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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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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