前志加以整理约取,然后进行增补,避免重复、累赘。关于修志方法,主张采取《资治通鉴》作长编之法,并详注其出处。
文中批评旧志陋习和当时修志弊端,分别论述地理、建置、古迹、经济、社会、风俗、人物、氏族、通纪、从录等篇目的编纂方法。
《志例丛话》。载《东方杂志》1934年第31卷第1期。在瞿氏1930年为南开、清华、燕京3所大学授课的讲稿基础上整理而成,系统阐述瞿氏方志观点。分14篇。综论方志源流、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评述前人修志理论与修志方法并评其得失。
关于方志性质,提出“方志者,地方之史而已”,推崇章学诚方志立“掌故”“文征”与州县立志科的方法。关于方志体例,主张应“合诸体例成一书,又必分诸书以还各体,方为体备而用宏”。关于续修前志,主张不变更前志而对前志加以整理约取,然后进行增补,避免重复、累赘。关于修志方法,主张采取《资治通鉴》作长编之法,并详注其出处。
文中批评旧志陋习和当时修志弊端,分别论述地理、建置、古迹、经济、社会、风俗、人物、氏族、通纪、从录等篇目的编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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