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5月2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自治区政府提出的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新增我区地方政府债务395亿元,决定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资金安排使用等具体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5月2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自治区政府提出的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新增我区地方政府债务395亿元,决定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资金安排使用等具体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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