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汉族传统民居始终保持着幽静、朴素和恬谈的风格,普遍各户自成院落(庭院),这些院落零散或直接相连,形成村庄和城镇。这种传统民居的风格与形式,实际上是社会经济、政治、价值观、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等等的变量影响的结果。如四合院,堪称传统民居的正宗典型,其布局和结构,早在西周时代就已成雏型。四合院属中轴线对称性建筑,整座院落结构由若干单体建筑组成一个群体,形成一个严密的空间。住宅内部空间与家庭生活关系最为紧密,而四合院模式既能恪守又最容易体现儒家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符合中庸之道和“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封建秩序。因此,和谐完善的轴对称性建筑在汉族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后世演变出多种形式的民居,但都不可缺少神圣的中轴线。许多住宅通常包含由几个单元组成的家庭,甚至包含着数辈直系血缘的大家庭。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传统民居始终适应着自然经济和小生产发展的需要,儒家思想和宗法制度维系着这一封建大一统观念的产物。同是民居,但在建筑布局、结构和规模上则有着尊卑贵贱的明显区别。此外,密切结合当地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也是一大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居也在变革。独院到新村联排式,平房到楼房,从平面趋向立体化,住房面积不断增大。民俗的演变拓展了人们心灵的空间和文化的视野,大幅提升了生活水平,带来了一系列居民习俗的变化。数世同堂悄然瓦解,社会家庭“细胞”加速裂变。一家一户的“小单元”改变了人们昔日串门的习惯,人际关系在无声息中调整改变。尽管一些人们留恋旧居,但更多的人们渴望新生活。新民居水、电、气、取暖方便,舒适的环境,多元的文化,促进人们居住与时俱进。
内蒙古东部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官商富户通常住占地讲究的满式四合院,房屋为砖木结构,起脊的灰色瓦房。家长或长辈居正房东侧,以示尊贵,其余按辈分而居。一般民户住草苫房或土房。贫民则居住窑洞、地窨子、马架子等简陋房屋,门窗纸糊,全家几代同宿一铺炕上的为数不少。山乡贫民依地理条件营造简陋的栖身之所,依山者,掘洞而居,称“地窨子”;平川沙漠地带的人们则结草而居,称“马架子”。马架子,土石垒筑,上苫茅草,山墙开门,窗户很小,炕灶相连,旧时劳动农民常年在此烟熏火燎中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多住土房,墙框为板打土墙(称干打垒),上压7~9根木檩,铺笆、抹泥。此类房屋一栋3间,顶呈半圆型(有的起脊),一二年抹泥1次,以防漏、防风保暖。到20世纪50~60年代,民房多起脊草苫,内部构造类似土房。地窨子、马架子已绝迹。70年代初,起脊瓦房渐多。建瓦房为4梁8柱,砖石结构,3~5间为一栋,一户一院。80年代,砖瓦房渐多。有穿靴戴帽、封檐封梢、明三暗六、明四暗八,设有起居室、会客室、寝室、卫生间等。用混凝土、石、砖建造的平顶房、捷克式房、二层小楼逐年增多。室内陈设有50年代的两节柜、横镜,至60年代、70年代变成板箱、立橱、挂钟。80年代始逐渐有了立柜、皮箱、收音机、沙发、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居住条件逐年在改善。至20世纪末,更有少数农牧民自建住宅楼。
城镇居民早年住房多为土木结构,20世纪60~70年代,普遍改为砖木结构,城镇居民多住砖瓦结构的公房,牙克石、博克图等地铁路住宅有较为坚固的石头房子。个人盖房由杆(板)夹泥、土坯房改为半坯半砖或砖墙,房盖为石棉瓦、油毡约、红瓦,80年代兴镀锌铁皮。70年代起,平房兴起安装土暖气,冬季省煤、保暖且卫生。为防寒,每家在主房门周转盖一门斗,砖门斗逐渐替代板皮门斗。为扩大使用面积,将门斗防风防雪单一功能转为住、厨、储等多功能,有冷、暖之分。主房墙厚均为50厘米,南北开窗,北面开门,厨房挖有菜窖。住房使用面积小,老少屋(一大一小两室),多是三代同堂。公建成排砖房,每家户外置板栅为垣,私房用柳条、桦木杆、板栅圈在房子四周。院内有煤棚、猪圈,前后可种植蔬菜,独门独院。房子多坐北朝南,以适应当地气候特点。80年代中期,市区及各镇、各大企业相继建起居民统建楼区。城镇干部职工普遍住砖瓦房或水泥、油毡、楼板封顶“北京平”。90年代,城镇居民住宅楼迅速发展。
内蒙古中西部区 清朝、民国时期一般居民住所至为简陋。西墙、南墙多为椽板筑墙。前后出檐。屋顶呈弓形的“卷棚儿”房。东部、北部多为椽板筑墙的单出檐平房。东部丘陵区也有居住土窑洞的,也有石板筑墙的单出檐平房或傍坡挖坑的单出檐平房。门窗多为窄小的木棂方格。跑青牛犋或贫穷者亦有居住用沙柳或沙蒿搭垛的茅庵房。20世纪50年代仍以土木结构平房为主,但不宽敞,里工沙抹趋细致。炕面沙抹后,涂以红色粉料,用光滑石头反复压磨。再反复以豆浆浆洗,最后用麻油抹渗,光泽可鉴,称红油炕,甚为结实,为一时之兴。70年代中期已淘汰。代之以铺塑料布、炕单及至羊毛地毯。60年代至70年代农村牧区平房改进为上柁檀,带加耳门窗。市镇住房更新为起脊砖瓦房。70年代中至80年代初农村牧区住房修建大量使用青砖,以砖包门面为主,门窗均为木制玻璃门窗。80年代中期以后,住房又有较大改善。完全淘汰了椽板筑墙。农村牧区多为里生外熟(墙外表为砖、内为土坯)。起脊砖房或斗子房(无出檐、粘土压顶,四边砌高,不露屋顶),门窗以钢窗、木窗为主。市镇家属房,均为砖木结构起脊房或砖混结构楼板房、窑洞,室内装修也逐渐采用彩色水磨石板、陶瓷砖等新型建筑材料。
室内取暖 清朝民国时期完全靠火炕、火盆,当数人家有火撑子(形如炕桌,桌面中间留大圆洞,以盛火的铁盆,铁盆上搭以铁条,上置茶壶、茶锅、茶桶,使之保温)。20世纪50年代中期室内开始使用火炉、火桶取暖,至70年代城乡普及。70年代末,城镇开始使用土暖气,居民逐渐普及。火炉、火桶已趋淘汰。
室内陈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普通人家陈设简单,只有少数富户摆有躺柜、竖柜等。20世纪60年代开始先城镇后农村时兴衣箱箱座和炕桌。70年代中期开始摆设写字台、大小立柜、碗橱、沙发等。并且逐渐更新换代为组合柜、角柜、转角沙发、大包沙发。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汉族人的居所,旧时,农民大多为敞门院,院门多用木棍或钢筋制作简单的栅栏。只有老财富户人家的院落较为讲究,多为深宅大院,大门两边有垛,安木制栅或上门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起房盖屋大增,但院式同前。农业合作化后,院式有了变化。20世纪70年代起,农村建房不断发展,院落布局相应变化。90年代起,村镇均按规划建设新宅,小康村、二层楼也有不少已建成。
东部区
杆板夹泥 四角立柱,北面留门,四周钉里外两层板皮或小杆,南面留窗。两层板皮中间隔30厘米,填装炉灰、锯末等,填满夯实,上梁盖瓦或铺油毡纸。板(杆)皮外斜钉板条,抹大泥,里层大泥外抹细沙子,俗称挂里子,平整、光滑、美观。刷上白灰,装门、窗,其特点保暖、价廉。
柳条包 以柳条为主架,做法如同板夹泥。将柳条编成以房高为宽的席子,围四周柱子立,里外两层,中间填草皮子,外抹大泥。这种房子多为临时使用。
地窨子 从夯实地面向下挖1.5米,地面用土坯垒1米为墙,椽檩架顶上铺树枝、柳条等,苫草,再抹黄泥,南墙掏一小窗。里外间由炕与火炉中间垒起火墙为垣,火墙有半人高,上置一油灯,里外照明。门往里开,门口顺势挖几级台阶,室内光线很暗。这种房子价廉、保暖,可使用十几年。20世纪70年代前,牙克石市环城铁路周围、免渡河等地区有许多这种简易房子。
马架子 即小窝棚。用檩子牛顶架式搭成。门朝南,一般无窗口。撑子门一扇用谷草或麻杆、柳条勒成而挡风。内有一铺炕。冬季取暖常置一火盆,盛以草木余烬。火盆,圆形,口大底小,红粘土掺鬃毛制成,也有利用旧铁锅当火盆。
地窝棚 从地面向下挖掏一人深后上盖棚覆土,人在里居住。
干打垒房 用草皮垒或粘土夯实四壁,上加房盖。
土房 土房沿用历史较久。土房有两种形式:一是尖脊的,一是房顶呈半圆形,为囤顶式建筑,称其为车轱辘圆房。多为板打墙。一般为3间,一门两窗,中为厨房,俗称“外屋地”,两旁为居室,有火炕,或南炕,或北炕,或南北对面炕,也有搭南炕后设顺山条炕的。房盖用黄土抹几层,和泥时放土碱或咸菜汤以防裂纹。尖脊房也有用谷草或芨芨草苫盖。炉灶设在外屋,连接于炕头,俗称“锅台”,烟囱顺山出。室内墙壁一般不粉刷,用细沙刮里子,也有糊纸的。极少数人家才能糊纸。炕面铺炕席,有的糊纸,有的以灰藜草汁搓炕面光滑黑绿。多数为上下对扇格子窗。糊纸糊于窗棂外面。为室内明亮,糊纸上点麻油以透光。
院落多为土围墙,板打墙一般四五尺高。院内设东西厢房。粮食仓库是圆仓,设在正房或西厢房后面。猪圈设在西南角。富者居四合院,5间正房,东西厢房各3间,南有门房,中间为门洞,东西各两明间。一般二进院,后院为住宅,前院设牛马棚圈。
西部区
豁口院 四周只垒约1.6米低墙,留一豁口无院门。
土木结构建筑土房,石头根基,过河砖,石头檐台;有的为石头根基,土坯墙,滚山石檐台。前者为中产以上农户住房;后者为贫穷人家住房,农村大都是这种房子。
排房连院 学习大寨期间,一些村子重新规划村落和土地,盖起整排房连院子,称作新农村建筑。
革新式 即堂室套屋,由城镇传及乡村,分一进两开(堂屋及左右室)、一进三开(堂屋及左、右、后室,后室用厨房,以隔扇与堂屋相隔),会客、寝卧、炊事分开,革除了老少同室的习惯。20世纪80年代,村、镇建造的尚不多。
深宅院 院墙较高,院子较深,有大门。
二门小院 90年代兴建,较为普遍。农家院墙较高,院门不宽,用铁栅或铁皮包制。适合一般农家养畜、使用小排子车方便。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有集体大院、独门小院;集体大院其后也多分为小院,安有院门。
四脚落地房 或作四角落地。乡村较为流行。房之四角砌有砖柱,底部有3层过河砖,房顶有前檐,后有尾。
穿靴戴帽房 乡村最为流行。四角砌有砖柱,底部有3层过河砖,前墙全部用砖,封裹檐。房顶四边有3层压边砖。
内软外硬房 也称里生外熟。四面墙外部用砖,内部用土坯,整个墙既厚实又保温。
全砖房 全部为砖木结构。70年代末少数富裕户或干部职工开始建筑这种房子。进入80年代较为普遍。房屋多为人字屋梁、马脊。也有一出水房(无马脊)。上等房舍砌石基,台阶为水泥,顶棚为白灰。
厅子院 厅子院主房为厅子,厅子出厦,上覆青瓦,前有露明柱,左右为厢房。出厦有全出和部分出两种,4楹或6楹不等。楹即露明柱。不少厅子院分里、外院,中间隔门或过厅。厅子院不多。旧时,城市达官、巨商多住这种院,小城镇豪绅、地主少数住厅子房,或有厅无瓦土厅院。
砖瓦院 砖瓦院是所有房屋都用砖砌覆瓦而无楹房院。这种房院城市多,乡镇不多,农村没有。
半砖式建筑 半砖式建筑是砖、石、土混合建筑,一般都是正房四脚落地,一出水,有砖鸱尾(俗称鹌鹑尾巴)。东、西、南房有四脚落地或只做砖码头。半砖式建筑都不覆瓦。农村富户住这种房院,中产以下农户也有住这种房院者。
四合院 砖木结构,在抬梁式木结构的外围砌砖墙。屋顶以硬山式居多,次要房屋则用平顶或单庇顶。墙壁和屋顶都比较重要。房屋和院落按南北纵轴线对称布置。其布局体现封建宗法制度对住宅的影响,建筑特点是对外隔绝,形成一个封闭性小天地;对内严格区别尊卑,构成小与大、内与外的几进庭院。大门多位于住宅东南角。分内、外院。内院北面正房供长辈居住,东西厢房是晚辈的住处。周围以走廊连接。正房左右,附有耳房及小跨院,设厨房、杂屋和厕所等。住宅四周,由各座房屋的后墙及围墙所封闭,一般不对外开窗,院内则栽植花木或置放盆景,养鱼养鸟,构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氛围。室内设炕床取暖,内外地面铺方砖。除官府豪门贵族府第外,不得使用琉璃瓦、朱红门墙和金色装饰;一般住宅色彩,以大面积灰青色墙面和屋顶为主,在大门、二门、走廊、影壁、墀头、屋脊等处略施色彩或加若干雕饰。雕刻艺术突出的是砖、木、石三雕,是民间艺术领域中一朵绚丽的奇葩,晋商在内蒙古地区经商多年,也把雕刻技术传承于塞外,在民居建筑史上出现崭新格局,成为建筑和室内装饰艺术的群体瑰宝,构成了内蒙古民间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雕刻构件在宅院建筑和室内陈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建筑装饰的主要艺术特色之一。宅院遍布精美绝伦的木、石、砖雕艺术精品,主要装饰于以下几个部位:石雕主要在柱础、门镇石狮、门砧石、蹬石、挑檐、泄水口、护栏、石梁台级、门框、窗户以及生活用品中的上马石、拴马桩、门枕石、过门石、蹬步石、石桌、石凳、花盆、鱼缸及底座等以及镶嵌在建筑上的石刻楹联、匾额、石书、石画、石雕饰、碑、碣等。砖雕主要分布在建筑的正脊、垂脊、墀头、门饰众多的照壁、影壁和屏壁、祠壁、夹牌楼两隅的花墙、窑额饰面,烟囱顶端的雕饰、碑刻等部位。木雕位于门户、窗棂、拦板、雀替、翼拱、栋梁、额枋、吊柱、楹联、隔扇、匾额、家什、神龛等物件上。
窑洞 窑洞居住方式历史悠久,源于古代,古人洞居穴处。到新石器时期,原始农业的产生为人类定居创造了条件,生产工具的进步使人类具备了建造居室的可能。于是开始了为自己建造居住空间———人工挖掘的洞穴。黄河流域有广阔丰厚的黄土层,土质均匀,壁立不易倒塌,便于挖作洞穴。择近水源、地势平坦、背风向阳的地方,挖掘营造栖身居所。形式有两种:横穴,在向阳坡的沟坎断崖上垂直向里挖成拱形洞穴,这种洞穴易挖掘,且具有挡风避雨、防暑御寒的作用。后演变为内蒙古及西北地区居民广泛采用的居住方式———窑洞。另一种形式为竖穴,垂直向下挖掘而成,须有顶盖。后演变为储物菜窖。
穴居虽便于营造,但空间小、出入不便,易灌入雨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劳动工具的改进、家庭成员的增多,逐渐出现半穴居式的建筑,进而又发展为地上建筑等新的居室形式。
内蒙古地区中西部山旱区居民过去多住窑洞,傍沟崖开掘,多数为两间,外间是堂,里间做饭兼卧室。也有三间的,即一进两开。窑洞冬暖夏凉,窑内有炕,炉灶烟囱通向窑顶,空气自然流通,灶则二炉相通,称前后锅,便于炊事。土质硬的土窑,高宽各约3.3米多,进深约6.6米多;土质松软者高宽一般为3米,深仅5米左右,且需在窑壁内竖木柱、架拱梁、贴卧长木3根,做成拱型窑券撑持窑顶,也有用土坯砖石拱券窑洞的。后来有以砖木或混凝土建筑窑洞式住房的。
窑洞的施工技术和所需工具极为简单,也不需要贵重的建筑材料,既不会破坏生态平衡,也不占用良田沃土,就地取材,经济实惠,是一种不失为较科学合理的居住形式。
建造民居 通常情况下,汉族建筑房舍分为选地、设计、备料、择日、动土、上梁、落成、乔迁等过程,各环节上都有相应的民俗。选择家宅基地是建房中的重要一环。为求得吉利,旧时人们通常请风水先生帮助选择宅院地基。一般来说,宅院应坐北朝南,地势应北高南低。俗语说:“北高南低,主多牛马,家业兴旺。”阳光和水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人们又多把宅院建于山南水北之处,村庄多为向阳地、靠山屯。人们为了避鬼祟、躲战乱、多生殖、免讼争,也从不在坟地前后、古战场周围、草木不生之地、大城门口、狱门附近处建造房屋。宅院地基的形状,以方形或南北长、东西窄为宜,忌东西长、南北窄。如若有些忌讳实在避不开,便在适当的地方埋立一石柱,刻上“泰山石敢当”等字样,用以避邪去灾。
宅地选定后,开始对院落布局和房舍结构进行细致的设计。主房、厢房、大门、厕所等都有一定位置,不可错乱。一般为正房坐北朝南,略高于偏房。建东、西厢房时,西屋的间数不能多于东屋的间数,俗为“宁叫青龙出头,不叫白虎张嘴。”房间数喜单忌双。聚居在一处的各家,房屋高度要大体一致,不要高于其他人家。民间认为否则会压掉别人家的风水和运气,别人家如有大病小灾都会归罪于此,由此引起邻里纠纷。大门应设置在东南方位,称为巽门。门前忌有双池,认为是哭字头,不吉利;还忌大门直冲大河或大路,认为会被水淹或遭鬼祟。如不能避免,应于门口处高悬“八卦镜”等物禳解。宅院内部,忌讳门窗相对。房舍结构也受习俗惯制的约束。盖瓦房覆顶时,瓦的行数喜单忌双,房脊上设“五脊六兽”以避邪和镇火灾。同一座房屋,门的开向要一致,若前后两开门,认为不吉利。门扇大小要一致,否则会发生灾祸。窗户不能比门高,也不能比门宽,还忌讳窗户大小不一,俗谓“大眼瞪小眼”,家庭则不和睦,农村建房还忌讳留后窗,认为安了后窗就会有后娘。土房用砖铺根基时,忌用八层砖,谓“八”与“扒”谐音,不吉利。设计完备后,就要按照需要选择建筑材料。房梁喜用榆木,取其“余粮”之意,忌用桑木,谓“桑”、“丧”同音,不吉利。
建筑材料备齐后,要选择开工的良辰吉日。民间有“不得在太岁头上动土”的说法,即建房开工不敢冲犯太岁所在的方位。若准备动工的宅基偏巧是太岁当年所在的方位,又不能延期以待来年,也要采取变通的办法,即在“太岁出游期间”进行偷修。据传说,太岁逢子日出游,巳日回归,则人们可在此期内建房。动工日子择定后,在具体建造过程中,仍有许多的习俗惯例。奠基、安门、立柱、上梁、落成等都是建房的重要环节,每当此时,均要燃放鞭炮,以达到驱鬼祟的目的。奠基时,主家还要摆放香案和供品,祭祀天地和家神,祈求保佑建房顺利。地基多用夯砸实。上梁时,要贴上“青龙扶玉柱,白虎架金梁”等对联。有的地区还有“抛梁馒头”习俗,即上梁安柱后,由掌墨斗木匠师傅把一些馒头抛向前来庆贺的亲友和邻居,认为这样可使主家日兴旺,年年昌盛,捡到馒头的人也会交好运。房舍落成后,主家要设宴盛情款待建筑工人和帮工的亲朋。民间多视盖房造屋为家族兴旺的象征,惧怕招灾引祸,故形成了一些具有迷信色彩的习俗。许多民俗在当今时代并不可取,但是有些建筑民俗也包含有一定的科学因素。
住房坐次 以正房为例,坐在北面最东的是长者,次长者坐在他的西面,以此类推,跟少数民族以西为上正好相反。
院落的布局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的一所老宅为例,正面是一排两间正房,住人的那间房较大(面积有两间房大)。西面住着大奶奶(爷爷排行老二,大奶奶是大爷爷的遗孀)。住房的东面是牲畜暖棚,叫“篇子”,即只有三堵墙和顶棚而没有门窗的建筑。中间隔开,外面是驴圈,里面是耕牛圈。棚圈往南是一排东房,北端是花仓子,花是荞麦花子,簸扬荞麦时剩下的最细的秸杆,半粉末状态,是猪的好饲料。有一木板小门,无锁,门离地面尚有一腿高。过去,下东房是打短工的受苦人住房,有炕。再过去是插板仓子,是仓库。用插板一块压一块插上去,再用一把老式蚂蟥锁子锁了。插板仓子南面是个草圐圙,放烧柴火用的麦秸。没有门,只有豁口,门槛留得很高,怕牲畜进去糟害。住房的西面,靠北是个大圐圙,和圈不一样,只有四堵墙,不封顶,是圈牛(闲牛)用的。往南是大奶奶的仓房(插板仓子)。再过去是磨房,全村的人都来推磨压面。正南偏西是一个小南房,伯父(三爷爷的独子)家居住。他家与草圐圙之间是两家共用的豁口院门。所谓豁口院门,就是在两边栽起两根石桩,石桩对称地凿些圆孔,把木杆(叫栓杆)插进去权当门用。这种门只能挡牲口,不能挡人。猪是散养的。狗圈就在大奶奶的插板仓子跟前,很小。当时只有一两只羊,圈在磨房南面的圈中。
锅连炕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农村居室内锅灶与土炕相连,中无隔离遮挡物。这一习俗为多年沿袭,旧时居住条件简陋,锅灶与土炕直接相连,灶与炕之间有的人家有木制炕檐,有的仅为土、砖炕檐,室内装饰亦极简陋。民谣形容为:一门一窗,门后放着个(半截)水缸,人起炕光。这种锅连炕,多发生婴幼童跌滑落热水锅内之烫伤惨事。据2006年初报道:全区中西部区农村,每年因为锅连炕导致烫伤和死亡的孩子就达3 000多名,轻度烫伤或无钱住院治疗的则难以统计。救治一名严重烫伤的孩子最少需要治疗费1万余元,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农民家庭的全年总收入。其时,在自治区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捐资并倡导下,灶与炕之间开始加装了木栅栏。
(文字摘自《内蒙古民俗志》,略有改动)
千百年来,汉族传统民居始终保持着幽静、朴素和恬谈的风格,普遍各户自成院落(庭院),这些院落零散或直接相连,形成村庄和城镇。这种传统民居的风格与形式,实际上是社会经济、政治、价值观、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等等的变量影响的结果。如四合院,堪称传统民居的正宗典型,其布局和结构,早在西周时代就已成雏型。四合院属中轴线对称性建筑,整座院落结构由若干单体建筑组成一个群体,形成一个严密的空间。住宅内部空间与家庭生活关系最为紧密,而四合院模式既能恪守又最容易体现儒家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符合中庸之道和“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封建秩序。因此,和谐完善的轴对称性建筑在汉族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后世演变出多种形式的民居,但都不可缺少神圣的中轴线。许多住宅通常包含由几个单元组成的家庭,甚至包含着数辈直系血缘的大家庭。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传统民居始终适应着自然经济和小生产发展的需要,儒家思想和宗法制度维系着这一封建大一统观念的产物。同是民居,但在建筑布局、结构和规模上则有着尊卑贵贱的明显区别。此外,密切结合当地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也是一大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居也在变革。独院到新村联排式,平房到楼房,从平面趋向立体化,住房面积不断增大。民俗的演变拓展了人们心灵的空间和文化的视野,大幅提升了生活水平,带来了一系列居民习俗的变化。数世同堂悄然瓦解,社会家庭“细胞”加速裂变。一家一户的“小单元”改变了人们昔日串门的习惯,人际关系在无声息中调整改变。尽管一些人们留恋旧居,但更多的人们渴望新生活。新民居水、电、气、取暖方便,舒适的环境,多元的文化,促进人们居住与时俱进。
内蒙古东部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官商富户通常住占地讲究的满式四合院,房屋为砖木结构,起脊的灰色瓦房。家长或长辈居正房东侧,以示尊贵,其余按辈分而居。一般民户住草苫房或土房。贫民则居住窑洞、地窨子、马架子等简陋房屋,门窗纸糊,全家几代同宿一铺炕上的为数不少。山乡贫民依地理条件营造简陋的栖身之所,依山者,掘洞而居,称“地窨子”;平川沙漠地带的人们则结草而居,称“马架子”。马架子,土石垒筑,上苫茅草,山墙开门,窗户很小,炕灶相连,旧时劳动农民常年在此烟熏火燎中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多住土房,墙框为板打土墙(称干打垒),上压7~9根木檩,铺笆、抹泥。此类房屋一栋3间,顶呈半圆型(有的起脊),一二年抹泥1次,以防漏、防风保暖。到20世纪50~60年代,民房多起脊草苫,内部构造类似土房。地窨子、马架子已绝迹。70年代初,起脊瓦房渐多。建瓦房为4梁8柱,砖石结构,3~5间为一栋,一户一院。80年代,砖瓦房渐多。有穿靴戴帽、封檐封梢、明三暗六、明四暗八,设有起居室、会客室、寝室、卫生间等。用混凝土、石、砖建造的平顶房、捷克式房、二层小楼逐年增多。室内陈设有50年代的两节柜、横镜,至60年代、70年代变成板箱、立橱、挂钟。80年代始逐渐有了立柜、皮箱、收音机、沙发、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居住条件逐年在改善。至20世纪末,更有少数农牧民自建住宅楼。
城镇居民早年住房多为土木结构,20世纪60~70年代,普遍改为砖木结构,城镇居民多住砖瓦结构的公房,牙克石、博克图等地铁路住宅有较为坚固的石头房子。个人盖房由杆(板)夹泥、土坯房改为半坯半砖或砖墙,房盖为石棉瓦、油毡约、红瓦,80年代兴镀锌铁皮。70年代起,平房兴起安装土暖气,冬季省煤、保暖且卫生。为防寒,每家在主房门周转盖一门斗,砖门斗逐渐替代板皮门斗。为扩大使用面积,将门斗防风防雪单一功能转为住、厨、储等多功能,有冷、暖之分。主房墙厚均为50厘米,南北开窗,北面开门,厨房挖有菜窖。住房使用面积小,老少屋(一大一小两室),多是三代同堂。公建成排砖房,每家户外置板栅为垣,私房用柳条、桦木杆、板栅圈在房子四周。院内有煤棚、猪圈,前后可种植蔬菜,独门独院。房子多坐北朝南,以适应当地气候特点。80年代中期,市区及各镇、各大企业相继建起居民统建楼区。城镇干部职工普遍住砖瓦房或水泥、油毡、楼板封顶“北京平”。90年代,城镇居民住宅楼迅速发展。
内蒙古中西部区 清朝、民国时期一般居民住所至为简陋。西墙、南墙多为椽板筑墙。前后出檐。屋顶呈弓形的“卷棚儿”房。东部、北部多为椽板筑墙的单出檐平房。东部丘陵区也有居住土窑洞的,也有石板筑墙的单出檐平房或傍坡挖坑的单出檐平房。门窗多为窄小的木棂方格。跑青牛犋或贫穷者亦有居住用沙柳或沙蒿搭垛的茅庵房。20世纪50年代仍以土木结构平房为主,但不宽敞,里工沙抹趋细致。炕面沙抹后,涂以红色粉料,用光滑石头反复压磨。再反复以豆浆浆洗,最后用麻油抹渗,光泽可鉴,称红油炕,甚为结实,为一时之兴。70年代中期已淘汰。代之以铺塑料布、炕单及至羊毛地毯。60年代至70年代农村牧区平房改进为上柁檀,带加耳门窗。市镇住房更新为起脊砖瓦房。70年代中至80年代初农村牧区住房修建大量使用青砖,以砖包门面为主,门窗均为木制玻璃门窗。80年代中期以后,住房又有较大改善。完全淘汰了椽板筑墙。农村牧区多为里生外熟(墙外表为砖、内为土坯)。起脊砖房或斗子房(无出檐、粘土压顶,四边砌高,不露屋顶),门窗以钢窗、木窗为主。市镇家属房,均为砖木结构起脊房或砖混结构楼板房、窑洞,室内装修也逐渐采用彩色水磨石板、陶瓷砖等新型建筑材料。
室内取暖 清朝民国时期完全靠火炕、火盆,当数人家有火撑子(形如炕桌,桌面中间留大圆洞,以盛火的铁盆,铁盆上搭以铁条,上置茶壶、茶锅、茶桶,使之保温)。20世纪50年代中期室内开始使用火炉、火桶取暖,至70年代城乡普及。70年代末,城镇开始使用土暖气,居民逐渐普及。火炉、火桶已趋淘汰。
室内陈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普通人家陈设简单,只有少数富户摆有躺柜、竖柜等。20世纪60年代开始先城镇后农村时兴衣箱箱座和炕桌。70年代中期开始摆设写字台、大小立柜、碗橱、沙发等。并且逐渐更新换代为组合柜、角柜、转角沙发、大包沙发。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汉族人的居所,旧时,农民大多为敞门院,院门多用木棍或钢筋制作简单的栅栏。只有老财富户人家的院落较为讲究,多为深宅大院,大门两边有垛,安木制栅或上门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起房盖屋大增,但院式同前。农业合作化后,院式有了变化。20世纪70年代起,农村建房不断发展,院落布局相应变化。90年代起,村镇均按规划建设新宅,小康村、二层楼也有不少已建成。
东部区
杆板夹泥 四角立柱,北面留门,四周钉里外两层板皮或小杆,南面留窗。两层板皮中间隔30厘米,填装炉灰、锯末等,填满夯实,上梁盖瓦或铺油毡纸。板(杆)皮外斜钉板条,抹大泥,里层大泥外抹细沙子,俗称挂里子,平整、光滑、美观。刷上白灰,装门、窗,其特点保暖、价廉。
柳条包 以柳条为主架,做法如同板夹泥。将柳条编成以房高为宽的席子,围四周柱子立,里外两层,中间填草皮子,外抹大泥。这种房子多为临时使用。
地窨子 从夯实地面向下挖1.5米,地面用土坯垒1米为墙,椽檩架顶上铺树枝、柳条等,苫草,再抹黄泥,南墙掏一小窗。里外间由炕与火炉中间垒起火墙为垣,火墙有半人高,上置一油灯,里外照明。门往里开,门口顺势挖几级台阶,室内光线很暗。这种房子价廉、保暖,可使用十几年。20世纪70年代前,牙克石市环城铁路周围、免渡河等地区有许多这种简易房子。
马架子 即小窝棚。用檩子牛顶架式搭成。门朝南,一般无窗口。撑子门一扇用谷草或麻杆、柳条勒成而挡风。内有一铺炕。冬季取暖常置一火盆,盛以草木余烬。火盆,圆形,口大底小,红粘土掺鬃毛制成,也有利用旧铁锅当火盆。
地窝棚 从地面向下挖掏一人深后上盖棚覆土,人在里居住。
干打垒房 用草皮垒或粘土夯实四壁,上加房盖。
土房 土房沿用历史较久。土房有两种形式:一是尖脊的,一是房顶呈半圆形,为囤顶式建筑,称其为车轱辘圆房。多为板打墙。一般为3间,一门两窗,中为厨房,俗称“外屋地”,两旁为居室,有火炕,或南炕,或北炕,或南北对面炕,也有搭南炕后设顺山条炕的。房盖用黄土抹几层,和泥时放土碱或咸菜汤以防裂纹。尖脊房也有用谷草或芨芨草苫盖。炉灶设在外屋,连接于炕头,俗称“锅台”,烟囱顺山出。室内墙壁一般不粉刷,用细沙刮里子,也有糊纸的。极少数人家才能糊纸。炕面铺炕席,有的糊纸,有的以灰藜草汁搓炕面光滑黑绿。多数为上下对扇格子窗。糊纸糊于窗棂外面。为室内明亮,糊纸上点麻油以透光。
院落多为土围墙,板打墙一般四五尺高。院内设东西厢房。粮食仓库是圆仓,设在正房或西厢房后面。猪圈设在西南角。富者居四合院,5间正房,东西厢房各3间,南有门房,中间为门洞,东西各两明间。一般二进院,后院为住宅,前院设牛马棚圈。
西部区
豁口院 四周只垒约1.6米低墙,留一豁口无院门。
土木结构建筑土房,石头根基,过河砖,石头檐台;有的为石头根基,土坯墙,滚山石檐台。前者为中产以上农户住房;后者为贫穷人家住房,农村大都是这种房子。
排房连院 学习大寨期间,一些村子重新规划村落和土地,盖起整排房连院子,称作新农村建筑。
革新式 即堂室套屋,由城镇传及乡村,分一进两开(堂屋及左右室)、一进三开(堂屋及左、右、后室,后室用厨房,以隔扇与堂屋相隔),会客、寝卧、炊事分开,革除了老少同室的习惯。20世纪80年代,村、镇建造的尚不多。
深宅院 院墙较高,院子较深,有大门。
二门小院 90年代兴建,较为普遍。农家院墙较高,院门不宽,用铁栅或铁皮包制。适合一般农家养畜、使用小排子车方便。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有集体大院、独门小院;集体大院其后也多分为小院,安有院门。
四脚落地房 或作四角落地。乡村较为流行。房之四角砌有砖柱,底部有3层过河砖,房顶有前檐,后有尾。
穿靴戴帽房 乡村最为流行。四角砌有砖柱,底部有3层过河砖,前墙全部用砖,封裹檐。房顶四边有3层压边砖。
内软外硬房 也称里生外熟。四面墙外部用砖,内部用土坯,整个墙既厚实又保温。
全砖房 全部为砖木结构。70年代末少数富裕户或干部职工开始建筑这种房子。进入80年代较为普遍。房屋多为人字屋梁、马脊。也有一出水房(无马脊)。上等房舍砌石基,台阶为水泥,顶棚为白灰。
厅子院 厅子院主房为厅子,厅子出厦,上覆青瓦,前有露明柱,左右为厢房。出厦有全出和部分出两种,4楹或6楹不等。楹即露明柱。不少厅子院分里、外院,中间隔门或过厅。厅子院不多。旧时,城市达官、巨商多住这种院,小城镇豪绅、地主少数住厅子房,或有厅无瓦土厅院。
砖瓦院 砖瓦院是所有房屋都用砖砌覆瓦而无楹房院。这种房院城市多,乡镇不多,农村没有。
半砖式建筑 半砖式建筑是砖、石、土混合建筑,一般都是正房四脚落地,一出水,有砖鸱尾(俗称鹌鹑尾巴)。东、西、南房有四脚落地或只做砖码头。半砖式建筑都不覆瓦。农村富户住这种房院,中产以下农户也有住这种房院者。
四合院 砖木结构,在抬梁式木结构的外围砌砖墙。屋顶以硬山式居多,次要房屋则用平顶或单庇顶。墙壁和屋顶都比较重要。房屋和院落按南北纵轴线对称布置。其布局体现封建宗法制度对住宅的影响,建筑特点是对外隔绝,形成一个封闭性小天地;对内严格区别尊卑,构成小与大、内与外的几进庭院。大门多位于住宅东南角。分内、外院。内院北面正房供长辈居住,东西厢房是晚辈的住处。周围以走廊连接。正房左右,附有耳房及小跨院,设厨房、杂屋和厕所等。住宅四周,由各座房屋的后墙及围墙所封闭,一般不对外开窗,院内则栽植花木或置放盆景,养鱼养鸟,构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氛围。室内设炕床取暖,内外地面铺方砖。除官府豪门贵族府第外,不得使用琉璃瓦、朱红门墙和金色装饰;一般住宅色彩,以大面积灰青色墙面和屋顶为主,在大门、二门、走廊、影壁、墀头、屋脊等处略施色彩或加若干雕饰。雕刻艺术突出的是砖、木、石三雕,是民间艺术领域中一朵绚丽的奇葩,晋商在内蒙古地区经商多年,也把雕刻技术传承于塞外,在民居建筑史上出现崭新格局,成为建筑和室内装饰艺术的群体瑰宝,构成了内蒙古民间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雕刻构件在宅院建筑和室内陈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建筑装饰的主要艺术特色之一。宅院遍布精美绝伦的木、石、砖雕艺术精品,主要装饰于以下几个部位:石雕主要在柱础、门镇石狮、门砧石、蹬石、挑檐、泄水口、护栏、石梁台级、门框、窗户以及生活用品中的上马石、拴马桩、门枕石、过门石、蹬步石、石桌、石凳、花盆、鱼缸及底座等以及镶嵌在建筑上的石刻楹联、匾额、石书、石画、石雕饰、碑、碣等。砖雕主要分布在建筑的正脊、垂脊、墀头、门饰众多的照壁、影壁和屏壁、祠壁、夹牌楼两隅的花墙、窑额饰面,烟囱顶端的雕饰、碑刻等部位。木雕位于门户、窗棂、拦板、雀替、翼拱、栋梁、额枋、吊柱、楹联、隔扇、匾额、家什、神龛等物件上。
窑洞 窑洞居住方式历史悠久,源于古代,古人洞居穴处。到新石器时期,原始农业的产生为人类定居创造了条件,生产工具的进步使人类具备了建造居室的可能。于是开始了为自己建造居住空间———人工挖掘的洞穴。黄河流域有广阔丰厚的黄土层,土质均匀,壁立不易倒塌,便于挖作洞穴。择近水源、地势平坦、背风向阳的地方,挖掘营造栖身居所。形式有两种:横穴,在向阳坡的沟坎断崖上垂直向里挖成拱形洞穴,这种洞穴易挖掘,且具有挡风避雨、防暑御寒的作用。后演变为内蒙古及西北地区居民广泛采用的居住方式———窑洞。另一种形式为竖穴,垂直向下挖掘而成,须有顶盖。后演变为储物菜窖。
穴居虽便于营造,但空间小、出入不便,易灌入雨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劳动工具的改进、家庭成员的增多,逐渐出现半穴居式的建筑,进而又发展为地上建筑等新的居室形式。
内蒙古地区中西部山旱区居民过去多住窑洞,傍沟崖开掘,多数为两间,外间是堂,里间做饭兼卧室。也有三间的,即一进两开。窑洞冬暖夏凉,窑内有炕,炉灶烟囱通向窑顶,空气自然流通,灶则二炉相通,称前后锅,便于炊事。土质硬的土窑,高宽各约3.3米多,进深约6.6米多;土质松软者高宽一般为3米,深仅5米左右,且需在窑壁内竖木柱、架拱梁、贴卧长木3根,做成拱型窑券撑持窑顶,也有用土坯砖石拱券窑洞的。后来有以砖木或混凝土建筑窑洞式住房的。
窑洞的施工技术和所需工具极为简单,也不需要贵重的建筑材料,既不会破坏生态平衡,也不占用良田沃土,就地取材,经济实惠,是一种不失为较科学合理的居住形式。
建造民居 通常情况下,汉族建筑房舍分为选地、设计、备料、择日、动土、上梁、落成、乔迁等过程,各环节上都有相应的民俗。选择家宅基地是建房中的重要一环。为求得吉利,旧时人们通常请风水先生帮助选择宅院地基。一般来说,宅院应坐北朝南,地势应北高南低。俗语说:“北高南低,主多牛马,家业兴旺。”阳光和水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人们又多把宅院建于山南水北之处,村庄多为向阳地、靠山屯。人们为了避鬼祟、躲战乱、多生殖、免讼争,也从不在坟地前后、古战场周围、草木不生之地、大城门口、狱门附近处建造房屋。宅院地基的形状,以方形或南北长、东西窄为宜,忌东西长、南北窄。如若有些忌讳实在避不开,便在适当的地方埋立一石柱,刻上“泰山石敢当”等字样,用以避邪去灾。
宅地选定后,开始对院落布局和房舍结构进行细致的设计。主房、厢房、大门、厕所等都有一定位置,不可错乱。一般为正房坐北朝南,略高于偏房。建东、西厢房时,西屋的间数不能多于东屋的间数,俗为“宁叫青龙出头,不叫白虎张嘴。”房间数喜单忌双。聚居在一处的各家,房屋高度要大体一致,不要高于其他人家。民间认为否则会压掉别人家的风水和运气,别人家如有大病小灾都会归罪于此,由此引起邻里纠纷。大门应设置在东南方位,称为巽门。门前忌有双池,认为是哭字头,不吉利;还忌大门直冲大河或大路,认为会被水淹或遭鬼祟。如不能避免,应于门口处高悬“八卦镜”等物禳解。宅院内部,忌讳门窗相对。房舍结构也受习俗惯制的约束。盖瓦房覆顶时,瓦的行数喜单忌双,房脊上设“五脊六兽”以避邪和镇火灾。同一座房屋,门的开向要一致,若前后两开门,认为不吉利。门扇大小要一致,否则会发生灾祸。窗户不能比门高,也不能比门宽,还忌讳窗户大小不一,俗谓“大眼瞪小眼”,家庭则不和睦,农村建房还忌讳留后窗,认为安了后窗就会有后娘。土房用砖铺根基时,忌用八层砖,谓“八”与“扒”谐音,不吉利。设计完备后,就要按照需要选择建筑材料。房梁喜用榆木,取其“余粮”之意,忌用桑木,谓“桑”、“丧”同音,不吉利。
建筑材料备齐后,要选择开工的良辰吉日。民间有“不得在太岁头上动土”的说法,即建房开工不敢冲犯太岁所在的方位。若准备动工的宅基偏巧是太岁当年所在的方位,又不能延期以待来年,也要采取变通的办法,即在“太岁出游期间”进行偷修。据传说,太岁逢子日出游,巳日回归,则人们可在此期内建房。动工日子择定后,在具体建造过程中,仍有许多的习俗惯例。奠基、安门、立柱、上梁、落成等都是建房的重要环节,每当此时,均要燃放鞭炮,以达到驱鬼祟的目的。奠基时,主家还要摆放香案和供品,祭祀天地和家神,祈求保佑建房顺利。地基多用夯砸实。上梁时,要贴上“青龙扶玉柱,白虎架金梁”等对联。有的地区还有“抛梁馒头”习俗,即上梁安柱后,由掌墨斗木匠师傅把一些馒头抛向前来庆贺的亲友和邻居,认为这样可使主家日兴旺,年年昌盛,捡到馒头的人也会交好运。房舍落成后,主家要设宴盛情款待建筑工人和帮工的亲朋。民间多视盖房造屋为家族兴旺的象征,惧怕招灾引祸,故形成了一些具有迷信色彩的习俗。许多民俗在当今时代并不可取,但是有些建筑民俗也包含有一定的科学因素。
住房坐次 以正房为例,坐在北面最东的是长者,次长者坐在他的西面,以此类推,跟少数民族以西为上正好相反。
院落的布局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的一所老宅为例,正面是一排两间正房,住人的那间房较大(面积有两间房大)。西面住着大奶奶(爷爷排行老二,大奶奶是大爷爷的遗孀)。住房的东面是牲畜暖棚,叫“篇子”,即只有三堵墙和顶棚而没有门窗的建筑。中间隔开,外面是驴圈,里面是耕牛圈。棚圈往南是一排东房,北端是花仓子,花是荞麦花子,簸扬荞麦时剩下的最细的秸杆,半粉末状态,是猪的好饲料。有一木板小门,无锁,门离地面尚有一腿高。过去,下东房是打短工的受苦人住房,有炕。再过去是插板仓子,是仓库。用插板一块压一块插上去,再用一把老式蚂蟥锁子锁了。插板仓子南面是个草圐圙,放烧柴火用的麦秸。没有门,只有豁口,门槛留得很高,怕牲畜进去糟害。住房的西面,靠北是个大圐圙,和圈不一样,只有四堵墙,不封顶,是圈牛(闲牛)用的。往南是大奶奶的仓房(插板仓子)。再过去是磨房,全村的人都来推磨压面。正南偏西是一个小南房,伯父(三爷爷的独子)家居住。他家与草圐圙之间是两家共用的豁口院门。所谓豁口院门,就是在两边栽起两根石桩,石桩对称地凿些圆孔,把木杆(叫栓杆)插进去权当门用。这种门只能挡牲口,不能挡人。猪是散养的。狗圈就在大奶奶的插板仓子跟前,很小。当时只有一两只羊,圈在磨房南面的圈中。
锅连炕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农村居室内锅灶与土炕相连,中无隔离遮挡物。这一习俗为多年沿袭,旧时居住条件简陋,锅灶与土炕直接相连,灶与炕之间有的人家有木制炕檐,有的仅为土、砖炕檐,室内装饰亦极简陋。民谣形容为:一门一窗,门后放着个(半截)水缸,人起炕光。这种锅连炕,多发生婴幼童跌滑落热水锅内之烫伤惨事。据2006年初报道:全区中西部区农村,每年因为锅连炕导致烫伤和死亡的孩子就达3 000多名,轻度烫伤或无钱住院治疗的则难以统计。救治一名严重烫伤的孩子最少需要治疗费1万余元,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农民家庭的全年总收入。其时,在自治区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捐资并倡导下,灶与炕之间开始加装了木栅栏。
(文字摘自《内蒙古民俗志》,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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